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的社会存在及其行为规范
文/潘海
电视剧《婚姻时差》中的婚外情
一、婚外情的定义
国人语境中的婚外情,一直没有准确内涵,而当代国人性行为实践中的婚外情,本质上只是“婚外性”。所以,有必要对婚外情定义进行概念上的厘清。
二、婚外情的历史必然
婚外情不是当代国人“性开放”的结果,而是与人类婚姻“始终同在”的另一种性发生方式,并且作为一夫一妻制的补充而与“与文明时代相适应”。
三、婚外情的生理驱力
当代国人的婚姻,基本不是性的共同体,而是利益共同体。因而,性的释放在婚内很难圆满,少性甚至无性之婚,使人的“过剩性力”必然向婚外溢出。
四、婚外情的社会必要
婚外情对于当代国人,至少有三大社会必要:一是缓解社会压力和心理紧张;二是构建社交朋友圈,扩大个人的社会影响力;三是满足日益多元的性文化感受。
五、婚外情的负面效应
至少有四项:一是庸俗了当代国人的两性人际关系;二是加剧了中国官场的腐败;三是破坏了中国婚姻的稳定;四是不时酿出恶性社会案件。
六、婚外情的行为规范
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快乐第一”,即:将性的快乐追求作为一种信仰,明确定义为婚外情的核心价值;
二是“性乐唯一”,即:以性的快乐价值为基线,排除婚外情的各种非性(婚姻的、功利的等等)诉求;
三是“尊重婚偶”,即:婚外情的快乐必须建立在不破坏双方婚偶感觉的基础上,不能干扰双方婚姻的正常秩序;
四是“多元共赢”,即:承认婚外情的阶段性,婚外情不需要从一而终,因而对于同时多发的婚外情,各方应相互默许,不做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