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水
连续服用别超过7天
受访专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 司徒冰
日常生活中,咳嗽是常见问题,因此人们对咳药水并不陌生。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司徒冰介绍,国家食药监局、国家卫计委等已联合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且1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服用;12岁以下儿童通常不建议服用;多痰患者禁用。
含可待因
不当服用咳药水可致瘾
人们所熟悉的“止咳水”,通常是指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制剂。司徒冰解释,可待因是一种天然阿片类生物碱,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的作用,其止咳作用迅速而强大,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尤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剧烈干咳,同时可用于中度疼痛的镇痛。
目前市面上在售的“止咳水”最常见的为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有溶液和糖浆两种剂型,比如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愈酚伪麻待因口服液、可愈糖浆等。其中(磷酸)可待因含量一般小于0.1%,基本上不超过0.2%。“可待因的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形成生理和心理依赖,使人上瘾。”而且长期使用,会令药效减弱。可怕的是,服用过量还可抑制呼吸,引致死亡。
临床上,可待因是复合止痛药、复方感冒药、复合镇咳药的主要成分之一。建议1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服用;12岁以下儿童通常不建议服用;多痰患者禁用。
连续服用不能超过7天
司徒冰表示,因为购买方便、隐蔽性强、价格低廉等原因,近年来“止咳水”成为一种新型致瘾药物。为了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管理,其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
按照有关规定,执业医师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和考试合格以后,才有资格开具精神药品处方,药师也要经过培训考试才可调配精神药品处方。每张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发出的药品要有专册记录,处方要保存两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无处方配发或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且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专家提醒,市面上的“止咳水”种类很多,但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剂量服用,一般连续服用不能超过7天。“止咳水”适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频繁的咳嗽,比如伤风、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及支气管刺激所引起的干咳、敏感性咳;因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流涕、流泪、打喷嚏、鼻塞和咽喉发痒等症状。司徒冰强调:“应限制用药天数和次数,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痰多黏稠、不易咳出者不宜使用,老年人、孕妇、小儿都应慎用。”
Tips:
精神药品≠抗精神病药
看到精神药品,许多人都紧张起来——精神药品与抗精神病的药物有关系吗?答案是否定的!其实精神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而抗精神病药是一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的药物。因此,精神药品≠抗精神病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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