中国宣布结束实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开始实施“全面二胎”政策,以此来应对中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一时间,生不生“二胎”又一次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而当二胎与职场碰撞,这个政策或将导致职场女性面临新的职场性别歧视。
一张简历里的辛酸泪
这是某公司近期收到的一份求职简历。头一句话就是“本人已婚已育非哺乳期,无二胎计划”。透过简历,能够感受到隐藏在语句下看似平淡叙述下的强烈诉求:我虽然是个妈妈,但我保证不会因为孩子就影响工作,希望你们给我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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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考虑到了用人单位的所有顾虑,已婚、已育、非哺乳期、无二胎计划,这样的小心翼翼只是因为不想被放弃。而其中的辛酸只有重返职场的妈妈们才能了解。
从“什么时候要孩子”到“还会要二胎吗?”
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一直存在,在一项关于性别歧视的调查中,86%的受访女性表示,求职时遭遇过不同形式的性别歧视。而女性受歧视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生育带来的麻烦。因此,生育几乎成了现代女性求职最大的门槛。
当你已婚未育时,HR总会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就算你给出了“近几年不会要孩子的”的答案,用人单位对于这部分女性的聘用也总是会思前想后,于是这部分人就被HR列入了黑名单,成为企业招聘的“高危人群”。
然而好不容易熬过了那段不受企业待见的“黑色年龄段”,成为了已婚已育的“香饽饽”,全面二胎政策又出来了,已婚已育的双保险失效了。于是,面对已婚已育的求职者,HR们的盘问中必会提及“你会要二胎吗?”一旦得到肯定回答,企业很可能会找其他理由将你拒绝。
在职已育一胎女性也人人自危
已经在公司工作7年的杨璐是一个3岁男孩的妈妈,她和另外一个同事竞争下半年晋级的名额,但是因为二胎政策的放开,被领导约谈后得知她有生二胎的意向,所以晋级的事情就泡汤了。
有些已经怀了二胎的职场女性还遭遇了降职降薪、被迫转岗的不公正待遇,甚至公司会提出各种苛刻条件迫使员工“自动离职”。
企业声音:难以承担两次生育成本
妈妈们控诉就业歧视的同时,企业也有说不尽的委屈和难处。
张明,私企行政主管,一提起女员工就一肚子苦水:“我们部门工作非常繁重,我手下一共有4个女员工,2个怀孕,一个刚生完二胎休产假,现在每天忙的不可开交。为了吸取这个教训,我再招聘时的原则就是减少部门25-35岁女员工的数量,增加男性成员比例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我们可以简单算一笔账,如果每个女员工都要二胎,那么她们将会有总计8个多月的产假和两年的哺乳期。按照北京市月平均工资6500加上五险一金来计算,公司每个月将为因生育而断岗的女性员工投入近9000元,两次生育附带的8个多月的断岗期将给企业带来约8万元额外支出。而国家对企业又没有相应的补贴,所以很多企业很难承担女员工两次生育的支出成本。
为此,很多企业在招聘时不得不花样百出:在招聘普通岗位时,要求应聘者更详细地填写个人家庭情况,包括自己的和爱人的,从家庭构成和年龄上来推算生育二胎的可能性,甚至要求女性应聘者签订一份保证几年内不生育的协议;在选拔管理岗位时,以前是看中已婚已育三十多岁的女性,现在的黄金年龄已经延后到了四十岁左右,一来是因为退休年龄延迟了,二来就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的女职工无论是身体条件还是精力,再生育二胎的可能性都不大了。
生育补贴+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
全面普及二胎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惠及更多的家庭,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女性就业的歧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比如把女职工生育保险划入强制性的范畴,无论用人单位是不是雇用女职工,都必须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或者对积极聘用女员工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收、加大拨款扶植力度等激励措施,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人单位对女性的歧视,保障女职工生育“二胎”的愿望实现。
其次,要加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障的执行力度。尽管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已明确要保护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但由于执行力度不足,女性在就业甚至职位晋升方面仍会因为怀孕生子受到不公平待遇。国家唯有健全相关法律规章,并加以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对于违法企业进行严厉查处,方能减轻女职工生育的后顾之忧。
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中的女性,一旦遭遇到来自公司的不公平待遇,如降职降薪,无故辞退等,不要忍气吞声,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宝宝树近期将持续深度解析二胎政策及引发的问题,敬请关注。
编辑 | 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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