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是一篇关于暗恋的故事,主人公是我初中时候的班长一个眼睛大而有神的小姑娘。这篇文字前后曾犹豫了三年要不要写,期间写了很多提纲,却弃之,不敢动笔。因为这是我内心深处最美好的记忆,最单纯的梦,我不愿意拿出来分享,更害怕这篇文字若被主人公看到,会有打扰对方正常生活的嫌疑。2014年平安夜的晚上,我趴在被窝里,抱着IPAD听歌。当播放器放到《童话》的时候,刹那间泪眼婆娑,想起很多往事,于是便有了这封来自十年后的信。
旭儿:
展信佳。
旭儿,你可知道,当我提笔写下上边五个字的时候,内心就像翻倒的五味瓶,不知道是何种滋味。原谅我又用多年前这般矫情的心情起笔,只因我只是简单地怀念起你,怀念那种曾几何时懵懂的情愫。它搅得我的心慌乱不已,连想对你表达的情感也没有逻辑可言。
就从2005年的一首流行歌曲开始说起吧,那首歌是光良的《童话》。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我专门上网查了一下资料,这首歌发行的时间是2005年1月21日。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应该是上初二。记忆里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音乐课上。音乐教室在二楼,里面有音乐老师的钢琴和一台连有DVD的电视。那时候,对于我们所在的三线城市郊区的学校来说,这样的一间教室无疑就是人间天堂。音乐老师对我们很好,一般会在上课的前二十分钟教我们乐理知识,后二十分钟,老师会用DVD播放最近流行歌曲的光碟。我记得播完《童话》后,好多女生眼睛都通红通红的。我还记得你当时很爷们儿地笑着说,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听完这首歌曲的MV后,哭得一塌糊涂。你说这话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了你的眸子里也有泪光闪动。
与你相比,我一直觉得自己特卑微,浑身都是糟点。用湖南卫视比较火的真人秀节目《一年级》来做对比,你如果是安琪儿,我就是马浩轩,我们中间隔着千万个如你一般优秀懂事的像陈思成一样的阳光暖男。
你自小父母离异,懂事地跟着奶奶长大。你特别好强,从小学到初中都是班长。你学习成绩优异,对于不太擅长的物理,每次拿到不太理想的成绩后,你都会找同桌如陈思成一般懂事稳重的男生请教补习。与你比之的我确是很多人眼中的讨厌鬼,少年时性格不和群、总是很自我、不懂得礼貌地与人交流,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就连打架也只有挨揍的份儿。
三年的初中生涯,除了看一堆没有用的闲书外,没有一门能拿得出手的成绩。于是,结局在故事的开头便已注定。你如愿以偿地考入市重点高中,三年后又考入大连的一所重点院校,而我却只是在外地高中百无聊赖地念了一阵子,后来因为胃肠炎又回初中附近的普通高中就读,且是降级一年。当然,与初中相比,高中毕竟是长大了,不能只是糊里糊涂地混日子了。于是,除了看闲书以外,我便多了一项专业技能写一些不痛不痒的文字,然后不断地去买各种文学期刊,开始试着投稿,梦想着只要发几篇文章,再出一本书,没准我就是下一个韩寒,就可以走到你面前说:你看,虽然我不像你初中喜欢的那个同桌一样,物理学得那么好,可我是个作家啊!
现在想来,我那时是多么无知可笑呀!梦想和现实之间永远夹着两个字:沉淀。我那时缺少太多的沉淀不说,更缺少清醒认识自己的反省能力。该完成学业的时候,却想着模仿已经找到自己下一步人生路的韩寒,其结果是心比天高,却只是只井底之蛙。后来大学退学,来北京北漂多年,经历的苦痛和失去,都只是因为没有在该干什么的时候干什么,才会走了许多弯路。幸好自己还够努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凭着能力和坚持,现在已经有一个可以让自己衣食无忧,并且喜欢且有能力做好的工作。
不再像少年时那般,总是以梦想之名去撒野,如今更喜欢冷静思考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该做的是什么。我现在在做一份与文字相关的工作,白天是一家出版公司的编辑,去为别人出书实现梦想,晚上则窝在卧室,一杯咖啡伴我继续写着不痛不痒的文字,成不了什么畅销书作家,但稿费有余亦可当闲钱,还有一些热心读者访问我的微博并且留言说:这些年,我写过的短篇伴着他们走过了迷茫的青春岁月,想来已觉幸福至极。
旭儿,用这么多的篇幅写自己,只是想让你知道,人都是会变的。好人有可能会变成坏人,讨人嫌之人也有可能会成为某些人喜欢的人。但我必须得清醒地承认,我得到了某些人的喜欢,但这些人中却很难有你。最后一次得到你的评价,是通过初中一个老同学联系到你,我提出想去大连看看你,吃吃饭、聊聊天,可是你拒绝了。你让老同学对我说,我是你想起来就会很烦的人。此话若是在几年前听到的话,未经世事的我要么会勃然大怒,要么便是烦恼不已,而现在,我却只是笑了一笑。接受所有不能接受的,才能得到所有不能得到的。我想,这便是成长,是成熟,是内心的强大丰满。木心老人有一句名言:不知该原谅什么,诚觉一切皆可原谅。
所以,即使当下这封信你不会看到,也希望有一天若你有缘看到后,能原谅曾经的我带给你的反感,能原谅我不停地给你家里打电话,能原谅我年少时的轻狂叛逆,让你这个班长气得工作没有办法进行下去。如果你忘记了我,我也不会怪你,我只是希望你能记住《童话》这首歌就好。如果六十年后,我们都还身体健康地活着,世界也不会有所谓的末日,我多么希望那一天,我们可以单独坐在咖啡馆,再听一次《童话》,相视一笑,却脑袋不灵活地记不起对方了。
写这封信不是为了让你看到它,只是为给自己留下青春时的记忆。我不怕你忘记了我,因为在你的生命中,我是一个太不重要的过客,可是于我而言,你确是我这十年来一个梦中的影子。
你知道你在我心中的形象是什么样子吗?我简单形容下,可能不对,但是这个形象已经与你的名字一起,像电脑程序一般写死到我脑海里:短头发、大大的圆眼睛、白白的脸蛋、脖子上有一个蝴蝶花丝巾,总爱穿一件酒红色的毛衫、浅灰色的圆筒裤,还有一双小红皮鞋。你最讨厌穿裙子,在我记忆里除了夏季校服,我真记不住你有过穿裙子的时候。你的脾气和气场还是蛮大的,生气的时候喜欢吹刘海。那时候,我经常压着上课铃跑进教室,却不关门,也不对老师礼貌地喊报到,你总是抢在老师发飙之前冷冷说道:这尾巴拖得是有多长!怕被夹到么?哎,那个时候,你就是老师眼中懂事的好少年,而我就是那个不懂人情道理的小混蛋。现在想起这些往事,心里反倒特别温暖。
最后让我告诉你,中考结束那天,你走出校门的时候,我在背后望着你,莫名地叹了一口气。刚升入高中的那个国庆节假期,我提前两天先离开学校。那天,在市区里你所就读的高中附近的餐馆,我看着你的侧影从我眼前掠过。第三次是你刚上高三那年的秋天,我去了你们学校专门在郊区为高三学生准备的封底寄读分校,我骗过门卫进了学校,偷瞄到你,可你却不知道我正站在窗外。第四次是紧接着的春节,在初中学校附近的马路上,我望着你往公交车站走去的背影,只是笑了笑,却连上前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那一年,我的诺基亚5300也丢了,给你发过一次短信后,你的手机号便再也没有留存在我的手机里了。
时间进入了2011年的冬天,那时我已经在北京工作。我忘记在哪里找到了你的QQ号码,便加为好友。简单地聊了几句后,再无联系。
后来,连你的QQ号也丢失了(美文网 www.meiwen.com.cn)。
去年,家人在老家的市区买了新房。搬家时,收拾我儿时住的房子时,在书架上找到两封信,那是我们高一的时候唯一通过的两封信。我将它们小心地夹在一本非常喜欢的书里,那是2009年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海子诗全集》,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位北大诗人西川编撰的,应该是迄今收藏海子诗歌最全的书。
旭儿,如今觉得你比我幸福。在这个冬天,你在大连可以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开。我在北京却只能面朝雾霾,等待沙尘暴来袭。这封信无关爱情,只是匆匆那年的青春与怀念。希望你若有一天再听《童话》,还能记得音乐课自始至终都望着你的那个讨人嫌的少年。
祝你幸福永远。
后记
自2011年在《美文》1月刊发表第一篇文章《我在流光里枕着你的声音》,到你们看到这篇文章为止,五年内,我共在《美文》登刊18次,发表文章20篇,皆为少年回忆类短篇故事。目前应该是《美文》近五年来发表文章最多的作者。虽然责编一直没答应给我开专栏,但也与专栏无异。还有请相信作者与责编都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保证在《美文》发表的每篇作品皆为用心之作。
因为《美文》最重要的读者对象是中学生,这样想来,我最少陪伴了四届毕业生走过中学时代。这篇《十年后的童话》里的每个字,都是我十年来内心最柔软的爱与痛,现在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只是想很用心地最后和你们一起重温一次没有遗憾的青春。
感谢《美文》的责编。不会忘记那年冬天我们在西安初识,一起在编辑部附近吃饭聊天。那时,我是个乳臭未干的莽撞小屁孩儿,你是一个毕业刚工作几年的文雅女生。而现在,我已是告别青春的奔三男,你也已是幸福的人妻人母。
感谢时间让我们学会如何成长,如何释怀,如何正确表达所思所感。以此篇文章正式结束为《美文》写稿整整五年的创作历程,写每一篇文章时的境遇和心态,现在都历历在目。这是一次非常奇妙和感动的旅程,感谢《美文》的工作人员和所有读者,把机会留给更多能用文字感动这个世界的年轻人吧!只要努力,我们终将找到自己梦想与爱。
后会暂无期,相聚终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