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爱好者 数学、哲学爱好者来探讨:在赌博中,怎样长胜不败?
当然博弈并不仅仅是游戏,从夫妻、家庭成员的关系协调,到公司之间利益的争夺,再到国家之间的战争,这些都属于博弈概念的范筹。可以说,博弈就是人类生活的主题。因此,认识博弈,了解博弈显得非常重要。中国人很早就对博弈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典型的就是《孙子兵法》一书,此书不仅详细列举了各种兵家博弈的局面,并给出了各种破解的方法,可以说,是一本博弈论专著。现在我们都知道,《孙子兵法》并不仅仅是言兵之书,若能领会孙子兵法的精神,在经济活动、国家的政治交往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助益。
《孙子兵法》中的策略,大家都比较好懂,但是其中博弈的规律,则需要有较高的悟性才能把握。在《孙子兵法》的首篇中实际上已点明了全书所阐述的用兵之道,在“始计第一”篇中有云:“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从这段话,我们很自然的想到了老子道德经中的“反者道之动”原理,孙子兵法正是老子思想的具体演绎。
的确如此,老子道德经中有同样的用兵之道,如第六十八篇:“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第六十九篇继续阐述:“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正由于这两篇的内容,所以有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甚至认为道德经就是一部兵书。当然,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因为老子道德经的重点是阐述“道”的原理,而用兵之道,只是“道”的一种运用。事实上,老子是根本反对用兵的。如在第三十一章中说道:“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在第四十六章又说:“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可以看出,老子本质上反对战争,认为战争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
战争是古时候最重要的博弈活动,老子反对战争,是因为战争本身是失道的表现。老子并非不懂战争这种博弈之道,相反,老子深知战争的规律是与道相符。老子所谈的用兵之道,只是用来阐述道的原理,其目的不是教人如何用兵。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博弈之道,就是老子之道的具体体现。那么,用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老子的理论,有没有现实意义?或者说,老子之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
二十九、囚徒困境
现代的博弈理论,最为人熟知要数纳什(John Nash)的经典故事“囚徒的困境”。故事是这样的:
警方逮捕甲、乙两名嫌疑犯,但没有足够证据指控二人入罪。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向双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选择:
若一人认罪并作证指控对方(相关术语称“背叛”对方),而对方保持沉默,此人将即时获释,对方将判监十年。
若二人都沉默(相关术语称互相“合作”),则二人同样判监一年。
若二人都互相检举(互相“背叛”),则二人同样判监五年。
囚徒困境的故事有一个前提,就是假定每个参与者(即“囚徒”)都是利己的,即都寻求最大的自身利益,而不关心另一参与者的利益。那么,在本例中,囚徒到底应该选择哪一项策略,才能将自己个人的刑期缩至最短?两名囚徒由于隔绝监禁,并不知道对方选择;而即使他们能交谈,还是未必能够完全相信对方的决定。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来选择,检举背叛对方所得刑期,总比沉默要来得低。试设想困境中两名理性囚徒会如何作出选择:
若对方沉默,背叛会让我获释,所以会选择背叛。
若对方背叛指控我,我也要指控对方才能得到较低的刑期,所以也是会选择背叛。
二人面对的情况一样,所以二人的思考都会得出相同的结论——选择背叛。背叛是双方经过理性思考得出的最佳选择。因此,这场博弈中唯一的结果就是双方参与者都背叛对方,结果二人同样服刑五年。这种策略就叫做纳什均衡。1994年,纳什因这一理论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这场博弈的纳什均衡,虽然是个体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经过仔细衡量得出的结果,然而以整体利益而言,却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两个参与者都合作保持沉默,两人都只会被判刑一年,无论是个体利益还是整体利益,都要高于基于自私前提下的理性选择。个体出于自私的角度考虑,却得出并不是最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就是“困境”所在。
那么有没有一种思路可以得到更好的结果呢?我们可以结合老子思想来看看。老子道德经所阐述的道,其主要原理就在于“反者道之动”。也就是说,我们要顺应这种规律去思维和行动,就是符合道的规律,是最正确的选择。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六章中详细的描述了这种思维方法:“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意思是说,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胜过刚强。
那么,现在假设囚徒困境中的两位囚徒都深明老子思想的道理,那他们会作何选择呢?他们会这么考虑:
若希望获得最有利的结果,也就是要只服刑一年的话,必须按照得到最坏的结果的方向来指导行动。也就是说,若对方背叛,我保持沉默是最坏的结果,所以选择沉默。若对方沉默,我也保持沉默,仍然比选择背叛的结果更坏。所以选择沉默。这样,双方经过同样的老子式思维后,都选择了沉默,结果两人都只获刑一年,而这个结果无论对于个体还是集体而言,都是最好的结果。
用老子的思维方法,得到了最优的结果。这似乎给我们一些启示,即,当我们都是自私的理性人时,大家在一起博弈的最终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双方都得不到最佳的利益。反之,如果我们大家都可以以老子之道来指导行动,那么出发点是利他的,但结果却会是自利利他,是最优的结果。这种利他的思维,与儒家的观点也非常的契合。如孔子主张“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这种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可以很好的破解“囚徒困境”的困局,使个人和社会都得到最大的利益。儒家思想无疑是古人对社会矛盾进行深入思索后的智慧结晶,虽历千年而历久弥坚,值得今人仔细的回味。
严格的来说,用老子的思维方式运用于“囚徒困境”的状况并不合适。因为老子所言的道,是一种综合式的最优解决方案。也就是说,老子之道,是对现实社会所有各种博弈情况的总体规律的总结。现实的人,不会象“囚徒困境”中假定的那样,一定是自私的理性人。现实的人,除了有自私的囚徒心理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非理性心理,人的行为,往往是各种心理综合影响后的结果。
在现实世界中,人除了受自私的理性思维支配自己的行动之外,还受一种很重要的非理性的思维——感性思维支配自己的行为。比如囚徒困境的局面如果发生在现实中,两个囚徒有可能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彼此都信任对方。或者,彼此都在为对方的利益在考虑,那么,他们很可能都会选择沉默而不是背叛,这样他们都可以获得最好的结果。在现实之中,没有一个人是孤立的,每个人都多少与别人有着亲疏远近的关系,人与人就因这种关系而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和群体。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或多或少都会受到这种关系的影响,这种关系可以是基于理性思维的利益关系,也可以是基于感性思维的情感关系。举个例子,在婆婆和媳妇之间,如何做好丈夫与儿子的角色,就是一种基于感性思维的博弈局面。如果不能在母亲与妻子之间找到微妙的“纳什平衡点”,家庭的关系就会显得混乱而无序。
博弈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有时会出现崩溃,这就是失信行为。失信行为有时是主动的,有时是被动的。比如各种骗子的行为都是主动的失信行为。而企业之间的合同以及债务纠纷,往往都是被动失信行为,是因为各种客观条件而导致信用丧失。无论是主动失信行为还是被动失信行为,都会对均衡的博弈状况造成破坏。
除了上述的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两种主要的思维心理外,还有一种赌徒心理,在社会大众中普遍存在。所谓赌徒心理,就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会对自己不清楚的局面或事态作出非理性的判断和预测。一些常去赌场的赌徒,就快输光自己的家当了,可是仍然自我安慰:说不定最后一把就能赢回来。而这种情况下,往往都是输得更加彻底。其实我们每个人多少都会有这样的赌徒心理,完全做到理性思维的人非常少。比如各种彩票,大家都清楚,中奖的概率很小,一定是输多赢少,但多数人都会忍不住想试一试自己的运气。又比如股市,股市是一种零和博弈,参与博弈的各方所争夺的利益总和为零。也就是说,有人挣钱了,必然有人输了同样多的钱。那么,在现如今全民炒股的年代,大家都去炒股,那么大家是在挣谁的钱呢?实际上,无论有多少人参与炒股,获利的总是少部分,而亏损的总是大部分。这就是所谓的“二八法则”。如果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再进入股市就会理性得多。然而大多数人进入股市都是希望自己成为那少部分人,这就是一种赌徒的心理。
我qq是14581040的资料更多>> 注册日期:2009-10-24 上次登录:2012-01-31更多 回复 现实社会的博弈局面往往是复杂的,对博弈局面产生影响的要素非常多,并且具有重复性和持续性。为了对重复和持续的博弈局面进行研究,从而选出最优的博弈方案,美国科学院院士,行为学家阿克塞尔罗德对所谓的“重复囚徒困境”进行了研究。
阿克塞尔罗德及其研究小组利用著名的“囚徒困境”游戏,设计了跨国界的程序竞赛,在6个国家中征集了62个对策程序,其作者包括对策论教授到普通的计算机爱好者,进行两两对阵,每个程序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最高的分数,也就是最好的收益。通过无数次的自动计算,找出最优对策程序。该游戏的目的,就是模仿在现实社会中,在理性思维影响下,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模式是能够在长期而残酷的竞争中获胜。实验结果很出人意料,获胜的并不是那些复杂的程序,而是一种叫“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的最简单的程序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一报还一报”的原理是这样的:第一次采取合作态度,随后的行为则根据第一次的结果来判断,如果对方也是合作,则继续合作,若对方选择背叛,下一次就选择不合作。这样一个简单的程序,在与其它62个程序捉对博弈,经过一千代的进化后,程序份额从原来的1/63上升并稳定在24%,而其它一些程序或者份额减少,或者彻底消失。
阿克塞尔罗德发现“一报还一报”策略的成功主要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一报还一报”程序是“善良”的,即,从不主动背叛对方;其次,对背叛行为采取必要的反应,即“可激怒性”;再次,“宽容性”,即别人背叛了一次,适可而止的报复就可以了,不能没完没了的报复下去。最后,程序模式简单行为,容易被别人识别和学习。
阿克塞尔罗德总结的这些特点,在程序成绩的排名中也得到了证实。因为63人中的前15名里,只有第8名的哈灵顿程序是“不善良的”,后15名中,只有1个总是合作的是“善良的”。可激怒性和宽容性也得到了证明。当游戏中考虑到随机干扰,即对策者由于误会而开始互相背叛的情形时,阿克塞尔罗德的著作《合作的进化》一书的中文译者吴坚忠博士经研究发现,采用修正的“一报还一报”,即以一定的概率不报复对方的背叛,和“悔过的一报还一报”,以一定的概率主动停止背叛,这样的策略使群体所有成员处理随机环境的能力更强。
从阿克塞尔罗德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一报还一报”是理性社会中经过自然选择而必然形成的人类的一种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或者可以认为是理性“进化”的结果,因此,这种行为准则具有某种客观规律的特性,它并不会因某个理性人的非理性行为而改变。只要社会中大多数是理性人的话,这样的规律必然形成。
回复楼主:我qq是14581040 时间:2009-11-12 15:54:36
我们还可以从一些策略的模拟演化来说明这种规律性。
假设在一个孤岛上生活着一群猴子,猴子的头上身上有许多虱子,猴子光凭自己的力量没办法抓自己身上的虱子,因此需要别的猴子帮忙。但这群猴子有三种类型:骗子、傻瓜和小气鬼。骗子的策略是,只希望别的猴子给自己抓虱子,却从不帮别的猴子抓虱子。傻瓜的策略是,不管是谁要帮忙绝不拒绝。小气鬼的策略就是“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即自己首先无偿帮别人,但下一次是否帮忙就要看第一次的结果。如果你回报了我,我就再帮你,但如果你没有回报我,我就不再帮你。假定每只猴子头上的虱子多到一定数目就会死亡,那么这三种策略博弈的最终结果会怎样呢?
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对三种策略的博弈进行了计算机模拟。开始模拟时,傻瓜占大多数,小气鬼占少数,骗子也属于少数,与小气鬼的比例相仿。骗子对傻瓜进行无情的剥削,在傻瓜种群中引发了剧烈的崩溃。骗子的激增随着最后一个傻瓜的死去而达到高峰。这时,骗子还要应付小气鬼。在傻瓜激剧减少时,小气鬼在日益取得优势的骗子的打击下也缓慢地减少,但仍能勉强地维持下去。在最后一个傻瓜死去之后,骗子不再能够跟以前一样那么随心所欲地进行剥削。小气鬼在抗拒骗子剥削的情况下开始缓慢地增加,并逐渐取得稳步上升的势头。接着小气鬼突然激增,骗子从此处于劣势并逐渐接近灭绝的边缘。由于处于少数派的有利地位同时因受到小气鬼怀恨的机会相对地减少,骗子这时得以苟延残喘。不过,骗子的覆灭是不可挽回的。它们最终慢慢地相继死去,留下小气鬼独占整个种群。道金斯的结论同样证明了“一报还一报”是理性环境下自然选择的结果。
这种“一报还一报”行为规律,中国人并不陌生。民间的说法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道家的太上感应篇开篇即是,“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可见,这种一报还一报的思想早已深入民间。这种思想,应该看作是人类对自身社会行为特征的自然总结,是人类思维的结晶,应该进行深入的研究,而不是简单的斥之为封建迷信。
“一报还一报”的策略是在理性环境中最有生命力的一种行为方式,但是,却不一定是最优的行为方式。以上无论是阿克塞尔罗德还是道金斯的研究,都是建立在一种纯逻辑环境下的模拟,而自然社会中的个人,正如前文所述,其行为方式是复杂的。而所谓的利益,在每一个人的眼中可能并不相同。有人追求物质利益,有人追求精神享受,有人追求欲望的满足,有人追求道德的完美,有人追求刺激,有人追求安稳。可以说,什么是利益,在每一个人的角度看来,并不相同,或者说,程度并不相同。社会中常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好人,他们是不爱财,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我想并不是这样。应该说,他们所追求的道德、正义要高于一般的物质利益,在好人的眼里,这些才是最大的利益。金钱、生命与道德、正义相比,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古德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并非不需要物质利益,而是与道义相比,道义才是更大的利益。
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必然引发不同的行为模式,而这是计算机的逻辑系统所无法模拟的。在计算机的系统里,不可能自发产生出“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行为方式,因为从行为的进化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首先被淘汰的。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科技多么先进,时代多么进步,对完美的道德,对真、善、美的追求始终是人类共同的理想。这样的目标,使得人类社会与计算机内的逻辑世界区别开来,同样的,这样的目标也把人的理性与动物的理性区别开来。
动物的理性表现在对食物的需求以及繁衍的欲望。动物的所有行为都是以这些基本的需求为动力。如果说动物的行为也是有理性的话,那么动物的理性是一种非常低级的理性,因为这种理性仅仅是以自身生理需求来引导而产生的理性,也就是说是完全以自私自利以及趋利避害为原则原则的理性。人作为最高级的生物,同样也具有这种以自私自利和趋利避害为原则的动物理性,在“囚徒困境”中,正是假定人是完全自私的,由动物理性所支配理性人。
但是,人之所以为人,自然有不同于普通动物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人有高于普通动物的理性思维能力。这种思维能力,使我们能够衡量一种行为的结果是有害还是有利,是小利还是大利,是大利还是大害。比如竭泽而渔的行为从动物理性的角度上看是得利,但从人类理性的角度看是得小利失大利的行为,反而是有害的。又比如,为了发展经济而把森林过度砍伐,使环境破坏,从动物理性的角度看是得利,但从人类理性的角度看却是有害的。任何一种行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都会产生利弊不同的结果,是利大还是弊大则要看从什么角度去看,这就是辩证分析的方法。事实上,辩证法是人类理性发展的最高成就,只有以辩证的方法来看待事物,才可能正确的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才可能使人类得到最大的利益。
回复楼主:我qq是14581040 时间:2009-11-12 15:55:47
我们可以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看“一报还一报”这种行为方式是不是现实社会中人类行为的最优策略。
由于每个自然人都有自私自利的动物理性,在生活中难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矛盾,从动物理性的思维方式来行动的话,一场争斗在所难免。所谓争斗,其实就是彼此伤害,和自己伤害自己所产生的结果是一样的,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两败俱伤。假使强者获胜,弱者落败,弱者会纠集其它弱者一起组成强者,这样与前面的强者再次争斗。同样的,结果不是两败俱伤就是失利者再次积蓄力量寻求反击。这样的争斗游戏可以无止境的进行下去,这正是我们常说的“冤冤相报何时了”。
这样的行为模式从动物理性的角度看是理所应当的,但从人类的理性来看,这是一种自我伤害和自我毁灭的行为,因此是大害。虽然是大害,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时时处处都上演者这样的互相伤害的争斗游戏。从小孩子之间因为一块糖果引起的争斗打闹,到公司里为了奖金职位进行的勾心斗角游戏,再到国家与国家之间为能源、土地而发动的战争,无不是这种动物理性思维的演化,同时也是“一报还一报”策略的在现实当中反复运用的结果。如果对这样的思维不加以控制,小小的冲突也会发展成为大的战争。《吕氏春秋.察微》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楚国有个边境城邑叫卑梁,那里的姑娘和吴国边境城邑的姑娘同在边境上采桑叶,她们在做游戏时,吴国的姑娘不小心踩伤了卑梁的姑娘。卑梁的人带着受伤的姑娘去责备吴国人。吴国人出言不恭,卑梁人十分恼火,杀死吴人走了。吴国人去卑梁报复,把那个卑梁人全家都杀了。卑梁的守邑大夫大怒,说:“吴国人怎么敢攻打我的城邑?”于是发兵反击吴人,把当地的吴人老幼全都杀死了。吴王夷昧听到这件事后很生气,派人领兵入侵楚国的边境城邑,攻占夷以后才离去。吴国和楚国因此发生了大规模的冲突。吴国公子光又率领军队在鸡父和楚国人交战,大败楚军,俘获了楚军的主帅潘子臣、小帷子以及陈国的大夫夏啮,又接着攻打郢都,俘虏了楚平王的夫人回国。
从做游戏踩伤脚,一直到两国爆发大规模的战争,直到吴军攻入郢都,中间一系列的演变过程,所有人的行为模式都遵从着“一报还一报”的动物理性思维。很明显,这种策略,只会使人们不断的陷入新的逐渐升级的争斗之中,结果是互相伤害和互相毁灭,因此并不是现实社会中最优的行为模式。
回复楼主:我qq是14581040 时间:2009-11-12 16:07:56
最优的策略
那么怎样的策略才可能是最优的策略呢?
“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在现实社会中可以分拆为两类行为模式,第一种是“以德报德”。“以德报德”的行为模式是值得鼓励的,因为若全社会都是这样的行为模式,我们的社会风气将很快得到净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变得和谐而美好。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其实是非常鼓励这样的行为模式的,比如民间常说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等,意在鼓励这种良好的行为模式。
另一种行为模式是“以怨报怨”。这种行为模式是必须纠正的,在现实社会中,正是这种“以怨报怨”的思维方式导致了无止境的争斗和矛盾。这种思维模式的结果,不仅使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也受到巨大的破坏。在争斗还未起之时,利益冲突的一方若能主动妥协,那么最终两败俱伤的局面将得到改变。若冲突之后,双方能够自我反省自己的过失,再见面时能够做到“相逢一笑泯恩仇”,这样也能最大限度的避免进一步无休止的互相伤害。
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社会中比比皆是。试举一例:在韩国,自古因墓地引起的官司屡见不鲜,但尹、沈两大家族的墓地之争实属罕见。双方争议焦点是韩国首都首尔以北约40公里一座小山。两大家族从1614年就开始争夺这处“宝地”。 390年来,双方结怨甚深,因此墓地的争夺而发生的械斗导致双方家族成员多人丧命。在韩国现有4800万人口中,姓尹者有100万人,姓沈者有25万人。因为墓地纷争,这两个姓氏的人一度不得通婚,直到2005年和解协议达成前,尹、沈两姓有情人还得不到长辈祝福。
任何基于利益上的争斗,都是一种内耗,最终会导致整体利益的损失。家庭内的争斗,会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疏远,最终导致家庭的分裂。一个国家,如果内部纷争不断,动乱不止,也很容易造成国家分裂的局面。从信息论和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争斗是一种无序的表现,会使整个系统的熵值增加。而要使整个系统内部结构更复杂和精致,功能更趋完善,就要尽量避免无序结构的产生,使无序向有序转化,这样整个系统才能逐渐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如果国家单独作为一个系统,国家内部的有序化,就会使一个国家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国力会越来越强大。
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人的行为模式往往会有传染或效仿的效应,一个坏的行为模式,往往会象一根链条一样传导至全社会。心理学上有个著名的“踢猫效应”:
有一个经理早晨上班前挨了太太一顿臭骂,又在开车赶时间时误闯了红灯,被交警抄了车牌,回到公司写字楼时窝着一肚子火。正好属下的部长来请假,被他狠狠地训斥了一通,轰出经理室。部长回到车间,就把一腔怒火倾泄到女秘书身上。女秘书回到家中,又迁怒于她五岁的孩子,骂他家庭作业没做好,狠狠地打了他屁股几巴掌。孩子满肚委屈走开,正好养的猫跑过来蹭他的脚撒娇,孩子就一脚踢过去,口中骂道:“滚开!你这臭猫!”
踢猫效应其实时刻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人们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别人对自己的行为模式毫无选择的传导出去。坏的行为模式会传导,同样好的行为模式也会传导。这种行为模式的传导性使得重建一个良好的行为模式显得非常重要。如果全社会在有意无意的鼓励自私自利、以怨报怨的行为模式,那么整个社会将很快处于不断的矛盾和纷争之中。反之,如果全社会能建立良好的道德秩序,以良好的行为模式为楷模,那么整个社会的风气将很快得到改观,系统整体的熵值将变低,社会更加有序和谐,全社会的效率将更高,整体利益将得到最大体现。中国的儒释道传统文化,都能深刻认识到人类行为的一些根本症结,从而得出几乎一致的解决方案。
回复楼主:我qq是14581040 时间:2009-11-12 16:10:08
儒家强调“性善”论,即人的本质都是善的,人应该回归自己至善的本心。要如何做到呢?《论语》中,曾子将孔子的理论概括为“忠恕”二字。所谓忠,就是尽自己的本心,而恕,就是以自己的本心推及他人。也就是说,对自己的言行,要做到忠于自己的本心,要凭良心做事,或者说,对自己,要做到不自欺。对别人,要象对自己一样,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说,做人不能自私,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能给别人。自己想要获得什么,也要让别人同样能够得到。如果别人有负于我,孔子主张“以直报怨”,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以正直,坦荡的心理和行为面对别人的怨行,而不能采用“以怨报怨”的恶性循环的方法。
老子在道德经第六十三章中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有所作为,但要用无所执著的心去做。我们可以做许多事,但不要让这些事情挂碍于心。我们可以去品尝各种美味,但不要有贪著美味的心。把大事转化为小事,复杂的事转化为简单的事,别人若有负于我,我不必要耿耿于怀,而仍然要用自己的德行来对待他。
可以看到,老子对人类行为的动机和模式了解得非常透彻,因此提出的解决办法更加有针对性。即,别人有负于我,那是别人的选择,而我要始终以自己的心态来对待一切人和事。我若因别人的言行或态度而改变了自己做人的准则,那么就是受制于人了,因此老子主张“以德报怨”,即,不管别人怎么对自己,自己始终要坚持自己的准则。这与孔子的“以直报怨”在道理上是一致的。
有人会说,不管“以德报怨”还是“以直报怨”,这不是明摆着是吃亏吗?难道做好人就一定要吃亏吗?事情显然并非如此,正如前所述,“以德报怨”或“以直报怨”的行为方式,从动物理性的角度来看的确是吃亏的,但从人类理性来看,这并不是吃亏,因为这样的行为方式避免了“以怨报怨”的那种互相伤害的结局。同时,善行往往会给对方一定的正面影响,从而使对方逐渐接受这样的行为方式,并有可能用同样的方式反馈给其他人。当大家逐渐把“以怨报怨”的行为方式改为“以德报德”的行为方式时,最初坚持“以德报怨”的人往往获得的回馈最多,也就是受益最大。
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中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是说,我不与别人争,那么天下人都不会与我争。在第七章中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有道的圣人遇事谦让无争,反而能最终脱颖而出;圣人并不注重保全自身,但自身往往得到保全。这就是因为圣人以无私的心,最后反而能获得最大的收益。很明显,老子非常清楚这其中的道理,老子也并非要让大家去自欺欺人而吃哑巴亏。若真正明了老子之道,自然能够做到“天下莫能与之争”,而最终获得最好的利益。中国的文化人深受老子思想的影响,一些文人墨客们很喜欢把一些写着“难得糊涂”、“吃亏是福”的字幅挂在厅堂作为为人处世的警语,若不是为了附庸风雅,而能实实在在的在生活中践行老子的道理,自然能够获得实在的受益。
从佛家的角度来看,“以怨报怨”、“冤冤相报”正是佛家所极力反对的处世方式。别人有负于我,我若因此记恨在心,寻机报复,这就是执著,执著得越深,报复心理就越强烈。而佛家修行的根本就在于不执著。这种不执著,并不是什么事都不去干,也不是什么都不去想,而是要以不执著,不攀缘的心来面对世间一切事务。
未接触佛家理论的人,经常会认为佛教是一种非常消极的宗教,好像学佛的人都要出家来逃避一切世间的事务,什么也不能干,一不小心就犯了戒,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佛家修行的根本在于破执,若有所禁忌,即是心有所执,这与佛家的修行是南辕北辙的。
六祖坛经有云:“善知识!我此法门,从上以来,先立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无相者:于相而离相;无念者:于念而无念;无住者:人之本性,于世间善恶好丑,乃至冤之与亲,言语触刺欺争之时,并将为空,不思酬害,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后念,念念相续不断,名为系缚。于诸法上,念念不住,即无缚也。此是以无住为本。”
六祖以无念、无相、无住作为修行的法门,并对此法门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所谓无念,并不是没有念头,而是在念头升起时不必要起心去压制它,在念头熄灭时,也不要起心去跟随它,这样,念头虽起起落落,心保持澄明的观照,这就是“于念而无念”。所谓无相,并非是要逃避眼前一切事相,而是指心不要贪著于事相。一件事情,不管成功与否,只要尽了自己的能力去做,结局如何就不是太重要了。生活中许多人往往因为一件事情的不如意,因此怨天尤人,结果自己的情绪和生活都弄得一团糟,这即是太执著于事相的缘故。而无住,就是不要执著。不管是对自己有怨恨的人,还是自己的亲人,如果言语上发生了冲突,都不要太在意,心不执著,恨意也就起不来,自己的心境也就不会受到别人的干扰了。若在生活中坚持无念、无相、无住的原则,那就是秉承了六祖的法门,是实实在在的修行了。不仅如此,所有佛家的教诲,都是要人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因此,当别人有负于我时,我们仍然要以宽容的心理去原谅别人,并用善行去感化别人。可以说,佛家的大度,是其它宗教教义所不能比拟的。
从以上对儒释道三家行为准则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儒释道传统文化中,虽然行为准则上略有差别,但都摒弃了“以怨报怨”这种行为策略。这并非是一种偶然,而是古代智慧之士对人类社会规律深刻思索的结果。中国的传统文化历千年而不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其中显然包含了非常科学的因素。
回复作者:佛怎么说 时间:2009-11-12 16:40:29 好文
回复作者:峻舞涛 时间:2009-11-12 16:49:21 小屁孩 这是你写的么? 很强大 赞下
回复作者:ningning393 时间:2009-11-12 18:33:21 好文章,受教了!!
回复作者:斗 时间:2009-11-12 18:50:56 坐等铁观音大叔
回复楼主:我qq是14581040 时间:2009-11-13 16:06:52 道家文化----太上感应篇,智者的观察、归纳,劝导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127496.shtml
举报 回复楼主:我qq是14581040 时间:2009-11-13 16:09:52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刚强不仁,狠戾自用。
是非不当,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凌道德。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
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愿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
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巧诈求迁;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于他,
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背亲向疏;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
施与后悔,假借不还;分外营求,力上施设;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喂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
嗜酒悖乱,骨肉忿争;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常行妒忌;无行于妻子,失礼于舅姑;轻慢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爱。
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怒;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月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蛇。
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辜,乃殃及子孙。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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