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日本对华战争爆发以后,日军高层便号召部队“抢粮于敌”,“在当地自己养活自己”。在这一口号下,日军需要的各种物资及补给品均抢自中国战场,其中当然也包括性奴隶“慰安妇”。
随着战争的扩大和升级,侵华日军人数的增加,日军更加残暴地抢夺中国各地女子充当慰安妇。在中国占领地和战场上,日军主要通过使用肉体暴力、绑架、强迫、欺骗等手段和途径来征集中国慰安妇。被掳掠为慰安妇的中国妇女的职业有教师、工人、农民、学生、职员、尼姑、修女、店员等。
一、使用暴力强行掳掠当地妇女
日军在战场或占领城乡时,公开抢夺中国妇女,这种做法对于灭绝人性的日军来说,是最为便利的,既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也省去了许多麻烦的手续。
据有关资料记载,1937年11月,日军占领上海后,便在城乡各处抢夺中国年轻女子,他们当众“剥掉衣裳,在肩上刺了号码,一面让我们的女同胞羞耻,不能逃跑,一面又让充他们的兽欲”。
日军占领杭州后,包围凌桥难民收容所,然后强令200多名妇女脱去衣裤,堆积烧毁,以防备妇女逃跑或自缢,随后在地上铺满稻草,将抢来的棉被铺上,逼迫妇女躺在上面,夜间日本兵便成群而至,将难民收容所变成了暴虐的强奸所。
在扬州,日军占领了繁华的银座街的一幢3层饭店,抢劫了60名当地姑娘,从而设立了城里最大的慰安所。日军占领芜湖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抢劫妇女。甚至到尼姑庵中劫掠年轻美貌的尼姑充当慰安妇。后来又在对周边地区扫荡时抢夺了不少民女投入慰安所。
日军第2957部队占领湖南衡阳附近的村庄后,立即抓了两名美貌的十六七岁的少女回兵营,一个一等兵情不自禁地高呼:“从今日起开设慰安所,各位请来光顾。”日军特务永富博道在“亚洲战争的真实证言”国际电视会议上公开证言:在南京大屠杀过程中,有大批的中国妇女被押送到由他一手筹建起来的6个慰安所里,充当慰安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