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不符合平仄要求的诗句叫做拗句。拗,意为意为违逆。诗中如出现拗病,可以对诗句的平仄重新调整,使之出现新的和谐。这种办法称之为拗救。
有拗有救,便不为病。
拗救的基本方法是平拗仄救。拗救分为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类。
一句中出现平拗或仄拗,用本句的另一字相救,叫本句自救。本句自救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一拗三救(五言)或三拗五救(七言)。
五言律句中有“平平仄仄平”的形式,如果首字碰到了一个仄声字并且必须用它,便成了“仄平仄仄平”的形成,就犯了“孤平”(孤平是格律诗中之大忌)。所说的“一拗三救”就是用第三字去就第一字,即在犯孤平的上式“仄平仄仄平”中将第三字(仄声)改为平声,这样,便成了“仄平平仄平”,此句便避免了孤平的毛病,用这种方式自救的较多。例如:
木落燕南渡,北风江上寒。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两句后句按格式皆应为“平平仄仄平”偏偏首字都遇上仄声字,即“北”、“不”,于是,第三字便都使用了平声,即“一拗三救”。
七言律句中有“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该句第一字为可平可仄,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字,第三字又碰到了仄声字,便会出现“仄仄仄平仄仄平”的情况,而这种情况正好犯了孤平,这样,在第五字上救一下,就是在第五字处将仄改平,这样就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避免了孤平,这就叫三拗五救。例如: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兰溪三日桃花雨,半夜鲤鱼来上滩。
上例“客'、“鲤”处应为平声,因用了仄声,故各自第五字处本仄声而用平声。
本句自救的第二种为四拗三救(五言)或六拗五救(七言)。
五言律句中有“平平平仄仄'句式,如果第四字碰上了平声字而且无法避开,便成了“平平平平仄”的形式,显然违背五言中二四相对的原则,读起来也不上口,凡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将第三字改为仄声,成为“平平仄平仄”,用这种方式自救的诗句也比较常见。例如: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上例中“轩”和“天”字处应为仄声字,现用了平声,故将第三字处应平声改为仄声。
七言律句中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如第六字遇平声字而必用,可用“六拗五救”的方法将第五字改用仄声,成为“仄仄平平仄平仄”,用这种形式自救的也不少见。例如:
寒树依微远天外,夕阳明灭乱流中。
为爱低头弄明月,不知寒露湿衣多。
上例“天”、“明”处本为仄声,用了平声,故将第五字处应平声改为仄声。
但必须注意的是,使用这种方法自救时,五言首字和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否则会出现“仄平仄平仄”和“仄仄仄平仄平仄”的句式,使诗句中平仄相见,失去自然和谐的节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