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从境外潜入的苏联间谍李洪枢被沈阳市公安局发现。李洪枢窜到黑龙江省宁安县时被县公安局捕获。
这个间谍是苏联情报机构派遣进入我国的。经过周总理批准,成立了李洪枢专案组。我担任组长。总参三部副部长梁毅、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程诚为副组长。成员有公安部政保组副组长(原政保局副局长)刘坚夫、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主任刘传新、公安部技侦组副组长路群、总参三部三局副参谋长赵焕奎、公安部处长顾林昉、科长张泰臣、北京市公安局科长王育瑛等。侦破的实际工作是刘坚夫、顾林昉等操作的。因为案情重大,采取的措施都由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李震和副组长于桑签署,有时也由李震和我签署上报。 专案组利用李洪枢展开反间谍工作,争取“逆用”,把他反派出去。李洪枢,黑龙江省人,1942年出生,吉林大学化学系毕业生。1967年4月,李洪枢越境外逃苏联,被那里的情报机关录用。李洪枢从境外写信策动他的二哥李洪涛一家五口也越境外逃。据李洪枢交代,1970年,他经历了苏联情报机关的审查和能力检验,进行了长时间的训练,训练搜集情报、收发报、跟踪、英语、摄影、驾驶、射击、格斗、泅渡、滑雪、医护等各种技能。还给外逃的二哥安置在反华电台工作。李洪枢越境潜入时,有专人护送到我国边境。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情况下,我们公安机关能够捕获李洪枢,这明显反映了我们专业部门仍然拥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和技能,也保持了一度曾被砸烂的上下协作、行动一致的传统。从捕获李洪枢到破案共约19个月。在我掌管期间,写过二十多次请示报告。周总理听过三次汇报,详细地询问细节。而我们在方针、政策以至工作方法、注意事项上都得到周密明确的指导。1972年10月18日晚,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召见李震、我、刘坚夫、赵焕奎等,询问李洪枢案件的进展情况。李震要我汇报,当讲到李洪枢是由苏联情报机关护送到新疆布尔津某生产建设兵团招待所时,周总理问:苏特进来都是有人护送吗?我回答说:根据已知材料,有些是有人护送的,新疆边境线长,空隙大,漏洞多,特务潜出潜入的口子多。从1968年以来,已抓住特务40个,黑龙江抓住30个。这些抓到的特务大多是碰上的,事前没有情报反映。周总理点了点头。在总理面前讲真话,反映实际情况,我心目中没有丝毫贬损公安工作之意。总理表示理解。后来,在1976年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造反派指责我污蔑侦察工作。这种指责既是无知也很可笑。
“文化大革命”时期,政保工作是谢富治“砸烂公、检、法”的重点,很多骨干都被关进了监狱。侦察业务被谢富治当成搞“小点子”而受到严重摧残。李洪枢潜入的过程并不算很神秘。1972年6月5日李洪枢入境。6月23日李到沈阳市某工厂找人。厂里24日就向市公安局报告了,反映有个人到工厂来找寻一个干部,形迹可疑。可以看出,广大群众干部保持着可贵的警惕性,情况反映迅速准确。李洪枢找到的这个干部,原来是李洪枢的密友。李外逃前曾在这个干部家里藏匿多日,这个干部还曾资助李路费。沈阳市公安局注意了这些可疑迹象。在调查中,侦察人员让知情的群众辨认照片,一致认定这个人就是李洪枢。但这时李洪枢已经离开了沈阳,去向不明。辽宁省公安机关给黑龙江、吉林、山西等地通报了情况,要求协助监控。长春市公安局立即进行了清查。对车站前的工农兵旅店从一层查到了三层,没有发现可疑迹象。可是,李洪枢恰恰住在这个旅店的四层楼上,因而漏掉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机关对李洪枢的老家布置了监控。6月29日上午,宁安县东站出现了李洪枢,由他的堂妹带回家里落脚。这时,宁安县公安局果断地逮捕了李洪枢。在审问中,李洪枢供出,在住宿的旅馆里,放置有一个纸盒,装有一管牙膏,一本新华字典,一本小学生用的算草本,一小盒驱虫灵药丸,人民币500元。李洪枢做贼心虚,一接触,就承认了自己是潜伏进来的特务。我们也迅速查出李洪枢携带的密写纸、显影药、微型放大镜,以及接收间谍电台盲发密电的联络时间表、一次性密码等特务活动的物证,证据确凿。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工作的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可忘记。7月1日,李洪枢被押送到北京,由公安部监护。李洪枢在惊魂未定中,口供出现反复,半真半假地编了潜入的路线、过程和任务。开始时,编造假名字。后来才承认是越境逃苏的李洪枢。李洪枢供称,外逃后,被带到“一个地方”接受训练,这是情报机关专门为训练间谍假设的组织。李洪枢故意散布一些含混不清的疑点,隐瞒了一些重要情节。在李洪枢案件中,我们成功地使用了各种侦察手段和技术手段。无可争辩的事实粉碎了对于隐蔽斗争的无理指责,粉碎了对公安机关“资敌、通敌、养敌”的污蔑。李洪枢案于1974年1月15日破案。随后,新华社作了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