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三起交通安全事故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6年三起交通安全事故之一
[事故经过]
10月16日,万家寨施工局机械大队职工马某某驾驶推土机承担基坑围堰纵向面段堰头推碴任务。约22时15分,马某某完成任务后将推土机挂倒档后退至距堰头20.9m处停放,停车后没有熄火,手刹制动器没拉,档位未挂至空档位置,便离开操作室下车检查车辆,在检查过程中,推土机自行倒退,从马某某身上轧过,致使本人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推土机自行倒退。马某某停车后既没有熄火,又没有拉手刹制动器,而且档位没有挂至空档位置,违章下车检查车况。
2、间接原因:单位管理不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教育不够,致使职工安全意识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严,违章蛮干。
3、主要原因: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预防措施]
1、加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思想。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努力减少习惯性违章作业。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2016年三起交通安全事故之二
[事故经过]
1月4日17时30分左右,波罗电站2号支硐炮工正在装药,当装最后一个炮孔时,突然停电。电工徐某某去检修,是空气开关有问题(徐某某在吃晚饭之前已合几次空气开关,都未合上,但又修不好),徐便叫民工负责人郑某某去电电工班长上山来维修。大约19时20分,江某、白某等7人吃完晚饭后,见电工还没有来,装载机主机手江某说:“电工可能不上来了,我们还是开车下去看一下”。陈某问白某某“白哥,坐得下吗?”白回答说:“没问题,再来十几个人都可以,可以坐前面的挖斗里”。其他人也就跟着上了车。江某驾驶装载机,徐某某抱着余某某坐在驾驶室江某旁边;副驾驶白某某和周某站在装载机上靠司机的右边抓住车门扶手;陈某、邓某某则站在左边,用手抓住车门扶手。装载机从2号支硐往梅子坝的茶溪桥方向行驶,离开2号支硐约630m处时,碰见郑某某用摩托车载着电工袁某某来检修空气开关,郑某某叫装载机开回2号支硐上班。摩托车刚走,江某将车往后倒,由于夜间倒车,又无人指挥,倒退20多米时,装机退出有效路面,压垮公路右边缘干砌石堡坎,倾复翻下220深处的山底。当郑某某和电工袁某某到2号支硐检查了空气开关,正合闸送电时,听到“轰隆”巨响声,并有火光,郑某某怀疑装载机出事了,郑某某立即赶到现场招呼民工救人,并报告电站指挥部及项目讯息工期常务副经理任某某,任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车辆上山抢救。虽经各方全力抢救,但江某、白某、余某三人已经死亡。另三名伤员立即送到了医院救治。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违反装载机严禁搭人的规定,由于搭乘多人影响机手的视线和操作。
2、间接原因:
(1)夜间倒车无人指挥。
(2)安全管理薄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制度不完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3)职工安全意识差,严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主要原因: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搭乘。
[预防措施]
1、由项目部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学习,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查找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反违章,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2、上山公路沿途增加防范措施(警示牌、路沿石),2号支硐至3号支硐间增设路灯。
3、项目各工作面设置安全须知及操作规程,对所有机械设备、工地安全进行一交全面检查,对检查隐患,限期整改。并分期分批对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轮训。
违章移动碘钨灯触电伤亡事故1994年5月25日22时15分,京南工地4号闸墩工作面进行混凝土施工准备。民工袁某等四人在上游门槽紧固排架拉模筋,因照明不足,袁某站在模板上擅自解开捆扎在小方木上作临时简易照明的碘钨灯。袁右手抓住混凝土紧向钢筋(接地),左手移动碘钨灯,因碘钨灯外壳带电,形成单向回路电击死亡。
2016年三起交通安全事故之三
【事故经过】
9月23日,因2#机组需求备件,早6时运输公司杨树华驾驶解放大货辽H04814(载重量8吨)与物资供应部采购员申奉先去开原提货,于14时30分左右在开原提完货(汽机备件:环形喷嘴重量约3吨)返回沈阳。
16时50分当车以50公里时速行至102国道774公里处,在柏油路外土路右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汪秀艳女,后乘坐人唐玉库男)突然左传,杨树华驾车躲让不及,摩托车车把与货车右侧护拦前部(油箱处)相刮,接触点与柏油马路边缘相距1.7m。杨树华立即停车,停车位置距离接触点16.8m,杨、申两人下车后发现摩托车乘车人唐玉库仰面躺在车右后侧路面上,头部距柏油马路边缘0.6m,已当场死亡。驾驶人汪秀艳面部轻度擦伤。杨树华立即打电话报警,随后警方到事故现场勘察,9月26日,警方已认定汪秀艳应负这起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这起交通死亡事故,经事故地段管区沈阳新城子交通大队实地勘察与调查,交通警察大队11月14日召集各方当事人宣布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如下:
1、杨树华驾驶车辆忽视了望及措施不当的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2、汪秀艳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车辆、违章掉头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依照“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司机杨树华对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汪秀艳对此事故主要责任,死者唐玉库无责任。
【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交通法”法规内容,并执行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各级人员的车辆管理安全责任制,
2、事故发生“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使责任者及其同行受到教育,避免重复性事故发生。
3、强化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以人为本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思想意识。
4、遵纪守法、文明行车,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5、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例会与活动,做到出车前人员车辆安全到位,做好事故预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