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协会“药品价格改革座谈会”主要内容。
1、关于下半年的价格专项调查
调查范围不仅限于医保目录内,即医保目录外的品种同样视需要参与调查
调查品种主要锁定在媒体报道品种、被投诉品种、价格短时期大幅度变化品种等,其余的就是一般市场巡查即可
2、关于低价药
低价药品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仍然按照3元、5元的日费用控制,直接挂网采购
未来低价药是否还存在目录、是否还会有调整机制,还需要和相关部门沟通研究
对于成本发生变化,突破3元日费用的,企业可申请退出低价药清单
3、关于差比价
从国家发改委的角度,不强制要求企业按照差比价规则制定价格,但不能偏离太大
招标工作中涉及差比价的问题,要与招标部门沟通,发改委不做干预
4、关于企业自主定价
定价原则仍是成本定价为基础,虽然不强制要求企业,但希望企业仍参考原有的差比价规则、价格管理办法等原则,要自觉
短时期的大幅度价格变化要有非常充足的理由,要循序渐进、分步到位
5、关于价格备案
已明确,不再需要任何物价备案的流程了
6、关于药品价格谈判
卫计委仍在征求意见中,年内会选择品种进行试点
独家品种指的是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的药品,但是不是全部独家品种都要被谈判,主要目标是市场影响大的独家品种
7、关于单独定价
单独定价资格随着价格放开已被废止,但是未来招标采购和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中,会合理体现鼓励创新和提升质量,具体还待研究
8、关于出厂价报送工作
关于每年的出厂价报送工作是否继续,尚没有正式决定,近期会明确
价格报送会根据改革和监管的需要做适当调整,未来应该会针对重点品种,而非原来的全品种的价格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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