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师造化,感悟比例规律
清初大画家石涛认为画山水者应“脱胎于山川”之说同样适用于桩景作者。我们都知道,“自然、古老、矮小”是桩景造型的基本原则:首先是“自然”,山川之大.树木万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由此产生另一个问题,“取”何树,“用”何枝——“取”那些“老态龙钟”的古树,“用”那些遒劲苍古的枝干;进而引申第三个问题.自然古树缘何能植根于盆中被人欣赏呢?这就需要艺术加工,“缩龙成寸”,所谓以小观大,“矮小”的特性就在于此。中国山水画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亦同样适用于桩景创作。所以,我们略加留心.就不难在村头、寺院、崖边、溪畔、园林等处找到我们胸中树影.并且可以从中领略那种绝不同于绿化林或一般树的枝、干比例的一些规律。粗壮而不臃肿,细瘦而不嫩弱,那些古树或虬曲苍劲,或刚猛险峻.或凝重朴茂,或挺拔伟岸,由此可以得出最基本的枝干比例关系:

(1)枝与干的延伸由粗渐细。
(2)枝与干的粗细比例比较接近。
(3)枝与干的粗细比例随着树高逐渐趋同。
(4)枝托主脉、次脉、横角的相互间粗细比例,随着枝托的延伸逐渐同化。
2、学习传统,借鉴比例规则
桩景创作源于自然.高于自然。从自然到艺术要经过人的创造,为此,诸多前辈曾付出了艰辛的劳作,奉献了—批批高品味的桩景艺术作品,同时亦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诸如:
(1)树干从根基到顶梢粗细比例自然过渡。
(2)树干曲度从根基到顶梢逐渐变小。
(3)枝在干上的排列间距一般从起托始内疏转密。
(4)枝的起托定位一般在干高的1/3处。
(5)枝托的粗细一般为起托粗.往上渐细。
(6)枝托延伸,内粗外细,一般为一节比一节细,一节比节长。
3、创作实践,领略比例规则
在上述枝干比例一般规则的基础上再结合创作实践,我们将近一步得出桩景造型比例的一般应用规则。
(1)树枝起托定位一般在干的1/3左右处,可根据树种、树态而定。
(2)树干与底托第一节相应的粗细比例一般为5:2以上。
(3)树干与中部枝托第一节相应的粗细比例一般为2:1以上。
(4)树干顶梢与枝托相应的粗细比例几乎为2:1或干较枝略粗些。
(5)主托第一节与树干粗细比例一般为2:1左右。
(6)主托一般粗于次托,长于次托。
(7)枝托第一节应短,一般在2cm~4cm。
(8)杖托一节比一节细,其比例—般可根据技形为7:5:3:1.5…
(9)对于枝的延伸一节比一节长,这只是一般规则,实践中应有所破,有收有放才显力度,同时避免单调;所以可在3、6节短缩,或根据树势造型需要作适当调整,类似拳师,收拳是为了更有力度的进击;又如书家纤毫所到之处无往而不收,抑扬顿挫。此间当然还有枝托的上下左右回旋延伸的方向问题,尾节一般是大幅度的延伸并略上扬。
但是,对过粗的树干.枝托的培植受时间的制约,其比例无法达“标”的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