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山东各学校(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通知》还要求山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预警信息平台。
记者了解到,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有所升高,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也将进入易发期和高发期。因此,《通知》中再次明确,学校(幼儿园)是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
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加强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现疫情和苗头性问题,应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健教师(校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校园公共卫生风险。
此外,《通知》还提出,山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卫计委《学校卫生综合评价》,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切实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山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鲁食药监发〔2015〕42号)“四查”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
完善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对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注意饮用水管理,主动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各地都在关注学校食品安全
扬中“试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扬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该市已有15家学校(含幼儿园)办理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扬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教育局联合,与江苏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合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逐步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责任保险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保障学校饮食安全。
扬中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既能实现为政府和学校分忧的目标,破解食品安全事故索赔难,又能倒逼各个学校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促进食品规范操作。学校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更有能力来承担后果,并有相应的救助措施。
据了解,扬中市一中等个别学校早在2015年便开始试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今年参保学校的规模扩展到15家。该保险将提累计最高50万元的保障,其中单次事故理赔限额为10万元,单人理赔限额为10万元。
宁夏多举措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
为杜绝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宁夏采取多举措管理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饭桌”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保障师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