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条驾驶证扣分有新规的消息在网路疯传,云妹儿发现其中有多处不实。将其与已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最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仔细对比后,云妹儿发现该消息几处新增和修改信息并不属实:其中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目前并未有此规定;未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故意遮挡号牌扣12分也不是2014年新增的。
不过确实有些扣分行为是大家可能还不清楚的,结合咱们普通车主可能遇到的常见状况,云妹儿为大家整理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翻译如下: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不按规定会车;
载货尺寸超标;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以下扣2分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开车拨打、接听电话;
司机不系安全带;
遇到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3以下扣3分超速未达20%的;
高速公路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
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车辆未年检。4以下扣6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开车;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
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5以下扣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超速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