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长会议,就大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出全面部署。
该局先后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千人培训、全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并就新法贯彻实施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建立完善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形式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开展专家巡回基层食品安全大讲堂、有奖征文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展开宣传贯彻,在全省多个旅游景区、车站、高速路等重点部位,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播放、广告牌展示、信息推送等方式进行立体宣传。并开展新法贯彻实施督查工作,深入各市、县局开展督查工作,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行政人员严肃问责,保障新法高效、快速实施。
甘肃省
甘肃省举办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决赛活动,副省长夏红民、省政协副主席张景辉出席决赛现场并为获奖队伍颁奖。
为推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自2015年6月以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从监管人员、食品从业者、社会公众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的学法普法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全省举行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110余场,参加竞赛企业1559家,参与新法学习的食品从业人员10万余人,达到了“以赛促学”的预期目标,把食品行业普法工作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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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0月1日起,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
食品生产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涉及环节多,问题也多。如何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如何对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经营业态监管,如何重点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对这些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这部因“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均一一作出回应。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
为了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新法增加了风险监测计划调整、监测行为规范、监测结果通报等规定,明确应当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形,补充风险信息交流制度,提出加快标准整合、跟踪评价标准实施情况等要求,重在防患于未然,消除隐患。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可拘留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者
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农药的管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在农药管理方面,新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强调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