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买卖官职:卖官鬻爵在中国古代并不算是什么新鲜事。然而作为一国之君,整天声色犬马,吃喝玩乐,将国库挥霍一空,却不例行节俭以渡难关,而是另辟蹊径,把官职当做商品一样,明码标价,公开出售,还像买卖东西一样的讨价还价,这样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就算是空前绝后的了。这些便是东汉灵帝刘宏的“杰作”。
中国的卖官鬻爵始于秦始皇,公元前243年,国内发生蝗灾,于是秦始皇发布命令,准许百姓交够千石粟米,便可进爵位一级,“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史记·秦始皇本纪》)。汉代的卖官鬻爵始于惠帝六年,即公元前189年,“令民得卖爵”(《汉书》)。到了公元前180年汉文帝时,由于边塞缺粮,便采纳晁错的建议,以爵换粟,充实边塞,“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于边,六百石,爵上造;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汉书·食货志》)。东汉桓帝刘志(也就是刘宏的上任)时,也曾“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后汉书·桓帝记》),卖的官爵种类大增,包括关内侯、虎贲郎、羽林郎、五大夫等,用来填补国库的空虚。不过这还都是些级别偏低的小官。
到了东汉灵帝刘宏时,就把卖官鬻爵一事发挥到了极致。他把本就疲敝的国库吃光造净后,开始公开出售官职,先是“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后汉书》)。尝到甜头后,又别出心裁地设置了一个买卖官吏的交易所,“开西邸卖官,入钱各有差”(《通鉴》),以官的大小和任职地的好坏确定官价的高低(单就卖官来讲,也是一种公平,毕竟油水不同)。甚至于三公九卿等要职,也一律明码标价,公开出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除了皇帝的位置不卖,什么都能卖。如果买的人多,竞争激烈,则投标竞价,价高者得。
官位的标价,则是以官吏的年俸来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就是两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就是四百万钱,“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通鉴》)。之后刘宏“于西园立库以贮之”(《通鉴》),专门建了个仓库存放这些卖官所得,专款专用,全由自己挥霍。和现在有些人偷偷在海外设户头性质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人家刘宏可以明目张胆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