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隐录》(十一)实用扎法说(译文解析)
语曰:“枪不破甲,同于不扎。”其妙者,至汊口而登峰焉。冲斗之犹子(侄),改姓名为张君玉,御流寇于江北,十三发,杀十二人,其一急跌下坡,得逸去。
平日能洞墙壁,则破甲矣,而游场忌之,谓为弃枪孤注。
实用扎法:单杀手,青龙献爪之扎法也。
将发,后踵着力一踹,奋十二分力,发十二分满,后手透出前手外,自踵至枪尖为一条,其体直,故出枪长而重。
手熟则速,一人发枪,多于三四人长矣、重矣、速矣,而后练紧,离彼枪半寸而入,则疏而易革,须自彼枪下扎之。既紧乃贵准,如射之能中钱孔,刺虎贵准以中其目。艺如此,战阵之用极矣!
入游场之用,却又须留性,非卫社稷立功名,而动辄血流肢折,何其不蕴藉之甚也?能留乃有名士丰韵,刃注其喉而无所伤,贾坚射牛能不中之中之谓也。真留非数年之功不可,假留则抛梭枪也。
初学枪,只三发即止,扎必尽力,少歇更扎如跌者,却好尽力,故渐增之至五十扎止,多则手滑无实用。每扎,用索穿钱、无影枪、豁里透三法行之入妙。一日五百扎,百日五万扎,小成矣!
译文解析
古语道:“枪如果不能刺破铠甲,就等于没有发扎。”而洞甲能力最精深的当属汊口枪,登峰造极!冲斗的一个侄子,改了姓名叫作张君玉的,在江北于流寇拼杀,扎出十三下,连杀十二个人,最后一个慌乱中跌下山坡,得以逃走。
平时练扎枪能洞穿墙壁,那么枪破甲就没有问题了。但在游场,忌讳用这种全力的扎法,称作孤注一掷的弃枪(《纪效新书》戚继光评杨家枪语)。
实用的扎法是指单杀手,即二十四势中的青龙献爪势的扎法。
将要发扎时,后脚用力向地上一蹬,拿出十二分的力气,让枪尖满满地透出十二分的劲力,后手刺枪时要越出前手以外(类似于今日的后手直拳,靠脚蹬地、拧髋、摧手而发),从后脚尖到枪尖都在一个直线面上,扎出的枪要直,故尔这种扎法扎的距离长并且劲力重实。
手法熟了,出枪才能迅速。习练时,一个人与三四个人对杀,所用单杀手能比这三四个人扎的长,扎的重,扎的快速了,然后再练紧密。如果用自己的杆子在离对手枪杆半寸的上部位置扎入,那么这种就太疏松,且容易革开,必须练从其枪的下面扎入(子午枪练法,从下扎入,为的是枪盘缠而上,可扎敌手)。
既要练的紧密,还要练的准,好比射箭要射中悬挂的钱孔,因此,如用枪刺虎的话,贵在能刺中老虎的眼睛。武艺能练到这种地步,到了战场上也就游刃有余。
刚开始练单杀手,只练一气扎三下,扎时一定要用尽全力,少作休息再连扎三下,反复如此,直扎到自己无力要跌倒般,那才是力气正好用完。
渐渐地,增加到一气最多扎五十下,再多的话,手就滑了没有实用价值。
每次与人对练时,扎法要用索穿钱、无影枪、豁里透三种扎法最好。
每天五百扎,百天五万扎,枪法就达到小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