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年来,2500 余辆车因“守法”免吃罚单
因避让救护车而导致交通违法怎么办?在深圳,“电子警察”的记录可作为免罚证据。28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市交警局、市急救中心联合举办救护车“无忧避让系统”启用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暨“无忧避让”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据透露,系统记录显示,一年来因主动避让而出现“类似”交通违法的车辆约2500余辆,这些车辆均不予处罚。同时,执法一年来,查处未依法避让的违法行为532宗,其中今年查处197宗。
为何安装?为当事人提供守法便利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指挥科科长夏旭昆告诉记者,一年来,深圳“120”急救网络的200余辆救护车装上了高清行车记录仪,其中4辆救护车试点安装了专业的随车“电子警察”,实现自动摄录,实时上传信息。既记录不避让的违法行为,按举报线索进行查处;又记录避让的文明、守法行为,作为因避让救护车导致交通违法的免罚证据。
夏旭昆表示,这一做法,将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改变了原有的先记录后申诉模式,无需当事人耗费精力“自证清白”,最大程度提供守法便利。
深圳市交警局还专门制发文件,提出了社会车辆避让救护车的可操作指引,向社会公告。多措并举之下,深圳率先破解了避让救护车具体操作的难题,让市民放心做到遇救护车“闻笛而动,无忧避让”。
近期,深圳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无忧避让”项目,目前已在设计招标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将为100余辆救护车安装随车“电子警察”。
效果如何?7个区平均到达时间缩短
救护车“无忧避让系统”启用一年来,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6月全市10区“120”急救网络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较上一年度同期有不同程度缩短的有7个区,其中,人口相对较为密集、上下班高峰期拥堵较严重的福田区和南山区“120”急救网络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较上一年度缩短幅度分别达到14.48%、12.33%,为抢救生命赢取了宝贵时间。
如何处罚?不避让者罚款千元扣3分
不避让救护车会受到处罚吗?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十条第六款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罚款1000元记3分。违法认定中要求特种车辆必须是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开启标志灯具、警报器、扬声话筒等形式示意);有让行条件而未让行、未及时让行的;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原则上视频取证时间不少于5秒,能够反映不避让的整个过程。但是无条件避让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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