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医学是中国传统医学与阿拉伯-伊斯兰医学“东西合璧”的产物。金元之际,回族医药发展到了鼎盛时期,涌现出与回族药物有关的、集阿拉伯医药学与中国传统医学为一体、具有中国回族特色的医药大型综合性医著《回回药方》等专著。
由于旧时称回族为“回回”,所以回族医学又常被称为“回回医学”。公元9世纪中叶,阿拉伯人开始吸收以希腊为主的西方医学,将希腊、罗马的全部医学著作翻译成了阿拉伯文。在此基础上,阿拉伯人又不断融入印度、中国等东方医学知识。被誉为穆斯林医学鼻祖的拉奇(公元865-925年),他所著的《医学大纲》一书,将希腊、罗马、叙利亚、波斯及印度的医学成就熔于一炉。公元11世纪,著名阿拉伯医家阿维森纳的《医典》一书问世。中医脉学在公元10世纪之前就已经传入了阿拉伯国家,《医典》中的许多脉象来自于王叔和的《脉经》。阿拉伯学者兼医家拉什德?阿尔丁?阿尔哈母丹尼还主编了《伊尔汗的中国科学宝藏》(又名《中国人的医学》)一书,该书是一部包括了四部中医著作的阿拉伯文译本的医学大典。
回族医药形成初期,虽具有阿拉伯伊斯兰医药文化的特点,但它又处于中国传统医药文化的包围之中。面临两种体系风格不同的医药文化的共同载体的回族及其先民,在吸收和借鉴汉民族医药文化的过程中促进了回族医药和汉族医药的同步协调发展和交融。回族医家通过对于中国医药的投入参与,从而使回族医药向中国传统医药渗透,丰富了中国医药学的宝库,共同发展。
建国后民族医药得到新生,尤其1983年,卫生部、国家民委印发《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把民族地区医药卫生工作做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又召开了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卫生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些会议和文件都历史地总结了中国民族医药发展的情况,肯定了民族医药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加强和发展适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和民族习惯的多种形式的民族医药卫生机构和规划,制定了发展民族医药规划和措施,把祖国医药学和民族医药学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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