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在大力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笔者认为,贯彻《食品安全法》仅有学习宣传还远远不够,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为该法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做好全面准备。
《食品安全法》作为食品安全的根本大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了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了监管制度机制,也对新时期开展食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新原则、新要求、新标准、新规定。
从现行的监管体制、体系和现有的监管机制和能力来看,与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和不足,也还有诸多加强和改进的空间。
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同时,还应积极对照全面贯彻该法的总体要求,在体制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创新、能力提升和权力清理及权力制约等方面未雨绸缪,为《食品安全法》全面施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决克服“等正式施行后再筹划也不迟”、“等上级文件精神再行动也不晚”或“一边执行一边完善也来得及”等“将来时”的消极等待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实、抓好、抓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忌“将来时”!(作者:何 伟)
相关链接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两会期间表示,《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
延伸阅读:辽宁等四省部署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百企联名倡议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面临挑战 约40国限制进口日本食品环环“通电带压” 食品安全才不失守食品安全法让法规阳光照进现实食品安全铸得严法重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