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玛珂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政策
一、公司简介
2003年公司成立。
2006年公司实行股份制,与瑞士玛珂公司合作,更名为广州玛珂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有:2003年注册“韩国珍美诗”、2005年注册“瑞士玛珂”、2006年注册“佩雅”。
二、企业文化
“以人为本,创新美丽”
企业用正直的方法创造利润,并正确使用。除了生存外,更重要是帮助更多的人。
三、产品范围:
产品包含洗护类、护肤类、家居清洁类、儿童系列、男士系列等三百多个单品。适合商超、日化专营店、美容院以及药店销售。全国统一出厂价,巨大的利润空间让你轻松启动市场。
四、经销、代理政策如下:
返利政策:
A.基本合作伙伴
月回款10000元,返利:月完成50%,返点2%。完成全年回款任务,另给予4%年返点。
B.合作伙伴Ⅰ
月回款20000元,返利:月完成50%,返点3%。完成全年回款任务,另给予4%年返点。
C.合作伙伴Ⅱ
月回款30000元,返利:月完成50%,返点4%。完成全年回款任务,另给予4%年返点。
D.首批进货超过3万元(三个月内可分三次),赠送10%-20%的折后产品。
E.独家代理商加盟条件:
地级市独家代理商加盟条件:年销售额20—50万元人民币,首次拿货需三万无以上;
县级独家代理商加盟条件:年销售额10—20万元人民币,首次拿货一万元。
如已设有独家代理商,另外其他商家加盟,厂家要通过当地代理商同意,且作为其分销商,返利给代理商,营业额也算当地代理商。
以上返利,特价促销产品不参加。
五、厂家支持
运费支持:回款1万元以上,公司承担所有运费;低于1万元,公司承担5元/件,运费先由经销商代付,下次进货以核销货补(特价产品除外);
助销支持:公司给予需方首批回款15%的支持,促销礼品、试用品、宣传物料(特价产品按5%),后期按10%助销。
进场费、条码费支持:
1.进场条码不低于60个、单店规模3000平方米以上的网点,凭入场合同、产品陈列照片以;
及首批入场的条码录入单快递到公司,经公司批复后,给予3000元/店费用支持(以货抵补),在第二次进货时核销额不高于进货额的50%。
2.如进入当地KA卖场的费用,公司考察核实后将根据其月回款量给予最大核销,具体方法双方协商决定。
3.终端客户首批返款2万元以上报销20%,首批返款3万元以上报销30%,首批返款5万元以上报销50%,首批返款8万元以上报销80%,首批返款10万元以上报销100%。
凭商场、超市购销合同、发票,按首批返款规定进行报销,根据进场费、条码费的多少限时以货物形式报销。
终端客户首批进货实际费用报销后将
不再执行铺底支持。第二批进货将享有经销商、代理商月返利政策支持,设有独家经销商,代理商的区域一律不供货。
广州玛珂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