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法律分析<?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在当今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一夫一妻制”不仅是维持一个家庭和睦与共的基础,也是维系多种人际关系良好有序发展的基本出发点,更是保证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人的思维中,“家国一体”,家不宁则国不安,国不安则会反过来影响家的安宁。因此,维护家庭的安定是我国当政者在任何时期都非常重视的课题。诚然,“一夫一妻制”并非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实际上,在古代依旧执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只不过多了一个“多妾制”而已。但是,了解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朋友自会明白,妾室在古代根本不是丈夫的合法配偶,法律更没有赋予妾室相应的社会地位与家庭地位,家庭中的女性掌权者永远都应是妻子,即便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不能改变这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在古代,所谓的“夷三族”中的“三族”就包括妻族,但是却不包括妾室的娘家人,因为法律根本不承认妾室的娘家人是丈夫的家族的姻亲。
在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剥夺了男人纳妾的资格,法律绝对支持“一夫一妻制”,不仅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更是保证国家有序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要知道,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是各种关系的核心,能处理好夫妻关系是从容应对其他关系的基础。反之,夫妻关系出现问题时,也会引起其他各种关系的恶化和混乱。而作为引起夫妻关系变故的最大的威胁莫过于婚外情,或者说是夫妻中的一方背叛了另一方,同时也触犯了法律。
我们首先从法律层面分析一下与婚外情相关的法律责任。婚外情实质上都是违背《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的行为,但广义上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一夜情、包养情人、长期通奸甚至重婚等行为。在法律上,发生婚外情一方要承担的责任有多种。民事责任上,《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因此,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一方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风险。刑事责任上,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此一来,则难以逃脱刑罚处罚,至此一个清清白白的人就变成了有犯罪前科的人,人生从此就有了无法抹去的污点。而紧随判刑其后的恐怕是其他各种负面影响,例如各种党纪政纪处分(严重时甚至开除党籍、公职)。即使一般的非公职人员,也可能面临丢掉工作、毁掉家庭的处境。有些行为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卖淫、嫖娼等。最近有关明星嫖娼的消息不绝于耳,他们不但受到行政处罚,失去自由,连自己苦心经营的事业也受到严重影响。这些足以给出轨一方以警示。
除此之外,道德的谴责也严重干扰着其以后的生活。毕竟,无论经济多么发达,社会如何进步,人们的思想意识多么开放,社会主流是非观念还是没有根本改变的。违反法律,违背道德之人是不被正统力量所接受和支持的。如此一来,无论其事业还是家庭都难以再获得辉煌和成就。一言以蔽之,不忠诚于配偶的代价是巨大的,纵观历史,教训也是惨痛的。唯有“自爱者,人敬之”。
当然,我并不是说一个人一定要守着对方终其一生,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选择离婚。之后,双方皆为自由身,无论恋爱还是再婚,都是名正言顺的,也是法律和道德予以保障的。这才是稳重和顺的处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