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堡之变伤亡如何?发生在明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发生的土木堡之变,是明代历史上的奇耻大辱。是役,号称五十万的明军,在几万瓦剌军的攻击下,分崩离析。但是,明军在土木堡真的有五十万之众吗?笔者将通过对照史料,尽量还原出当时明军的军力状况。
一、“五十万”说辨。
关于具体人数,私史最流传的是五十万说,直到现在范文澜《中国通史》等种种文献还是纷纷采用。此说法最早见于时人刘定之的《否泰录》:“其从驾行者,尚书王佐、邝埜,学士曹鼐等。 官军私属共五十余万人,出居庸关抵宣府。”这个说法,是最早提出明军人数的,并且引领成为了明代末期史家的共识。《否泰录》取“否极泰来”之意,是时人记叙英宗被俘先后纪略的第一家,应该说是比较有史料价值的。其作于“此录撰于景泰年间定之任右庶子时” “三年迁洗马。也先使者乞遣报使,帝坚不许。定之疏引故事以请,帝下廷议,竟不果遣。久之,迁右庶子。”(《明史卷一七六》)从中可见,此书所作时间,从“三年”“久之”等词来看,应该是景泰年的后期。
其中提到,五十万人包括“官军”“私属”两部份。官军不必赘言,而所谓“私属”者,最早出自《左传食货志上》:“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由此可见,“私属”一词,指的是私人的家奴、奴隶,有时甚至还指奴婢。这一部份人,显然与正规军不能相提并论,更大程度上,他们只担任服侍皇帝、官吏的任务,可以说,在战争打响的时候,毫无战斗力,根本不能够算作明军军力五十万的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从《否泰录》中,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明军出征,能够参加战斗的正规军与不具备战斗能力的“私属”,号称数量是五十万。但如果我们知道,古代作战,往往有着故意多报军力的传统,再考虑到,这次有着足以再单独提出的“私属”人数,应该再除去不少的水分。也就是说,明军的实际战员,可能远远不到五十万人。(而清人,自谷应泰的《明史记事本末》开始写作“官军五十万”,丝毫不涉及“私属”两字之差,意思大有不同,这或许是对前朝刻意贬低的传统所致,不足为我们的凭据。是以本文不加详证。)
对于明军军力具体数量这个问题,关于明代的官方史书都语焉不详。《明英宗实录》“正统十四年八月壬戌”条目下记载“中官惟喜宁随行振等皆死官军人等死伤者数十万”。《明史英宗前纪》则记载“辛酉次土木被围壬戌师溃死者数十万”。笔者认为,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即“五十万”的说法,在当时已经引起广泛怀疑,并且没有公认说法出现,遂有这样的马虎说法,仅仅用“数十万”写及战争场面之大。由此可见,所谓官军“五十万”的说法,必然是有着不小偏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