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 1925.12.04],美国心理学家,生于加拿大阿尔伯达省的曼达尔镇。他是新行为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社会学习理论的创始人。
1949 年班杜拉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学士学位;1951 年在美国衣荷大学获心理学硕士学位;1952 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53 年到斯坦福大学心理学系执教;1964 年升教授,在这期间,受赫尔学派的影响,他把学习理论运用于社会行为的研究中,由于他的奠基性研究,导致了社会学习理论的诞生,从而也使他在西方心理学界获得较高的声望;1972 年获美国心理学会授予的“杰出科学贡献奖”;1973 年获加利福尼亚心理学会“杰出科学成就奖”;1974 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80 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
班杜拉念小学和中学时,生活条件艰苦,教师和财源都很缺乏,那时候的学习主要靠自学,班杜拉后来回忆说:“当时所学的大多数课本中的内容后来都过时了,唯独期间养成的自我主导性一直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指导着我工作、学习、研究等。”成功成名就的班杜拉用“我能做到!”来解释“自我效能感”时,他回想起他少年时的经历,他说这句话正是他自己一生的写照。没错,他能做到,并且,他做到了!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包含观察学习,自我效能,行为适应与治疗等内容。他把观察学习过程分为注意、保持、动作复现、动机四个阶段,简单地说就是观察学习须先注意榜样的行为,然后将其记在脑子里,经过练习,最后在适当的动机出现的时候再一次表现出来。他认为以往的学习理论家一般都忽视了社会变量。他们通常是用物理方法来进行的动物实验以此来创建他们的理论体系,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作为社会一员的人的行为来说,没有多大的研究价值。因为人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所以他主张在自然的社会情境中来研究人的行为。事实上,人们在社会情境中通过观察和模仿,学到了许多行为。
班杜拉在 1977 年提出“自我效能”的概念,用以指个体对自己在特定的情境中是否有能力得到满意结过的预期。他认为个体对效能预期越高,就越倾向做出更大努力。班杜拉指出了四点影响自我效能形成的因素,即:直接的成败经验,替代性经验,言语劝说和情绪的唤起,这四方面的内容影响了自我效能感的形成,同时也对教育中学生学习兴趣的唤起有很大的影响,自我效能感在教育心理学领域对教师心理的研究和学习动机的研究中颇受关注。
班杜拉理论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他区分了人类学习的两种基本过程,即直接经验学习和间接经验学习;提出了观察学习是人类间接经验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普遍地存在于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学习者中,他的社会学习理论进一步发展了传统的强化理论,并且以教育有着重要的价值和实践意义。但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也局限性和不足之处,它的局限性在于它不适合于解释和说明陈述性知识的学习和复杂的、高难度的技能训练的过程,仅适用于解释和说明观察,模仿等社会性学习的过程。但有的学者认为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还有被发展、深化的余地,只要加以适当地发展性研究,就可能繁衍出一些适用与解释特殊社会环境和特殊社会成员的社会性学习的理论.
主要著作:
青少年的攻击:1959
社会学习与人格发展:1963
行为矫正原理:1969
心理学的示范作用:冲突的理论:1971
攻击:社会学习的分析:1973
社会学习理论:1977
变化社会中的自我效能:1977
思想与行为的社会基础:一种社会认知理论: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