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很多西瓜添加了红色素和糖液”“鱿鱼都是被福尔马林泡过的”“小西红柿都是添加激素的”。互联网时代下,类似这样的言论常常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让人触目惊心。食品安全问题真的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了吗?网上流传的言论是否都真实可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严在何处?……6月26日,由山西省科协主办的“专家与媒体面对面:互联网+时代的食品安全”活动在山西省展览馆举办,各专家就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新《食品安全法》和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强化网络食品交易力度
在今年4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为154条,增加了50条,由于修改力度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最新版《食品安全法》也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对此,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黄登宇对新《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解读,他介绍,新《食品安全法》堪称史上最严,规定更加向国际标准靠拢。新法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从生产、流通、销售等领域全程监管,建立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新法增添了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新规定;增设了网络食品交易相关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新《食品安全法》通过一系列规定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随着食品网购、微信代购的日益火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选择网络平台,但由于网络监管疏忽,导致不法商家有机可乘,销售质量无保障的食品。黄登宇表示,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互联网食品交易的规定,新《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这条规定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不仅要审查许可证,对违法商户还要及时制止其销售服务,促使了第三方平台加强对平台卖家的监督审核。
山西设最高举报奖20万元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黄登宇介绍,目前山西省省、市、县、乡共有执法人员1.2万人,其中80%在县、乡一级,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的监察力度,此外,举报电话12331全天24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实名或匿名举报,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相关投诉举报的奖励办法,最高单项举报奖励达20万元,如举报人举报了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或者食品企业内部人士举报重大问题,奖金可翻倍为40万元。“目前我省食品安全趋势整体向好,但要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在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中,还要加强与外省的配合。”
抵制网络谣言需加强科普
“很多又甜又大的西瓜添加了红色素和糖液。”不少人都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看过这样的言论,对此,山西农业大学教授侯红萍表示,类似这样的说法,很多都是不客观的。“曾有人做过实验,在西瓜里添加了红色素和糖液,西瓜很快就会变得腐烂,没办法再卖掉。”侯红萍表示,互联网对食品安全问题带来了双面影响,一方面,它增强了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另一方面,却为网络谣言的流传提供了温床。“网络谣言对商家利益、行业声誉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也让百姓对食品安全更加不信任。”对此,侯红萍表示,为抵制网络谣言对食品安全的“中伤”,需要加强监管,全面细化相关的法规制度,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普及。“比如很多人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等同于一体,其实二者是不同的。”食品添加剂是法律允许添加的,但有量的限制,切不可滥用;而非法添加物则是对人体有害的,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的,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加强对食品相关知识的普及,就能减少百姓的认识偏差,加强对谣言的抵制,减少恐慌。”
食品调查激励企业坚守底线
在2013、2014年,山西省社会事务调查中心主任刘宏生联合多家单位连续两年开展了山西省食品品牌公益调查活动,2015年的调查活动也在当日正式启动。刘宏生介绍了2013年以来该项活动的成果,他介绍,为了做好食品安全调查工作,目前组委会已发展了近1万名食品安全监督员,还建立了监督举报网站,及时公布举报情况,开通了电话、微信、短信等举报渠道,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给食品安全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在今年的调查活动中,将按照“从田间地头到厨房餐桌”全产业链共建食品安全的原则,通过行业协会、百姓推荐、企业自荐等方式调查食品品牌,评出年度“百姓最放心食品(餐饮)品牌”。“希望我们的调查活动能激励食品企业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将食品安全问题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刘宏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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