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局获悉,2016年12月22日至25日,由公安部、教育部、住建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督查组到广西开展督查工作。
并对广西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肯定。
督查组先后来到南宁市西乡塘区、百色市田阳县和河池市,全面检查农村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农产品种植基地、学校及校园周边等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听取自治区和南宁市、百色市、河池市有关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与基层监管部门、企业代表、食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座谈交流,查阅广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材料。
督查组一行对广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指出广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建立了从自治区、市、县、乡镇直至村(社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注重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地方标准、监管制度规范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并结合广西实际,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果显著,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督查组建议,继续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