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赴辽宁省本溪市调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听取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马晓伟指出,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医改工作,将医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医改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马晓伟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深刻学习领会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探索创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马晓伟希望本溪市作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全面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要明确公立医院改革的策略和方向。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三是要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要求本溪市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注重前期测算和论证,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改革经验,积极谋划,协同推进改革,提高群众对医改的可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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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6日是一个标志性的时刻,孕育近3年的新医改转入施行阶段。“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终端的公立医院,集各种矛盾和问题于一身,成为医改绕不开的“堡垒”。
据新华社2015年5月1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意见提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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