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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的主要目標有二,其一在減少災害的損失,其二在避免災情的擴大。維護救援者的安全,為達成救援目標的首要工作。救援者在岸邊或以限制性的涉水方式施救,通稱為「基本救生」,亦為最快速、最安全的救生方法。不需要特別的水上救生訓練,只需要具備正確的救生概念,經過簡單的練習即可做到。
一、藉物救援:
運用任何可以延伸或抛擲的物品,給予救援。
(一)延伸法:
依現場地形地物,首先確認自己站立地點、姿勢是否穩固,利用可使用之延伸物救援,如樹枝、木桿、竹竿、汽車天線、救生鈎等硬質延伸物,或衣服、毛巾、消防水管等軟質延伸物,伸向溺者給予救援。伸出時要注意尖硬物件會造成溺者傷害的因素,應由溺者身側橫向移動交給溺者,不可直接伸向溺者,以防刺傷。
狀況緊急又無法找到可供利用的物件,溺者位置在伸手可及之處,才使用你的手,否則最好不要直接伸手救援(圖3-1之①②③)。
(二)抛擲法:
1.繩索:將繩索前端打結(增加重量),抓在繩子的另一端,直接拋向溺者,繩索應越過其頭部(圖3-2之①)。
2浮具連結繩子:將救生圈綁在繩子的一端,手抓住繩子的另一端(不得纏繞手腕或固定在身上)抛給溺者,拖其回岸(圖3-2之②)或用繩子連結其他浮具抛給溺者(圖3-2之③)。
3.救生拋繩袋:將浮水救生繩裝入布袋內,握住繩子的一端(不得纏繞手腕或固定在身上),直接拋向溺者(越過其頭部),拖其回岸(圖3-3)。
4.隨手可得的漂浮物:可直接將漂浮物,如保麗龍、冰桶、球類、內胎、塑膠袋(充氣、加水)等,拋向溺者,使其能藉物漂浮水面,等待救援(圖3-4)。
二、徒手救援:
無法藉物救援時,才可使用徒手救援。
(一)手援:
溺者落水處,距離岸邊很近。救援者趴俯岸邊,抓住岸邊固定物,另一手抓住溺者,拖其上岸(圖3-5)。
(二)腳援:
在手援達不到的距離,用腳去拖救,如此可增加拖救的距離。溺者抓住救者腳部時,立刻拖其回岸(圖3-6)。
三、涉水救援:
涉水救援的要件為風平浪靜、無湍急水流且水深不超過救援者的腰部。
(一)涉水藉物救援:
攜帶漂浮物涉水接近溺者,以不接觸溺者的方式,引導溺者抓住漂浮物(如救生圈、救生浮標等) (圖3-7)或延伸物(如木板,樹枝等) (圖3-8),以不直接接觸的方式救助溺者上岸,不會有糾纏的危險,對救者與溺者都非常安全。
(二)涉水徒手救援:
救援者必須先確認自己站立地點,在水深不超過腰部且能夠以穩固的姿勢站在水底的位置,將自己固定,用手伸向溺者,待抓牢之後,拖救其回岸(圖3-9)。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