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被割伤 16岁少女割伤手腕 在医院被全裸检查后跳楼

  昨日下午,莆田市涵江医院重症病房里,20岁的曾莹莹躺在床上,任由母亲摇晃和轻声呼唤,没有一点反应。她瘫痪已经4年多了。2011年6月28日,中考结束后一天,她与同学聚会时割伤左腕,被送到涵江医院救治。在住院部四楼包扎室,她爬窗纵身跳下,致重度瘫痪。

  家属认为,医生诊疗不当,没有进行有效监护抚慰,男医生给女儿全身体检,多种因素导致悲剧的发生。医方则称,整个医疗过程符合诊疗常规,与患者跳楼没有因果关系。

  2014年6月,莆田市中院二审判决,认定医院未能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曾莹莹方不服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6月30日省高院已立案审查。

手腕被割伤 16岁少女割伤手腕 在医院被全裸检查后跳楼

  舅舅目睹:16岁的莹莹包扎室内爬窗跳楼

  昨日下午,48岁的黄女士来到涵江医院重症病房。她20岁的女儿曾莹莹躺在床上,头颅左侧坍陷了一大块,双眼木呆,四肢变形,骨瘦如柴。

  黄女士伏下身,轻声呼唤着女儿的乳名,不停搓捏着女儿的手臂。“她头脑坏死了,没有知觉,只有心脏还是好的。”黄女士说,每天探视半小时,她都会帮女儿活动一下,希望奇迹发生。

  期间,护士拿来吸痰器为曾莹莹清理,并准备通过鼻孔插管注射牛奶“喂饭”。

  黄女士说,曾莹莹在家里是老二,上面有个姐姐,下面有弟弟。莹莹性格外向,初一还是班长,后来成绩有点下降。中考后女儿被一所中学录取,但却永远无法上学了。如今,莹莹有的同学都已经读了大学,她却一直瘫躺在病床上,不知还能活多久。

  时间回到2011年6月28日,中考结束一天后,曾莹莹和同学在一家酒店聚会,喝酒唱歌。下午4点多,曾莹莹被酒瓶割伤左腕,鲜血直流。在同学的陪同下,她被送到涵江医院救治。

  据病例显示,医院门诊初诊,患者情绪激动,言语增多,止血后,以“左腕部玻璃割伤”收住院。

  据曾莹莹同学说,医生只简单清洗伤口,并没有缝合包扎,当时值班医生说“手筋断了要住院”,让他们交500元住院费,再送莹莹到四楼包扎室,换上伤病员服装。

  之后,住院部的医生对曾莹莹进行了体检,诊断为“左腕部皮肤多处裂伤”、“左腕尺侧腕屈肌腱不全断裂”,并通知家属前来签字,才能做手术。

  曾莹莹的父亲及舅舅接到电话,5点35分赶到医院交钱、签字。5点50分,其舅舅通过玻璃窗发现包扎室里的曾莹莹,半身爬上窗框,立即撞门救援,并大声呼救。

  但是,当舅舅撞开房门,曾莹莹已跳了下去,重重地摔在一楼地板上。

  据涵江医院脑萎科的陈主任说,患者摔下楼后脑伤非常严重,濒临死亡。医院进行全力抢救,仍无法让其恢复意识。曾莹莹瘫痪4年了,恢复的可能性不大。

  家属状告医院:手腕受伤为何脱衣全身检查?

  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在同学聚会时割伤了手腕,到医院救治期间,怎么会在包扎室跳楼呢?

  曾莹莹家属为此将涵江医院告上法院。

  涵江医院在随后的诉讼中称,初步诊断“左侧腕屈肌腱不完全断裂”,拟在手术室麻醉下行“清创+左腕部探查术”,整个诊疗过程是符合规范,诊疗行为不足之处与患者跳楼没有因果关系,有专家的技术鉴定为证。医生在做术前准备,患者从四楼窗口跳楼,此时患者应由家属陪护。

  家属黄女士则认为,女儿只是皮外伤,不存在“肌腱不完全断裂”,也没有“肌腱不完全断裂缝合”手术记录。门诊记录皮外伤,肌腱、血管、神经有没有创伤,内行一看就知道,门诊为何不能探查,而要住院探查?家属忙着交钱签字,还没与患者接触,怎么进行陪伴?此外,诊断书上显示:男医生以探查为由,对未成年少女进行包括胸部、肛门、生殖器的全面检查,几乎是裸体窥视,有必要这样检查吗?这是在侮辱女学生。

  黄女士认为,女儿受伤后情绪激动,医护人员不进行监护抚慰,反而将其长时间置留在包扎室,进行脱衣全身检查,导致其女儿在疼痛、羞愧、恐慌中产生跳楼念头。女儿的跳楼致瘫,与医生违规诊断有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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