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已经被说烂了的定律,我就不在这里显摆了。说是定律,只是概率问题,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如此,当然也有很少很少的例外情况。
定律一:如果你的多数朋友不喜欢你的那一位,那么,他/她肯定不是the right one.
定律二:分分合合,分分合合,最终还是要分的。------
定律三:三个月是个坎儿,一段感情到底是该当成露水情缘,还是该严肃认真地发展下去,一般来说,三个月的时候就可以见分晓了。
定律四:有了分歧就要说出来,不然要成心病,然后会变成分手导火索。
定律五:一个女人如果一事无成,但是泡到了一个非常牛逼的男人,她会觉得自己很牛逼,周围的人也会觉得她很牛逼。(我觉得女人这一点很可悲。)
一个男人如果一事无成,但是泡到了一个非常牛逼的女人,他还是会觉得自己一事无成,周围的人也会觉得他是个loser。有时候,世界对男人真不公平呀!
定律六:一个为你做出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的人,不一定是真的爱你的人。
真正爱你的人,也许从未为你做过任何“大事”,但是他每天都在为你做着无数小事,数十年如一日。
早上他帮你倒牛奶;天冷外出的时候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你身上;你心烦的时候,他耐心地听你倾诉;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总是留给你吃;夏天时一起喝啤酒,总是把更凉的那瓶给你;你忙的时候,提醒你今天是你外婆的生日;在长途车上,当你的枕头,让你能舒服睡一觉……这些事情,细微得你几乎察觉不到。甚至他自己也察觉不到,默默对你好,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这样的男人,才是你Mr.Right。当然,前提是你们两个要有共同语言。
定律七:这个定理是个潜在因素,适用于很多人,就是大肆宣扬自己跟对方有多么多么幸福的人,比如各种两人的相爱自拍贴在豆瓣FB校内微博TWITTER之类的媒体上的人,必分。因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两个人都懂的,不需要人们来围观的。
定律八:两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会立刻有把他/她夺回来的冲动,即使心里明白自己跟他/她并不合适。
延伸定律:如果你想让前男友回头,哭着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正确方法是赶紧找个牛逼的新男友(不一定是新男友,新的约会对象也行,关键是质量要好),在前男友面前显得得瑟又开心,前男友立马哭着求你回头了。
定律九:如果一个人的交往名单中除了极品,就是傻逼,那么这个人不是极品,就是傻逼。
定律十:有时候我们去伤害一个我们爱的人,并不是因为我们真的想伤害他们,只是为了向自己证明他们还在乎。
如果你并不是要证明什么,而是真心想伤害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觉得他们做什么都伤害不到你。简而言之就是让他们觉得你根本不在乎了。(狠招,慎用)
定律十一:一个人对待服务员的态度,就是交往几个月后,他对待你的态度。个人认为这条非常准。如果一个人对服务员都能绅士又宽容,对待自己的交往对象也多半如此,一个人如果对待服务员都又吼又叫,吹毛求疵,对待自己的交往对象也不可能好到哪里去。当然,排除那些态度确实很恶劣的服务员。
定律十二:相爱不是互相凝视,而是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展望。如果你俩只是互相吸引,而对生活没有一个共同的期望,这样的爱情多半只能开花,结不了果。
定律十三:勾搭初期谁要认真,谁就输了。
定律十四:频繁赞美你,恭维你,却对你没有任何付出的男人,赶紧让他滚,丫肯定是来骗炮的。判断一个人是否喜欢你,不应该听他说了什么,而应该看他做了什么。
定律十五:两个弱势的人在一起,可能成;一强一弱在一起,也可能成;两个强势的人在一起,必分。
定律十六:真正喜欢你的男人,不会主动提出来要上床,因为他们害怕破坏自己的形象。
定律十七:两个不开心的人在一起,只会更不开心。
定律十八:如果一段感情到了需要“被拯救”的阶段,那么这段感情离结束也不远了。
定律十九:一个人如果欺骗了你一次,他/她肯定还会欺骗你第二次。
定律二十:如果你老为自己找理由,多半是因为你不够爱对方;如果你老为对方找理由,多半是因为对方不够爱你。
定律二十一:如果你太过纠结对方的前任,那么你也会变成前任。
定律二十二:爱情会给人“少了他/她,我就活不下去”的错觉,其实谁少了谁,都能活下去。
定律二十三:如果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位置,去乞求爱情,那注定得不到真爱。
定律二十四:就算你很着急找对象,也不要让别人看出来。质量好的人都会被这种“饥渴”吓跑的。
比如:不要在自己的任何主页——包括豆瓣上——频繁地透露自己很孤独寂寞,希望谈个恋爱的想法。
定律二十五:不要指责男人不成熟,所有男人都有不成熟的地方。
定律二十六:不要觉得一个男人对你没有当初好,就是不够爱你。
定律二十七:真有拆不散的夫妻,小三再努力都没用。
定律二十八:爱情再伟大,也改变不了一个人的本性。如果遇到混蛋,不要幻想你能改变他,让他滚蛋
定律二十九:分了手,一般说“请不要再联系我”那方,往往是还在受伤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