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医保并轨是大势所趋
“其实,医保并轨是大势所趋。” 华企商学院研究中心主任运营总监曾海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城乡进行区隔,形成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不同体系。
“二元的城乡医保体系管理分割、缴费水平、待遇标准上互相脱节,导致重复参保、政府重复投入、医保权利不公等弊端,同时分割运行造成行政效率偏低、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低下。”曾海伟向记者介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于2003年和2007年,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对于城镇就业人口则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另外我国还存在医疗救助制度。
“这些制度目前都存在体制不完善的问题,亟须要改革。” 中国社科院教授冯兴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乡户籍分割与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相互搭配,加重城乡分割,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整合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参加统一的医保不再受城乡身份限制。
从以上业内人士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医保并轨是客观所需,因而意义不容忽视。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体现了“公平”二字,让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拥有相同的保障权。”曾海伟认为,尤其对于农村居民而言,由于医保统筹层次的提高,医保报销的范围会有所扩大、保障待遇也会相应提高。同时,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医疗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参保规模越大,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越强。将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两个基金合并,能更充分发挥大数法则,提高基金的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公开指出,应该合理强化医保个人缴费责任,增强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社会保险属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国人口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比重越来越大,从2009年的60.8%增加到2014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
因而,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推动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多重问题亟待解决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意义重大,但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却很多。“改革就是要啃硬骨头,再难的路也要跨越”冯兴元表示,单纯提高个人和政府的投入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医疗费用的虚高问题需要解决,否则没有效果。这里涉及解决医保机构与医院的医疗费用议价机制,病患的医院选择权,甚至医保机构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