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贫困之地的县令起家,一步步升迁为皇帝倚重的封疆大吏,于成龙所演绎的传奇故事,倚仗的并非什么背景和奇遇,而是近乎苛刻的廉洁自律,这让他在贪腐之风盛行的清代鹤立鸡群。康熙皇帝称赞于成龙为“天下廉吏第一”,大力表彰,屡次破格提拔,把于成龙树为廉政典型。事实上,于成龙不仅是个廉吏,更是个能臣,绝对无愧于得到的荣誉。
抽了一个下下签
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方山县)人。
于成龙入仕的起步相当低。明崇祯十二年(1639),他参加了在省城太原举行的乡试,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意味着没考中,但成绩尚可,入选者可以被送往国子监读书)。时值明末清初,时局动荡,于成龙在永宁城外的安国寺隐居读书达六年之久,后来又前往太原“三立书院”游学四年。他很有志向,曾写有一首《鸡冠花》借物言志:“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
刻苦读书让于成龙学问大进,可惜八股文的水平却没多大提高,这期间明朝灭亡,清军入关。从顺治二年(1645),清朝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就批准了开科取士。然而期间几次参加科举,无一中第,他的最高学历也就被定格在了副榜贡生。
顺治十八年(1661),已经45岁的于成龙入京参加选官。按照当时的惯例,吏部负责官员把相关职位写成签条并密封,让候选者随机抽取,职位好坏,全凭运气。于成龙抽中的职位是县令,但地点在广西罗城。这只能说是一个下下签,因为罗城县在当时并入清朝版图才一年多,其间朝廷曾派过两任知县,一位被杀,一位弃官逃走。
家人闻知于成龙的选官情况,又喜又悲,喜的是老爷终于做了七品正堂,悲的是天涯万里,也许一去无归。永宁到罗城,有六七千里之遥,盘缠钱不够,只好典当出售了一部分田地和房屋,雇了五个仆人,才得以成行。
走到晋南稷山县,于成龙拜望了好友武祗遹。武祗遹叹息说:“广西为官不易,你还要三思啊!”于成龙回答说:“我辈虽无科第身份,上古之皋、夔、稷、契,岂尽科目中人耶?我此行决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四字。”意思说,我们这些人,虽然没有考上进士,博得高贵的出身,但上古时代皋、夔、稷、契等贤臣,难道都是进士出身不成?我这番出仕,绝不是为了一家人的温饱和富贵,我发誓要不昧“天理良心”四个字。
话说得很豪迈,可当于成龙到达罗城,也不由得傻了眼。远望罗城县城“可怜黄茅,直抵城下”。城里十室九空,仅存6户人家、草屋10余间,满目荒芜,残破不堪。县衙就是茅草搭建的三间堂屋,连大门都没有,简陋如农舍。于成龙也忍不住感慨,“哀哉!此何地也!胡为乎来哉!悔无及矣!”
更糟糕的是,没过多久,跟随于成龙而来的五个仆人,大半染疫疠而死,剩下的也告归而去,最后只剩于成龙孤身一人。他在给友人的信中,描述自己的状态说:“唯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一口,床头贮枪二杆,为护身符。”
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于成龙开始了自己的事业。他从维护社会治安做起,采用历史上著名的“保甲法”,根治了盗匪横行的现象。之后是鼓励农民恢复农业生产,他经常下乡视察,谁家的田种得好,他就题一个匾,写一副对联,表扬一番;看谁家偷懒不耕种,就动员左邻右舍去好言劝告。没几年的工夫,荒芜的罗城就变得“禾穗被野,牛羊满山”,渐渐地繁荣起来。
三次考核为“卓异”
康熙六年是“大计”之年,所谓“大计”,就是对地方官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三等,一等为称职,二等为勤职,三等为供职。考核为一等的,可以获得“保举”资格,比例大约15:1,“保举”被朝廷批准的,称为“卓异”。
于成龙在罗城的政绩,得到了广西巡抚金光祖的赏识,他亲自向两广总督卢兴祖做了汇报。听了于成龙的事迹,卢兴祖也大为感动。他们给于成龙的保举评语是:“罗城在深山之间,瑶玲顽悍。成龙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堪列卓异。”
因为考核“卓异”,于成龙获得了提升,职务是四川合州(今重庆市合川区)知州。清初四川经过多年战乱,人烟稀少,百废待兴,情况比罗城也好不到哪儿去,下属三个县,登记在册的百姓据说只有一百余人,每年正赋仅十五两左右。于成龙发现流民不愿开垦荒地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荒地开垦后,原来地主人又来索地),于是采取了一个大胆举措,即规定“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由政府主持为前来垦荒的流民区划田舍、登记注册。这就明确了垦荒拥有新垦土地的产权,一下调动了人们垦荒的积极性,于是“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不到二年,合州田地开辟,人口骤增。于成龙所实行的“禁止原主认业”的原则,后来成为朝廷奖励垦荒的基本政策,他的探索早了整整15年。
康熙八年(1669),于成龙迁任湖广黄州府同知,这是仅次于知府的“二把手”,他分管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捕盗。他是一个破案高手,由此获得了“于青天”的美誉,在民间广为流传的评书《于公案》,就是以他为原型创作的,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也曾记述过他破案的神奇故事。因为政绩卓著,在康熙十二年的“大计”中,湖广巡抚张朝珍举荐他为“卓异”,这是他第二次获此殊荣。照例,于成龙升为福建建宁府知府,但“三藩之乱”爆发,他被先后改授武昌知府、黄州知府。最为惊奇的是,作为一个文官,他竟然领导平定了两次东山之乱。
这两次叛乱都发生在康熙十三年。第一次于成龙亲自去招抚聚守在山寨的首领刘启祯,他骑了一匹黑骡,只带了两名随从,一人打伞盖,一人敲锣,便深入敌寨。刘启祯命手下人手持火铳、高举刀枪相迎。面对腾腾杀气,于成龙毫不畏惧,随口问道:“老奴到哪里去了?怎么不出来见我?”刘启祯曾经做过于成龙的差役,对于成龙十分敬畏,此时气焰顿时消了大半。他见大势已去,便举旗投降了。第二次叛军有数万之众,于成龙主动出击,带着黄州城里仅有的官吏兵民几百人,又招募了平时训练的几千乡勇,直抵叛军盟主何士荣的老巢。叛军火力密集,乡勇难以抵挡,纷纷后退。危急之中,于成龙向官军首领李茂升大喊一声:“我要是死了,你就回去向张巡抚汇报!”然后纵马杀入敌阵。乡勇们一见,转身奋勇作战,一举击溃叛军,叛乱随之迅速瓦解。史家评价说:“自出军至是仅二十四日,以乡民数千破砦党数万,不费公家粒粟,不烦师旅,徒手奋身、摧锋陷坚而奏肤功,近世所希也。”毋庸置疑,这场平叛之战于成龙首功一件。
康熙十八年春,于成龙就任福建按察使,负责纪检和司法。他发现监狱人满为患,这些人都是因为违反了《迁海令》。原来为了对付台湾的郑经等反清势力,清朝颁布了《迁海令》,严禁民间商船私自入海。但这些百姓出海捕鱼,经商贸易,都是正当的生计,并非给敌人提供后勤补给。面对数千人的冤屈,于成龙坐不住了,他向巡抚吴兴祚、总督姚启圣请示,要求释放这些人。吴兴祚和姚启圣知道朝廷的严令,宁可多抓错杀,否则出了事是要追究督抚责任的,所以都不敢答应。于成龙还不甘心,亲自找在福建领兵坐镇的康亲王杰书申诉。杰书是天潢贵胄,又是最高统帅,没那么多可担心,一口答应了于成龙的请求。几千百姓被释放归家,他们无不流下感激的泪水。
虽然担任按察使时间不长,但于成龙做出了巨大的成绩,在当年的“大计”中,被巡抚吴兴祚举为“卓异”,称赞他是“闽省廉能第一”。这是于成龙第三次被考核为“卓异”,他也因此被康熙“特简”,担任直隶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