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的“酒论坛”
作者 杭州 徐清祥
古今中外,男女老少,有那么多人好饮酒,他们会没有喝酒的体会?有,有的还颇全面乃至深刻,明末清初的李渔,在晚年移居杭州后,由于常在家居、湖上酣饮,深有体会,就有过饮酒三论。
李渔(1611—1679年),字笠鸿、谪凡,号笠翁,浙江兰溪张李村人。1650年移居杭州;以卖文为生。50岁后迁居南京,建芥子园自住。在清代初年李以戏剧家知名,著作有传奇《比目鱼》、《风筝误》等十种;短篇小说集《连城壁》、《十二楼》二种;画集有《芥子园画谱》等;杂著方面有《闲情偶寄》一种,纵论世事、器玩、种植等。在《饮》一文中,对酒的论述颇为精当。
李渔总结自己的饮酒经验后,得出“五好”、“五不好”的论断。何谓“五好五不好”?一是“不好酒而好客”。在与酒友饮酒中,李渔认为应情重于酒!酒只是一种媒介物;但在强调情重于酒时,他也认为酒亦具作用:光好客,无物质相伴,会显得单调,乃至乏味。二是“不好食而好谈”。在亲朋相聚,有酒相伴之际,总要将好菜揣上来。在这时候,如果埋头饮食,则精神上得不到享受;会得不偿失。所以,李渔主张酒席间应以谈为主,有了谈论,酒席气氛活跃,收获就大。三是“不好为长夜之欢,而好与明月相随而不忍别。”这一好一不好,说的是饮酒的节制与境界,是区别酒徒与酒仙、酒鬼与酒神的所在。好喝酒不等于不要节制;而在饮酒中希望有明月相伴,除了体现饮酒环境的要求-----最好在月白庭空的夜晚外;在这样的好环境下饮酒,真是希望一直饮下去呵!四是“不好为苛刻之令,而好受罚者欲辩无辞”。饮酒间行酒令,这是助兴的手段之一,在古代十分风行;但太苛刻的酒令,会扫了兴致,他不太赞成;在行酒令的过程中,偶尔接不上,也属不可免,但要罚得心服口服,而且以不太醉才好;这一好一不好,论说的是酒令的质量、罚酒的尺度,总的说行酒令不能偏离目的。五是“不好使酒骂坐之人,而好其酒于后尽露肝膈”。“酒后吐真言”是常情。但这个“真”应是尊重别人的“真”;如果酒喝多了,借酒骂人,那就有点不对头了,所以这第五好是观照自己,也有不要惹出麻烦之意;至于借酒构通心灵,做到朋友间肝胆相照,则是喝酒的最高境界之一。
对于饮酒应该如何饮?李渔也有他的独特看法,他用“五贵”作概括,并说有此五贵,才有五乐。且引他的说法如下:
宴集之事,其可贵者有五:饮量无论宽窄,贵在能好;饮伴无论多寡,贵在善谈;饮具无论丰啬,贵在可继;饮政无论宽猛,贵在可行;饮候无论短长,贵在能止。备此五贵,始可与言饮酒之乐;否则曲蘖宾朋,皆凿性斧身之具也。
----《闲情偶记·行乐第一·饮》
在这段文字中,李渔强调了酒不在多而在好;同饮者不在乎多,而应有谈话投机者;下酒的菜不一定是多少问题,但若吃到后来,添不出菜倒是个问题;饮酒的时间不一定在乎长短,而要做到能控制。这饮酒的五种方法,充分反映出李渔爱饮酒、善饮酒、有酒德,一个酒神般的人物。真是可敬可佩。
在杭州,由于西湖山水之胜和游湖饮酒之常,酒楼酒家超常的多;又由于历代以来浮靡之风盛行,一些大酒楼纷纷采用高档酒具,李渔眼界所及,有了酒具方面的妙论,颇精彩动人,姑引述如下:
酒具用金银,犹妆奁之用珠翠,皆不得已而为之,非宴集时所应有也。富贵之家,犀则不妨常设,以其在珍宝之列,而无炫耀之形,犹仕宦之不饰观瞻者。象与犀同类,则有光芒太露之嫌矣。且美酒入犀杯,另是一种香气。唐句曰:“玉碗盛来琥珀光”,玉能显色,犀能助香,二物之于酒,皆功臣也。至尚雅素之风,则磁杯当首重已。
----《闲情偶记·器玩·酒具》
在这段文字中,李渔阐述在酒宴时,用金银的酒具,虽然能显示富丽之色,但没有什么实用或文化意义,太平常了,是不得已为之的一种办法;如果是富贵之家,不妨置备犀制品酒具,它既是珍宝的一种,又没有炫富的俗气息,好比一个高贵的人,并不需要十分打扮自己一样;又说,象牙制的酒具,和犀制品酒具,从性质上说是一样的,但象牙酒具有光芒太露的痕迹,而且,用犀酒具盛酒,会产生一种香气,唐人说:“玉碗盛来琥珀光”,说明它能增加气色之美,是比较象牙酒具的可贵处之一。
李渔的酒会、酒物、酒具三论,真可谓精当之见。
----原载《华夏酒报》辑自《西湖酒缘暨杭州酒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