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A治疗原则
DKA的治疗原则包括:纠正脱水、高血糖和电解质紊乱;发现和治疗诱因;避免并发症;防止复发和严密观察。
1. 补液:
第一步治疗是尽快补充等渗盐水。扩充血容量的目的是补充细胞外液,进而恢复血容量,提高心搏量、增加肾灌注,促进葡萄糖排泄,还能降低对抗性调节激素浓度,增加胰岛素敏感性。即使不用胰岛素,补液本身就能使血糖以每小时0.83~1.06mmol/L的速度下降。首先选用的液体应该是0.9%NaCl。
在严重脱水及血容量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应尽快补足液体量。然而,对于心、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尤其是老年人应避免补液过度,补液时需严密监测血清渗透压、心、肺、肾功能和神志状态。一旦血压稳定后补液应更谨慎。为防止脑水肿,最初4h内的补液量应少于50ml/kg的等渗液体。DKA患者一般脱水5~8L。第1小时内输入0.9%NaCl 1000ml后,应根据脱水程度、校正的血钠和尿量以500~1000ml/h的速度输注0.9%NaCl。如果患者仍有低血容量性休克,则续以0.9%NaCl和(或)给予胶体性扩溶物质。对于血压稳定,尿量正常,而校正后的血钠正常或升高的患者可予0.45%NaCl(每小时4~14ml/kg)。当血糖≤13.9mmol/L时,应予含胰岛素的5%葡萄糖液或葡萄糖生理盐水补液以避免低血糖。 在DKA的治疗中,随着血糖和血酮下降,渗透性利尿作用减弱,尿量会减少,此时应减慢补液速度,以防脑水肿。
2. 胰岛素:
在开始胰岛素治疗前,必须了解患者的电解质水平,在未排除低血钾(<3.3mmol/L)前,不宜进行胰岛素治疗,否则会加重低血钾。
DKA患者小剂量胰岛素治疗(每小时0.1U/kg,或5~10U/h)的概念已广为接受。虽然不少治疗方案中都建议在持续输注胰岛素前,可先给予一负荷剂量:静脉推注正规胰岛素0.1~0.2U/kg。但静脉推注胰岛素的益处并不明显。因此对轻度DKA多主张毋需给予首剂负荷量。患者的理想血糖下降速度是每小时2.8~5mmol/L,如果达不到此标准,应重新评估患者的脱水程度,确保充分补液,如果仍然不行,可增加胰岛素剂量,直至取得满意的降糖效果。当DKA的血糖接近13.9mmol/L时,应减慢胰岛素输注速度至每小时0.05~0.1U/kg(3~6U/h),同时加用5%甚至10%的葡萄糖补液,防止血清渗透压过度下降和低血糖
-而导致脑水肿。需强调指出在患者的酮症酸中毒被控制之前(如HCO3<18mmol/L,阴离子间
隙≤12,血pH>7.3),应将血糖维持于8.3~11.1mmol/L,以利尿酮体的排出和酸中毒的缓
-解。如果血糖低于5.6mmol/L时仍然有酮症或HCO3<18mmol/L,为维持血糖和清除血酮体,
可予10%甚至20%的葡萄糖补液并持续静脉滴注胰岛素。在患者体内的血清酮酸未完全清除或治疗中无长效胰岛素的情况下,过早停用胰岛素会使血糖迅速上升,有DKA复发的风险。DKA缓解而且患者能进食后,可根据患者过去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开始多次皮下注射胰岛素,对新诊断的患者可按体重计算每天的胰岛素总量(0.6~0.7U/kg),多次皮下注射。
3. 纠正电解质紊乱,维持酸碱平衡:
DKA虽然大量丢失电解质,但在起病之初的血钾和血磷可能正常或偏高,这是高渗、胰岛素不足、酸中毒等使钾和磷向细胞外转移造成的,随着补液、胰岛素治疗和酸中毒的缓解,这些血电解质指标会明显下降。补钾的量和途径取决于血钾和肾功能。当患者有一定尿量,血钾低于5.5mmol/L时可静脉补钾,使血钾维持于4~5mmol/L。低血钾者的胰岛素应用更需谨慎,有观点认为应先静脉补钾,直至血钾>3.3mmol/L时才开始胰岛素治疗,以免加重
低血钾,诱发心率失常和呼吸肌无力。前瞻性研究没有发现常规补磷对DKA的临床转归有特别的意义,而且过分补磷可能诱发低钙血症。因此对于心功能不全、贫血或呼吸困难,同时血磷<10mg/L(相当于0.32mmol/L)者可补磷。为配合补钾,可给予20~30mmol/L的磷酸钾。DKA的治疗中不主张常规补碱。当血pH<6.9时,可将100mmol的NaHCO3加入400ml无菌注射用水中,以200ml/h的速度输注;血pH介于6.9~7.0时,将50mmol的NaHCO3加入200ml无菌注射用水中,也以200ml/h的速度输注;血pH>7.0时不必补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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