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养生堂12月25日获悉,为了可以保障2015年的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和市农委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在“两节”期间开展隐患排查和突击抽检等工作,进一步查找和消除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确保“两节”期间我市人民群众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从即日起到2015年2月底,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组织监管机构和人员,按照监管责任区分片包干,对养殖场户、奶站奶厅、屠宰企业和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1次集中拉网式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严查注水、注胶以及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确保生猪屠宰管理职能移交过程前后不出现监管漏洞,加强对已登记备案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监管,对养殖场户要现场详细查看投入品库房、养殖档案等情况,杜绝使用违禁品,严防未执行休药期的畜禽出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天津市畜牧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要健全和完善检查监管记录,严格监管行为。
二、开展突击抽检
(一)市级突击抽检。重点针对生猪、肉牛和肉鸡屠宰企业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击抽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监督抽样任务,分别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和2015年2月份开展两次突击抽样工作。两次抽样总数为180份。其中:(1)生猪定点屠宰厂及肉牛屠宰场,每次抽取全市所有生猪、肉牛屠宰企业数量一半以上的企业,每个企业随机抽取3~4份肉样,两次合计抽取120份样品,两次抽检要覆盖全市所有生猪、肉牛屠宰企业。(2)肉鸡屠宰厂,每次抽取全市所有肉鸡屠宰企业数量一半以上的企业,每个企业随机抽取4~6份肉样,两次合计抽取60份样品,两次抽检要覆盖全市所有肉鸡屠宰企业。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承担检测任务,分别于收到检测样品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报市畜牧兽医局质量监管处,检出阳性样品要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检测项目为:涉及猪、牛样品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猪肉样品增加检测总砷含量(按照“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执行);鸡肉检测氟喹诺酮类、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等药残。同时,在2015年1月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2014天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及时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
三、区县级监督抽检。
1.开展“瘦肉精”突击抽检。有农业的区县,由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肉牛屠宰场和部分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于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2次以上“瘦肉精”突击抽检工作,采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现场进行抽检,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每次每个屠宰厂(场)抽取尿样不少于10份,样品涉及的产地或畜主不少于5个;每次每个区县抽取10家生猪(或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每场户抽取尿样2份。对现场检测发现阳性样品及时开展追查,果断处置。对现场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的,及时将样品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确证,确证期间对该批家畜或其产品进行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