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常委会听取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全国率先推行行刑衔接新模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6月19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法制日报》记者从报告中获悉,海南的食品安全工作,在监管信息化建设、应急值守、全系统直报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成效显著,尤其是率先推行“食药监管+公安”的联打办案新模式,在具体监管工作中大量实施清单式管理,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正式颁行以来,海南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处于平稳、有序、可控、安全的状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报告指出,2013年12月12日,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将质监、工商、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全部并入,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2014年1月,顺利完成地市级、县(区)级和乡镇(街道)三级食药监管机构体制改革, 217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监管触角直接延伸到基层最小行政单元。
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推行“食药监管+公安”的联打办案新模式,2014年9月11日设立省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调办公室,由公安机关派出警员常驻食药监管部门,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联合办案”,有效解决了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被认为是行刑衔接的海南实践。
据统计,自“省联打办”成立以来,相继端掉了存储销售走私冻肉、用甲醛浸泡牛百叶和凤爪、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等制售有害食品“黑窝点”94个,数量超过前几年总和。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7起,20人被采取强制措施,7人被批捕,10人被判刑。2015年7月1日前,全省各市县食药监管局将全部设立联打办。
报告还称,海南省开启农产品质量安全田头监管3G系统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下一步,追溯体系建设将进一步扩大追溯覆盖范围,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增强检验检测能力预防隐患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既可以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又可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对此,报告显示,目前海南有获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9家。各种设备仪器的配备参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基本满足检验检测技术需要。2014年8月,为从根本上解决省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决定投入1.1亿元建设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目前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已经顺利开工,计划2016年6月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