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苏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初步建成覆盖全省主要食用农产品、重点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过程追溯体系。
建成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建设原则,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选择畜禽肉、蔬菜、生鲜乳、虾蟹类等食用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追溯范围。
力争到2020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
围绕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督促引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汇总、保存、使用等职责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延伸,实现全链条可追溯。
《实施方案》还重点提出要大力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制剂、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类别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追溯系统与医疗信息系统、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链条。
记者还注意到,《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实施步骤。2017年4月底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建设追溯体系的产品品种和产品目录,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
2017-2019年,全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全省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2019-2020年,拓展完善平台应用功能,总结评估追溯体系建设成效,推广追溯体系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