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改制而成,是行业第一批建立董事会制度的省级工业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烟用物资、烟机零配件的经营,烟叶进口和卷烟出口业务,与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的生产经营,多元化经营,资产经营等。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努力构建高效顺畅的内部运行机制,共有内设机构16个部门,以及杭州、宁波2家卷烟厂。公司主推“利群”、“大红鹰”、“雄狮”三大品牌,其中“利群”是国家商务部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之一。在主攻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两个跨越”的要求,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摩登”等品牌远销中东、南美、印尼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的主要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发扬“敢想敢拼、善谋善为”的企业精神,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做大市场、做强品牌、做精制造,为早日成为行业“少数、关键强势企业之一”而努力奋斗!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由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更名改制而来。2003年7月,浙江烟草实施工商分离,成立了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公司成立后,根据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形势,确立了争创“全国烟草工业少数几个强势企业之一”的发展目标,制定了“内联外拓”的发展战略,2006年9月19日,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和原下属杭州卷烟厂、宁波卷烟厂两家卷烟生产企业实行联合重组,确立了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法人主体的地位,构建了中国烟草总公司与重组后的浙江中烟工业公司二级母子公司体制。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构建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共有内设机构十六个部门,以wWW.aIhUaU.cOm及杭州、宁波两个制造部。公司资产总额超200亿元,拥有先进的生产装备,一流的加工工艺和规范的内部管理,生产的产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已形成浙产名优卷烟产品群。“利群”、“大红鹰”、“五一”等品牌卷烟多次被评为全国名优卷烟;“利群”、“大红鹰”品牌先后被评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利群”、“大红鹰”、“五一”、“雄狮”、“新安江”、“西湖”、“上游”等7只品牌被国家局列入行业重点发展的“百牌号”目录。浙产卷烟畅销国内市场,并进入海外市场,远销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浙江中烟2015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启动
“利群阳光十五年感恩同行暨2015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启动仪式日前在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卷烟厂举行。来自18个省(直辖市)的19家主流媒体与社会爱心人士代表、“利群阳光”学子代表应邀出席,一起分享“利群阳光”15年助学的感动与收获,共同见证2015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启动。
“利群阳光”助学15年,帮助3。5万名学子跨进大学校门,让3万多个家庭重燃“知识改变命运”的希望。浙江中烟表示,15年来,“利群阳光”助学行动不断向社会发出正能量,已经成为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事业。因此,要坚持“突出社会公益,淡化商业功利;突显社会爱心,淡化企业之功”的活动定位,媒企携手,成就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时间长、帮助人数多,有相当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公益活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