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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什么?是舞台还是客栈,是拼搏还是旅行,是享乐还是苦役,是泡影还是永恒?自古以来,就有敏感的心智提出并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可是迄今仍未见到一个公认的答案(也许根本就没有公认的答案)。如果说人生似谜,人们是否能窥见其谜底?如果说人生如梦,人们是否有梦醒的时候?
对于百味人生这个斯芬克斯之谜,爱因斯坦也颇感困惑。他问道:
“究竟是什么东西使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极端认真负责?这真是一个谜。这一切都是为了谁?难道说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同辈人吗?还是为了子孙后代?都不是。这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谜。”
不过,他又说:“有时大概可推测出意图。”
或许正是这种建立在外部启示和内心体悟基础上的推测,形成了爱因斯坦的“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人生观。
一、“高山景行”人生观之泉源
爱因斯坦的人生观源于人类优秀的文化传统和他的自觉的道德修养及社会实践。他说:
“当条顿族的野蛮人破坏了欧洲古代文化以后,一种新的比较优秀的文化生活从两个源泉逐渐发展起来,这两个源泉就是犹大人的《圣经》和希腊人的哲学和艺术。不知什么缘故,它们没有在普遍的浩劫中被埋葬掉。把这两个彼此不同的源泉汇合起来,标志着我们目前这个文化新时代的开始,而且这种汇合,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了构成我们今天生活的真正准则的一切内容。”
诚如叔本华所说:“犹太教的基本特质是现实主义和乐观主义,因为它认为物质世界是绝对真实的东西。”爱因斯坦也深有同感。他认为,犹太教“几乎只涉及人生的道德态度和对生命的道德态度”,犹太教中的“为上帝服务”也就等于“为生命服务”。犹太人中的最优秀者,特别是先知们和耶稣,就曾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爱因斯坦指出:
“犹太教决不是一种先验的宗教;它所涉及的是我们在过着的生活,并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掌握的生活,此外就没有别的。因此我觉得,如果按照宗教这个词的公认意义,那就很难说它是一种宗教,特别是要求于犹太人的,不是‘信仰’,而是超越个人意义的生命的神圣化。”
在爱因斯坦人生观的形成过程中,也不能忽视迈蒙尼德、叔本华、尼采等哲人的思想影响,以及甘地、马赫、普朗克、洛伦兹、居里夫人等人格高洁和品德高尚的人物的榜样力量,尤其是斯宾诺莎对人生和生活的态度,更是他刻意学习和仿效的楷模。他称赞犹太人哲学家迈蒙尼德以自己的著作和本人的努力促进了希伯来精神和希腊精神的综合。他呼吁,在一个激情和冲突比平常更容易掩盖理性思维和公平正义的时代,更应增强我们内心对于宝贵文化财富的热爱和尊重。他称赞斯宾诺莎是一位卓越的人物,有思想的人,一个纯洁而孤独的灵魂。斯宾诺莎看到了医治恐惧、仇恨和苦恼的手段,不仅清楚准确地说明了自己的推理,而且以自己的全部生活为例证明白己的信念是有充分理由的。他对斯宾诺莎的一言一行都怀有深深的崇敬之情,并自称是斯宾诺莎的“追随者”。斯宾诺莎的下述思想显然直接而有机地融入到了爱因斯坦的人生观中。斯宾诺莎说:
“在通常的生活环境中,那些被人们公认(他们的行为可以证明)为最高的幸福 的,归纳起来,大约不外三项:资产、荣誉、感官快乐。这三件东西萦绕人们的心思,使人们不能想到别的幸福。……经过深长的思索,使我确切地看到,如果我彻底下决心放弃迷乱人心的资财、荣誉、肉体快乐这三种东西,则我所放弃的必定是真正的恶,而我所获得的必定是真正的善。” 宗教天堂使爱因斯坦的思想和情感首次得到解放,不像宗教天堂那样舒坦和诱人的科学天堂又使他得到第二次解放。科学使他的精神境界进一步升华,成为排除一生烦扰的天使。从少年时代起,他对真、善、美、自由、平等、正义就有深挚的爱。他说:“一个人活看就应该扪心自问,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度过一生,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问题,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我看来,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满足所有人的欲望和需要,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美好的关系。这就需要大量的自觉思考和自我教育。不容否认,在这个非常重要的领域里,开明的古代希腊人和古代东方贤哲们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我们现在的学校和大学。”
爱因斯坦广泛而深入地思索人生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问题,从而形成了他的高山景行的人生观和积厚流广的人生哲学,成为激励和砥砺后人的不尽宝藏。
三、人生的目的和人的价值
爱因斯坦喟叹,我们这些总有一死的人的命运是多么奇特呀!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只作一次短暂的逗留,目的何在,却无所知,尽管有时自以为对此若有所感。但是,他还是认为,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他说:
“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关系着我们的全部幸福;然后是为许多我们所不认识的人,他们的命运通过同情的纽带同我们密切结合在一起。我每天上百次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包括生者和死者)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我强烈地向往俭朴的生活。并且时常发觉自己占用了同胞的过多劳动而难以忍受。……我也相信,简单纯朴的生活,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在精神上,对每个人都是有益的。”
在爱因斯坦看来,要追究一个人自己或一切生物生存的意义或目的,从客观的观点而言总是愚蠢可笑的。可是,他还是表示: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从这个意义上,我从来不把安逸和享乐看作是生活目的本身——这种伦理基础,我叫它猪栏的理想。照亮我的道路,并且不断给我新的勇气去愉快地正视生活的理想,是善、真和美。要是没有志同道合者之间的亲切感情,要不是全神贯注于客观世界——那个在艺术和科学工作领域里永远达不到的对象,那么在我看来,生活就会是空虚的。”
爱因斯坦以上两段典型的言论,从个人与社会和他人的关系上,从个人的理想与追求上,展现了他的人生目的,概括了他的人生哲学。他反对向青年人鼓吹以习俗意义上的成功作为人生的目标。 爱因斯坦把摆脱自我和有益社会作为判断人的价值的标准:“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首先决定于他在什么程度上和在什么意义上从自我解放出 来。”“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他还特别指出:
“个人及其创造力的发展,是生命中最有价值的财富。这样一来,人生才能体现出它的意义和价值,使人从浑浑噩噩的生存跃入冰清玉洁的存在。”
爱因斯坦清楚地看到,个人对社会的依赖,显然是自然界的一个不可抹煞的事实。我们吃别人种的粮食,穿别人缝的衣服,住别人造的房子。除了物质上的依赖外,还有精神上的依赖;我们的大部分知识和信仰都是通过社会交往取得的,我们的文化素质是受社会影响形成的。我们胜过野兽的主要优点就在于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之中。一个人如果生下来就离群索居,那么他的思想和感情中保留的原始性和兽性就会达到难以想象的程度。
爱因斯坦曾多次表示,只有对共同体的工作和服务,才有考虑的价值,而个人的得失则是无关紧要的。他赞颂高尔基是“社会的公仆”。他钦佩美国高等法院大法官布兰代斯“把如此深奥渊博的知识、才能同严于律己的自我克制精神融为一体,在默默无声地为社会服务之中寻找自己生活的真正乐趣”,是在我们这个缺乏真正的人的时代中的“一个真正的人”。另一方面,他也强调社会应对个人负责,尊重个人的思想自由和应有的权利,尤其不能用暴力侵犯人的尊严和价值。这种双向的认识来源于他的下述观点:
“社会的健康状态取决于组成它的个人的独立性,也同样取决于个人之间密切的社会结合。”
在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上,爱因斯坦坚持个人应为人类或人民服务和与他人无私合作的原则。他像洛伦兹那样把“服务而不是统治”视为“个人的崇高使命”。在他的心目中,为人类服务是至高无上的和无比神圣的:
“没有比为人类服务更高的宗教了。为公共利益而工作是最大的信条。”
他希望人们学会通过使别人幸福快乐来获取自己的幸福,而不要用同类相残的无聊冲突来获取幸福。只有心中容下这点天良,生活中的重担才会变轻或可以忍受,才能耐心而无畏地找到生活之路,而把欢歌笑语带到四方。他应邀在一个青年人的名言集锦簿中这样写道:
“你们是否知道,如果要实现你们炽热的希望,那就只有热爱并了解世间万物——男女老幼、飞禽走兽、树木花草、星辰日月,唯有如此你们才能与人同甘共苦、同舟共济!睁开你们的眼睛,打开你们的心扉,伸出你们的双手,不要像你们的祖先那样从历史中贪婪地吮吸鸩酒毒汁。那么,整个地球都将成为你们的祖国,你们的所有工作和努力都将造福于人。”
当然,爱因斯坦所倡导的理想和道德并不是泯灭人性的假道学和唱高调,他在“人类的兄弟关系和单个人的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之间保持了必要的张力,从而使二者协调一致。他认为,“在人生的服务中,牺牲成为美德”;但同时又指出,“自我牺牲是有合理的限度的”。他表示:
“道德行为并不意味着仅仅严格要求放弃某些生活享受的欲望,而是对全人类更加幸福的命运的善意关怀。”在他看来,这个观念蕴涵着一个首要的要求,那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发展他的天赋。只有这样,个人才会得到他所应得的满足;而且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达到它最大的繁荣。因为凡是真正伟大的和激动人心的东西,都是由能够自由地劳动的个人创造出来的。只有为了生存安全的需要,限制才是合理的,这个观念还导致了另外的事情:“我们不仅要容忍个人之间和集体之间的差别,而且确实还应当欢迎这些差别,把它们看作是我们生活的丰富多彩的表现。这是一切真正宽容的实质;要是没有这种广泛意义上的宽容,就谈不上真正的道德。”
在对待金钱或物质财富的态度上,往往很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人生哲学.爱因斯坦认为:
“巨大的财富对愉快如意的生活并不是必需的”,“生活必需提供的最好东西是洋溢着幸福的笑脸。”
他对金钱的态度与叔本华的说法如出一辙:
“金钱,是人类抽象的幸福。所以一心扑在钱眼里的人,不可能会有具体的幸福。”
三、生命的意义和永恒
爱因斯坦不仅从个人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等问题中思索了人生的目的和价值,而且进而深入到生命的意义和永恒层面加以反思。不用说,他深知这个反思对象的难度:
“一个人很难知道他自己的生涯中什么是有意义的,当然也不应当以此去打扰别人。鱼对于它终生都在其中游泳的水又知道些什么呢?”
爱因斯坦知难而进,竭尽全力地在现世设法寻求答案。他大胆而径直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人类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或者广而言之,任何生物的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他在解释这个提问的意思时说:凡是认为他自己的生命和人类的生命是无意义的人,他不仅是不幸得很,而且也难以适应生活。他从犹太教的法典和戒律中看到,生命观的本质在于对天地万物的生命的肯定态度。他是这样阐述(人的)生命的意义的:
“个人的生命只有当它用来使一切生命的东西都生活得更高尚、更优美时才有意义。生命是神圣的,也就是说它的价值最高,对于它,其他一切价值都是次一等的。把个人以外的生命视为神圣,就引起对一切有灵性的东西的尊敬——这是犹大传统的一个突出特征。”
与此相一致,爱因斯坦多次强凋,人的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只有在献身于社会中才能找到;唯有重视至高无上的、永久的价值,才能给生命增添意义,他一向认为自己的生活既有趣味又有意义,并且深信人类的生活完全有可能并且有希望变得更有意义。爱因斯坦本人的生命的意义主要渗透在他的有益于社会和人类的科学工作中,科学研究也是他的生命存在的真正本质和宇宙宗教感情的表现场所。他有时想像自己摆脱自身,站在一个小行星的某个地方,惊奇地凝视着永恒的、深不可测的东西,那种冷色的、意味深长地运动着的美;生和死川流不息地合为一体,既没有进化,也没有天数,有的只是存在。他觉得,他一生的激动人心的探索经历,使他的生命也显得有意义了。
基于伦理道德是人类自己的事,其背后没有什么超越人类之上的权威,爱因斯坦不相信灵魂不朽和人格化的上帝。但是,他却深信事物的永恒,尤其是人对永恒事物的认识(思想)的永恒,以及人类精神的永恒目标——真、善、美。他认为,潜心于研究一些永恒的事物是大好事,因为只有从这种永恒的东西中才能产生出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不仅能使人世间获得和平与安宁,而且也能使人类在共同创造的不朽事物中获得永生,并从中发现生活的乐趣和生命的意义。
在爱因斯坦看来,生命的永恒既体现在追求崇高目标的过程中,也表现在其结果中。他说:
“在研究和追求真与美的领域里,我们可以永葆赤子之心。”“理解力的产品比喧嚷纷扰的世代经久,它能经历好多世纪而继续发出光和热。”
爱因斯坦关于生命的永恒的思想与斯宾诺莎的“心灵的永恒”和叔本华的“真理的生命悠久”的思想是一致的。他终生关注持久而永恒的东西,漠视稍纵即逝的实利和物欲,从而跨过了自然的恒久世界和人生的短暂世界之间的难以逾越的鸿沟,在追求永恒中得以升华。兰佐斯在爱因斯坦逝世后中肯地评论道:像他这样的人是永生的,其思想和精神是不会死亡的。(作者:李醒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