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 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 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 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 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3 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 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20100723 解决。 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 个月内)
第六条: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 负责: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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