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快速处理,其实主要的问题还是出在责任划分上。咱就说这追尾事故,前面有车闲的没事儿踩急刹车,这后面的朋友要是撞上了确实挺冤枉,但法规就是法规,而警察叔叔的任务就是将普遍性的“法”排在不具有普遍性的“理”前面,所以今天我就来说说一些可以明确判定责任的事故。另外在这里还行多说一句,现在是车就有保险,要不是什么大事儿,最好还是把效率放在第一位为好,有的事别太较真了,有那扯皮的功夫干点儿什么不好呀。
● 快速处理适用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进行快速处理,以下就是必须等警察到现场才可处理的8种情况:
可先挪车再等警察到现场的情况:1.无交强险 2.未投保交强险 3.未年检 4.一方逃逸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
在警察到之前不能破坏现场的三种情况:1.无证驾驶 2.无牌照 3.涉嫌酒驾
注:目前背景、上海、广州、武汉、天津、深圳等多个城市都已出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但各城市的快速处理条例在适用范围及处理流程上有细微差别,本册中示例及条款解析均以《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为准。
● 速处理的基本流程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方可挪车,不然之后会有麻烦,建议最好在双方认可和拍照之后,互换下驾驶本再挪车,防止逃逸事件发生。
2.拍照。照片是快速处理中非常重要的证据,照片要求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3.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迅速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打开双闪、在适当的距离设置安全警告装置。如果可快速处理但未及时挪车、未设立安全警告装置等,警察到现场后会进行相应处罚。
4.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之后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书写格式请参照附录一)。这里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点是,在双方都认可并且填写快速处理单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打电话报警的。
追尾事故: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倒车/溜车: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越线超车: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全部责任。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开关车门: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 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掉头未让行: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驶入专用车道: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要负全部责任
障碍: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 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会车时超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 要承担全部责任
交叉路口超车: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 要承担全部责任
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
进环岛车辆未让行:正在进入环岛的车辆负全部责任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后被放行车辆负全部责任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有让行标志一方负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无车车辆先行:左侧车辆负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右转车辆负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右转车辆负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左转车辆负全部责任
右侧超车:右侧超车车辆负全部责任
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超车车辆负全部责任
● 一句话解析事故
闯红灯
装载的货物飘散、遗撒
未按规定装载货物
未按规定牵引车辆
未按指示灯方向通行
驶入禁行车道
违法掉头: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三轮车摩托车驶入禁行路
未服从交警指挥
未避让特种车辆
未避让作业车辆
进主路车辆为让行主路内的车:准备进主路车辆未让行主路内的车 要承担全部责任
辅路车辆未让出主路的车:在辅路行驶车辆未让行驶出主路的车 要承担全部责任
进出停车泊位的车未让行
坡路未让行
编者小结:
上面提及的这35种情况,是路上常见的,可以明显划分责任的事故,当然说这些都是以防万一,咱们平时开车还是不出事儿为好。控制车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可以把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