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己任,坚持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安全监管,一手抓能力建设,一手抓社会共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巩固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的形势,坚决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打通“最后一公里” 筑牢安全网底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自2013年以来进展顺利,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趋好。当前,食品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农村和城郊接合部。从近年来全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来看,70%以上发生在农村地区,不安全食品向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转移趋势明显,县及县以下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为了筑牢安全网底,2015年10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此文是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的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规定县政府要在乡(镇、街道、社区)或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在村(居委会)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紧接着,省政府在铜仁市思南县召开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切实落实“四有、两责”(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打通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截止目前,全省共设立865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或派出机构,监管范围已覆盖所有乡镇,共有编制3695人,到位3386人,延伸到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广大农村,“最后一公里”逐步打通,统一权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简政放权 提升行政审批能力
为了简政放权提升行政审批能力,2015年,省食药监局调整下放涉及食品生产许可的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等28大类食品、96个食品生产单元,其中92个食品生产单元完全下放。
同时,主动申请取消了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行政处罚事项,原有的19项行政服务事项中,2项取消,1项归并入行政许可,其余全部划转为其他类。
为方便群众、改进服务、提高效率,该局积极将依法承担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项当场办结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实现“一站式”办理,办结时限比以前缩短了50%。2015年,省食药监局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服务事项4510件,办结3840件,其他670件正在办理。当场办结执业药师注册729件。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的31项食品类别,除法律法规要求由省食药监局办理的6项许可事项仍由该局办理外,下放了15项由市(州)局、10项由县(市、区)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省食药监局加大对基层承接审批职能的业务培训力度,先后举办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专题培训5次,力求实现承接人员“会受理、能核查、快审批”;畅通业务指导渠道,指定专人,设立专线,开通QQ群,随时答疑解惑。同时,该局还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面对面帮助市、县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