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年纪小,经验并不丰富,正处在成长中,虽然生活中做了不少好事,但也难免做一些后悔的事。我就误解过别人一次,至今想起来仍旧感到后悔。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次,妈妈到外地办事,回来时给我买了一支很漂亮的油笔。这支笔外观很漂亮,结构设计和图案也很特别。笔帽上装有一个小灯泡,安上电池可以照明;笔杆上印有米老图案,很可爱,下部设有固定的握笔处,可以纠正错误的握笔姿势;笔尖比普通的略长,写字时眼睛可以轻易看到笔尖的位置,不用歪脖子或低头。我非常喜爱这支笔。
第二天,我就把这支心爱的笔带到了班级炫耀。小伙伴们看了都说漂亮,都想拥有这样一支笔。看到小伙伴们都很羡慕的表情,别提我的心里有多高兴和自豪了。第二节下课了,我把笔随便地放到了书桌上,就高高兴兴地和几个小伙们出去活动了。
可是,当上课铃响回到座位时,我发现那支笔不见了。那可是妈妈给我买的我最心爱的笔,怎么能把它弄丢啊!我焦急万分,翻东找西的也没有找到。这时,我开始怀疑我的邻桌了。因为下课时他没有出去活动。他家又很贫穷,平时使用的笔都是很破旧的,甚至是别人扔掉的。想到此,我认定就是他偷了我的笔。这堂课我心不在焉,虽然老师讲得很精彩,但我没有心情听进去。
下课了,我问了邻桌。他的回答很肯定:“我没有拿你的笔。你还是好好找找吧。”他的话我根本就听不进去,因为我认为他在说谎。于是,我气哄哄地到办公室找班主任老师告他状。老师听了我的“状告”,笑了笑说:“你怎么这么肯定是他拿了你的笔呢?”“他家穷!”我很生气地说。“穷就是小偷吗?可不要这样冤枉人哦!你别着急,先回去上自习,一会儿,我到班级给你问一问。”老师心平气和地劝慰我。我很委屈地回到了班级。
我刚刚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学校的广播就响了起来:“现在播报一则失物招领启事。学校政教处收到四年2班张明同学在走廊拾到的一支笔。有丢失者请到学校政教处认领。”听后我也没有在意,我认为那不可能是我的笔,因为我的笔明明放到书桌上了,不可能掉到走廊。
不一会儿,班主任老师走进了教室,手里拿着那支笔,举过头顶故意让我看个清楚。我抬头仔细看看老师手中的笔,正是我的。看到笔,我的脸“唰”一下子就红了,心里的就像打破了五味瓶,有说不出的滋味啊!接过笔,我赶紧向邻桌道歉,邻桌说:“没关系。我不会在意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衣兜和衣角处都有细毛毛绳,有可能是我不在意穿衣服时把笔刮带了出去。
虽然邻桌原谅了我,但是这件事却永远都是我的心结。没有搞清楚就下结论冤枉人家,给人家带来心理伤害,真的好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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