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包括大屿山及230余个大小岛屿)组成。1840年之前的香港还是一个小渔村,属广东省广州府。1842-1997年间,香港沦为英国殖民地。
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香港岛自此由明神宗万历(公元1573年)起,一直到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
清朝于1662年派兵到新界,并命令乡民留辫。香港在清朝时,一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香港在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朝对外开放的唯一商埠。
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笃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则有一些小村湾,当时,岛上的居民约3000人。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直至19世纪后期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使其成为英殖民地。
清道光二十二年即1842年,中英鸦片战争,清廷战败,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咸丰十年即1860年,又割让九龙半岛给英国。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新界亦被英国强行租借,香港地区遂全部归英国人管理。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条例》,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真实历史照片,旧香港沦为殖民地时期的血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