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昨天在公号“蓝小姐和黄小姐”上看了篇《香江旧闻录》,讲李嘉诚背后几位红颜的故事。最让人感叹的,当然是他和原配庄明月的段落。
李嘉诚一直被称为“白手起家”,确因出身实在是不高。虽然生于书香门第,祖上也多有功名和官禄,但李家家道中落。到了李嘉诚,12岁便跟家人从广东逃难到香港。第二年秋天父亲病故后,李嘉诚只能辍学,到舅舅庄静庵的钟表店里当学徒。日子过得清苦,但小他4岁的表妹庄月明却可怜他。教他改掉潮汕口音,努力学做“香港人”。青梅竹马、耳鬓厮磨、两小无猜、情根深种。
庄月明是富家小姐。庄家的中南钟表有限公司在当年的香港赫赫有名,庄月明学业顺利,先获香港大学文学士学位,又去日本留学。但难得的是,她对穷表哥的感情,却从来没有变化。在李嘉诚创业维艰时,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庄月明和李嘉诚,图片来自网络)
但因为两人门第悬殊,即使李嘉诚变成“塑料花大王”并成功涉足地产业后,庄家仍一直反对两人婚事。最终的结合,要等到李嘉诚35岁,庄月明31岁。相识相爱20余载,非你不娶非君不嫁,跨越了重重世俗阻隔,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一出人间佳话。
童话故事讲到这里,便应该欣欣然合上书了。可生活还在继续。
1990年元旦,56岁的庄月明猝死家中。李家官方宣布是因为心脏病发,但坊间流传,庄月明乃是服毒自杀。原因,恐怕与李嘉诚和红颜知己间的感情纠葛脱不了干系。可以佐证这个传闻的,是次子李泽楷从母亲死后便迫不及待从家中搬去酒店,从此后长期和这个首富爸爸形同陌路。
庄明月8岁认识李嘉诚,直至56岁去世。两人相逢于微时,一步步看着逃难寄居的穷小子,变成了香江传奇亚洲首富。48载时光里,前20多年,被世俗阻挠,但心里是执子之手情比金坚的好时光;后20多年到底过得如何,李太太的心事恐怕外人很难知道了。
钱、地位、孩子,她都有了,但竟刚烈地服毒自尽。旁人不能理解她为什么会这样的傻和固执。但她如果不傻不固执,当年便不会一定要嫁那个穷表哥。
二
我去年曾经写过金庸的感情故事。
人人都知道金庸热恋长城长公主夏梦。金庸迷说夏梦是他笔下的“小师妹”,那个永远得不到的心头朱砂痣。但当年的小编剧并没有得到女神的垂青,女神和他喝了次咖啡,说一句“还君明珠双泪垂”,便远嫁他乡了。
和金庸携手于微时的,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朱玫。
根据百度百科“朱玫”词条,“金庸草创《明报》,备尝艰辛,朱玫与他患难与共,还曾变卖首饰支撑《明报》。1959年他们的大儿子查传侠出生后,正是《明报》草创之际,筚路褴褛,备尝艰辛,朱玫与他患难与共,成为最早的、也是唯一的女记者,夜半渡口留下了他们夫妻的身影,还有一杯咖啡两个人分享等故事。那确实是一段令人难忘的相濡以沫的历史。”她曾是他的赵敏,也是他的任盈盈。
(朱玫和金庸的结婚照,来自网络)
后来,金庸在餐馆遇到比自己年轻27岁的,年仅16岁的女服务生。为了小昭与双儿,他抛弃了结发二十多年的朱玫。之后,他们20岁的大儿子自杀。
再之后,“朱玫在孤独和贫困中度过后半生,1998年11月8日她病故于香港湾仔律敦治医院,享年六十三岁。替她拿死亡证的,既不是她的前夫,也不是她的儿女,竟然是医院的员工,晚境之凄凉令人唏嘘,与金庸晚年的风光更是构成了巨大的反差。”
又说,金庸和朱玫的感情破裂早于结识女服务生。因为朱玫生性刚烈,很能干,亦很认真固执,两人常因工作争执。与金庸离婚后,也完全不接受前夫的资助。
1995年,有人看见朱玫在港岛铜锣湾的街边卖手袋。金庸得知后表示不至于。他说,“我一直想接近她,想帮助她,她拒绝,她不愿意见我。我叫儿子去照顾她,她也不愿意见到,她情愿独立。”
朱玫如果不倔强,她的晚景不会如此凄凉,或许还能在一段婚姻里苟延残喘。但朱玫如果不倔强,当年根本不会节衣缩食变卖首饰,用铁肩担起和金庸一起创立《明报》的重任。
三
这个年代,谈情义变得很可笑。
看看庄月明和朱玫,女权主义也不会劝大家去追求爱情,而是转头追求性解放、享用男色、用钱购买服务。无论男女,大家信奉的,无非是钱多些再多些,事业成功些更成功些,不要输,不要动感情,要赢,要用套路。美女、帅哥、香车、豪宅,我都想要,我也都是可以有。
可是这样就真的满足了么?
金庸晚年接受白岩松采访,曾说:“我作为丈夫并不很成功,因为我离过婚,跟我离婚的太太有一位,我心里感觉对不起她,她现在过世了,我很难过。”
庄月明去世多年以后,有记者在李嘉诚书桌上拍到一幅小笺:“邀千人之欢,不如释一人之怨。”
那个待他情深义重的人故去了,到了晚年,他心里才有一点点的遗憾和难过。或者是很多很多的遗憾和难过。可这个还重要么?或许重要,或许不重要。
但在我心里,比起那些八面玲珑可以钓上金龟婿的人生赢家,始终还是敬重庄月明和朱玫这样的女性更多。
她们这一生好不划算。但她们这一生,是有血肉情义的,是闪亮的、是让人动容的。回想起来让人怅然,但也隐约感觉,人生这般,好像也并没有白来。
我只有这一辈子,你也只有这一辈子。除了买卖和计算之外,我们总要留下点东西,大过自己的东西,大过这一生的东西。
还是用我去年文章的结尾结束吧。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则同室,死亦同穴。”最动人的情诗,是写给战友的。我们两人是岁月里最亲密的战友,一起面对人生的颠倒无常和人性的不堪脆弱,一起经历争执、诱惑、挫折、考验。一生中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放开对方的手独自偷生。但竟然都没有。
原来情深义更深。
只求幸运,找到一个懂得珍惜这般深情的人,而不是只在墓前空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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