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全力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市、乡、村普查机构,明确各级普查机构、市直责任部门职责。
2.落实普查经费,强化物资保障。认真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确保经费列入市乡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进度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3.搞好宣传动员,争取支持配合。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在全市形成党委政府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普查工作局面。
4.精心选调“两员”,做好业务培训。按普查规定要求,精心选调高素质的普查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两员”培训,确保普查人员持证上岗。
5.制定普查方案,提高普查质量。找准普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着力点,科学制定普查方案和普查各阶段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普查登记工作质量。
二、统筹兼顾,强化协调,扎实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
6、高质量完成年定报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实施2012年统计年报和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业、能源、农业、投资、商贸、文化、劳动工资、服务业、物价、一体化住户调查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高质量完成省、市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7、切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按照省、市统计局的部署要求,做好我市被抽中企业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三、把握重点,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8.不断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夯实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审核管理,提高新增“三上”企业申报通过率。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强化市、乡镇、企业统计网络建设和安全管理,确保联网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9.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根据全省GDP统一核算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衔接审核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对GDP构成数据的质量管理和评估,努力做好数据的匹配分析和衔接。
10.积极主动做好统计改革。认真研究,顺应改革,确保住户一体化调查、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试点、新增月度劳动力调查样本调查等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11.切实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市级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反映证据链,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客观。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建立“三上”企业数据质量考核办法,设立“三上企业”数据质量奖,对数据质量达到标准的“三上”企业统计人员给予奖励。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虚报瞒报错报,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限期整改,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2.深入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特别是冲刺全国百强县市态势分析,做好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动向,及时发现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撰写有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推进统计评价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对全国百强县市,全省县域经济、三农、科技创新、百强乡镇、村级经济综合实力等各项考评工作,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真实反映经济运行情况。
14.组织做好统计资料编辑整理工作。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创新统计产品,解读统计数据,扩大统计服务范围,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统计月报》、《统计资料(2012)》、《统计月报.百强专辑》等统计信息资料,指导乡镇统计办公室开发好统计产品。
15.践诺局市共建。市统计局主动践诺市人民政府与市统计局合作共建协议内容,认真落实好合作共建协议要求:开展县级统计调查试点、统计改革创新、统计能力建设、优势资源共享,做好两级领导经常联系、发展动态监测预警、干部挂职培养交流等工作机制的良性运行。
五、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6.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市整体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定和完善统计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审核、报送、归档等制度。全面启动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做好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达标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7.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杜绝“一门多数”或“数出多门”。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形成统计合力。
18.着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结合法制宣传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律法规颁布日等特殊时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六、推动改革,改进作风,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19.扎实做好调查队改革工作。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稳步推进调查队改革,确保调查队整合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20.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市纪委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市统计局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十不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21.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统计力量。市统计局定期对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抓好统计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2.进一步加强统计文化建设。以“学创”主题实践活动和“提升统计服务,助推决战百强”等为主题,大力倡导“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追求卓越、乐见其成”统计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开放包容”的统计文化理念,提高统计执行力;以“文明系统(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群团组织建设。把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定禁烟管理制度,推进我局机关控烟工作。
23.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机关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24.加强机关各项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公共机构节能、互联共建、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做好财务管理、会务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网络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25.全面实施机关绩效管理。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市绩效办指导下,结合本局机关实际,制定《市统计局年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强化执行力度,量化岗位责任,对机关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