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 格律诗词在当代之探析

前 言

多年来,广东岭南诗社在中华传统诗词的普及和创作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也十分重视诗词理论的研究和探讨,成功举行多次理论研讨会。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很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 表达了对中华经典诗词充分肯定、高度重视的思想。在这个大背景下,怎样欣赏古典诗词,怎样创作格律诗词,怎样对待诗词格律,古典诗词格律在当今可不可以创新,怎样才是最好的遵循,等等,见仁见智,历来存在各种各样的主张和观点。广东岭南诗社秉承重视理论探讨的一贯宗旨,今年年初就决定举办一次以“格律诗词在当代”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并为此作了充分的准备,得到各分社的热烈响应,尤其得到湛江分社和湛江市的有关领导的热情支持,使得这次理论研讨会得以如愿在美丽如诗的湛江市举行。现将部分论文发表于此,共同探讨。


中华传统诗词的不变与变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郑维铭

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整个社会的传播和践行,人们对越来越认识的中华传统诗词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热爱中华传统诗词、学习中华传统诗词成为整个社会的热潮。与此同时,对如何继承、弘扬中华传统诗词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中华传统诗词在当代如何发展,是原封不动全盘接收,还是要以改革精神推动传统诗词与时俱进地发展,成了人们思考和争论的关键点。

一、中华传统诗词的独特魅力和强大生命力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五彩缤纷、神奇美妙。花鸟虫鱼,山岳河川,日月星辰,风云变幻,或精巧活泼,或奇崛雄浑,或不懈运行,或瞬息万变,无不启发着人的沉思,激发着人的灵感,迸发着人的情愫。于是,人或感悟,或讴歌,或低吟浅唱,或仰天长啸。于是,生活有了诗歌乐舞,有了形式多样的精神生活内容。生活不可无诗。诗在其历史发展中经历了多种体式的演变。

什么是诗?诗是怎样产生的?诗与别的文体相比较具有怎样的特点?

狭义的说,诗是指从《诗经》、楚辞汉赋、古风律绝到五四以后的新体诗、自由体诗。广义地说,则除了上述体式之外,宋词、散曲、戏曲的唱词等可以配上音乐的能歌可唱有韵律排列整齐的文字,也属于传统诗歌的范畴。

诗的产生,首先与人类劳动密切相关。鲁迅先生说:古代原始社会的人们在艰苦的劳动中,有人带个头喊起了“杭育杭育”的号子,这就是最早的诗歌,喊出来就是发表。鲁迅还有过一段这样的论述:“我想,在文艺作品发生的次序中,恐怕诗歌在先,小说在后的。诗歌起源于劳动和宗教。其一,因劳动时,一面工作,一面唱歌,可以忘却劳苦,所以从单纯的呼叫发展下去,直到发挥自己的心意和感情,并偕有自然的韵调。其二,是因为原始民族对于神明,渐因畏惧而生敬仰,于是歌颂其威灵,赞叹其功烈,也就成了诗的起源。”[1]据《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歌唱者且歌且舞,运用“操牛尾”、“投足”这些劳动姿势作为舞蹈动作,歌舞乐都取材于劳动,服务于劳动,表达对劳动生活的理解和美好期望。其次,诗歌音乐的起源,是人的自然情感的抒发和表达。在荀子的《乐论》和《礼记·乐记》中就很透彻地论述了诗歌、音乐与人的情感的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按照荀子的说法,乐(yue)来自于人的喜乐的感情,是人的喜乐的感情的表现形式。他说:“夫乐(yue)者,乐(le)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2]音乐这种东西是人的喜乐的感情的表现,人是不可能没有感情的,所以就不可能没有音乐。人的喜乐的感情需要有一种表现,需要“乐”(yue)作为载体,《礼记·乐记》说:“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在汉代人所作的《诗大序》中也有这样的经典论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衷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就是说,人们生活劳动中,总会产生一定的思想和情感要表达,表达出来就会成为诗,甚至一般的言说还不足以表达,那就会借助音乐、舞蹈来加以强调,这就有了诗与舞蹈音乐的结合。

人类劳动给诗歌的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生活源泉,而人类的情感是对劳动生活的反映、提炼、升华和美好前景的憧憬。

其实,所有的文学形式都是对人类生活的反映,都是用语言文字对人类情感的表达。诗歌与其他各种文学形式所不同的特点,除了上述与音乐舞蹈、人类情感紧密相连之外,还有它自身表现形式上的独特魅力。诗的特点概而言之是,首先,诗的语言精警、含蓄、传神。自古以来,人们写诗十分注意“炼字”“锻句”,流传着“推敲”这样的精益求精的典故。文人雅士更有工夫也肯花时间在字斟句酌、炼字锻句上,所谓“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贾岛句)。其次,诗讲究平仄、押韵、对仗、粘连等韵律,可读可诵可和着音乐传唱,具有强烈的音乐性和抑扬顿挫的节奏感。其三,有一定的格式、形式,一定的诗体有一定的字数、节数、行数,便于学习、欣赏、记忆、传诵。

由此看中华传统诗词,在时代变迁、风云变幻之中,虽历经劫难而始终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不朽的魅力。新加坡诗人潘受称:“中国古诗是打不死的神蛇。”毛泽东则说:“旧体诗要发展,要改革,一万年也打不倒。因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3]中华传统诗词的强大生命力来自于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最能反映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中国人的勤劳、勇敢、团结、坚忍不拔的品格,中国人重伦理讲亲情、推崇忠孝节义的道德观念、注重诚信、追求纯真爱情的风尚,都能在中国传统诗词中得到真实的反映。同时,中华传统诗词也深深地融入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心灵之中去。中国人从小就学习、记诵传统诗词,“腹有诗书气自华”,能在需要的时候恰当的诗句脱口而出被视为一个人有涵养的表现。中国的名山大川,名胜古迹,到处都有传统诗词镌刻的墨迹。中华传统诗词的不朽魅力,则如有许多学者论及的两个因素有关,一是中华传统诗词以世界各国文字中最独特最有魅力的汉字为载体。一个汉字就是一幅图画,汉字结构紧密,含义稳定而又有无限想象的空间,一个一个的汉字可以有无穷的组合而其中的每个汉字又有不变的含义。汉字的无穷魅力给了传统诗词无穷的创作空间。二是中华传统诗词在其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特有的韵律、格律,音韵和谐,节奏铿锵,可以和舞蹈、音乐协调配合,产生奇妙的艺术效果。中华传统诗词的强大生命力孕育着不朽的魅力,它的不朽魅力赋予它更加强大的生命力,生生不息,流传久远。

二、中华传统诗词的历史发展一直在演变与改革中

说不变,是就其历史悠久,历久弥新,经磨历劫而魅力不减来说的,其历史根脉一直在传承、在发展,一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基因和血脉。然而,中华传统诗词的强大生命力和不朽魅力,既缘于其不变,独特品性不变,世代传承不变;也缘于其变,与时俱进,不断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演变和改革,不断丰富其表现能力,不断增添新内容,不断突破旧框框,创造诗的新样式。

诗词格律 格律诗词在当代之探析

首先,作为中华传统诗词创作之源的社会生活在变,诗词创作的内容也必然随时而变。就拿我国历史上最早点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来说吧,它反映的历史时代,自西周初年起到东周春秋中叶,距今三千多年,而其中有的篇章涉及的内容的年代则要更加久远,如《商颂·玄鸟》中提到的契、《大雅·生民》中提到的稷,那是公元前二千五百多年前的事,距今将近五千年了。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历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到如今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社会制度、社会思想观念伦理道德,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发生天壤之别的变化,各个时代的诗的内容也必然反映该所处时代的社会生活和思想感情。

其次,作为中华传统诗词的载体的汉语言文字也是一直在发生着发展变化的。从横向说,中国疆域广阔,人口众多,南腔北调,差异的存在是一种现实。从纵向来说,上下五千年,语言一直是人类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不断地经历着吸收、更新、淘汰,产生新词汇新表达方式的过程。文字的变化虽然缓慢,但一直在发生着演变。这些发展变化,都是中华传统诗词演变和改革的基础和内在动力。

其三,中华传统诗词的演变和改革还特别表现在诗体样式一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演变着。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实际上包含着风、雅、颂三种不同的类别和流派。“风”是各地流行的不同声调民间歌谣,如秦风、魏风等;“雅”是把“采风”而来的民间歌杂经过文人雅士的加工再创作而成的“正声”“雅乐”;“颂”是在宗庙中祭祀用的乐歌。《诗经》之后就是屈原创造的以《离骚》、《九章》为代表的楚辞,和由楚辞衍化而来的汉赋。在汉赋中还有“骚体”、“骈体”、“散文体”、“杂赋”的分类。此后,才有我们今天统称的“唐宋诗词”,而其中唐宋诗就有五言诗、七言诗、近体诗、古体诗之别,宋词的词牌达数百种之多,有豪放派和婉约派等不同的风格的区分。

这就是前辈学者所说的“四言变而离骚,离骚变而五言,五言变而七言,七言变而律诗,律诗变而绝句,诗之体以代变也。三百篇降而骚,骚降而汉,汉降而魏,魏降而六朝,六朝降而三唐,诗之格以代降也。”诗之体诗之格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发展的。

随着诗体的演变,诗词的韵律也是一直在演变中。没有一成不变的诗体样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诗词韵律,这是一部中国古代诗歌史告诉我们的不争的事实。

三、中华传统诗词诗律的“求正”与“容变”的严与宽

在对中华传统诗词的学习、思考、讨论中,有各种各样的话题,比较集中的话题是怎样对待和运用古诗词的格律,尤其是诗词字句的平仄、押韵的依据和运用的宽严上。人们找到了一个说法叫做“求正容变”,似乎这就可以折中满足争议各方的要求了。但这还是有问题。怎样才是“正”,“正”能不能“变”,变到什么程度?等等。这些问题不可能有绝对标准,只能寻找几条能为更多人认同的共同准则。

首先,“求正”就是要正其名,循名责实,名副其实。要弄清楚使用什么样的诗体进行写作,这种诗体在字数、行数、节数、平仄、押韵、对仗、粘连等格式上有什么要求,要严格遵循。有人还没有弄清楚“七律”有什么格式要求,只知道“七律”就是整首诗一共八句、每句七个字,不知道平仄、押韵、粘对等格式要求,就在那里写“七律”诗了,结果只能是“挂羊头,卖狗肉”,有其名而无其实。这是要坚决反对的。这好比参加体育比赛,你不懂或不遵守比赛规则,比赛就根本无法进行。你写的是“格律诗”,但不遵守“格”,也没有“律”,名不正则言不顺,实不副名。

其次,“求正”的“正”还包括诗不同于“文”之“正”。毛泽东对新体诗的写作有一个评价,他在1965年7月21日《致陈毅的一封信》中说:“要作今诗,则要用形象思维方法,……但用白话写诗,几十年来,迄无成功。”写诗与写文至少有两点根本区别,一是诗讲究“意境”,强调“用形象思维方法”,“文似看山不喜平”;二是诗讲究韵律,讲究可和着音乐且唱且舞且诵,要有节奏感。新体诗之所以“几十年来,迄无成功”,也在于不能从传统诗词的韵律中吸取养分,没有找到诗应有的节奏和音乐感,诗歌散文化,散文分行化,不便流传,不宜传唱诵读。

其三,“求正”之“正”不是正襟危坐,一成不变,以形害义,而是应在不伤根本的前提下,因时而变,适当容许宽韵宽对。其实,传统诗词的格律韵律也是有一个逐步完善、渐趋细密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学习格律,运用格律,是为了更好增加诗词的和谐美音乐美,是为了诗要表达的情感、哲思、画意得到更自然更真实地传送,是为诗词的内容服务的。胡适曾把宋词区分为“歌者的词”、“诗人的词”和“词匠的词”,把那些只在字面形式上用功夫,讲究精巧唯美,因音律而牺牲内容,因雕琢字句而损伤情趣的无病呻吟的词作者称为“词匠”,说那些人“不是诗人,不是词人,只可叫做词匠。”这也说明,诗词的格律韵律是形式,要为内容服务,不注重内容的形式就只是空有其外壳,只能当摆设。今人强调诗律诗韵,也有到了一成不变,严防死守,以形害义的地步。这些人对旧体诗的格律要求的熟习掌握是可敬的,然而其刻板僵硬不懂因时而变,就有如郑人买履,以致削足适履,是不合适宜的。

再次,要有“容变”的气度,但变的度不是宽泛无边的,“变”的目的是使传统诗词的古典形式在现时代活起来,更多的人用起来,并朝着新诗体的探索的方向前进。中华传统诗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不能丢弃也丢弃不了,它永远是我们精神家园中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永远滋润着我们的身心。但时代也呼唤着新诗体的探索,探索是渐进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起步就是在中华传统诗词的基础上的渐变,同时吸收民间民歌创造新养料,创造出易记动听,有韵律可传播的新的诗词形式。


[1]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见《鲁迅全集》第8集,1957年版第315页。

[2]《荀子·乐论》。

[3]刘汉民:《毛泽东说文说艺实录》,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117页。

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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