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情色小说的发展,发轫于古罗马时期奥维德的《爱的艺术》。中古时期,宗教法庭对于邪说异端的审判与镇压不遗余力,情色小说少有“存活”空间。直到16世纪中叶,意大利作家阿雷提诺出版了《对话录》,情色小说才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18世纪英国作家柯利兰的《芬妮•喜儿》的问世,则使情色文学第一次得到社会的肯定。全书不带一个猥亵肮脏的字眼,一时风行整个欧洲。之后,以情色为主调的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是,由于政治、法律与宗教等原因,情色小说在19世纪一直受到“打压”,很多作者不得不从“地上活动”转为“地下活动”,以佚名写作,如着名的《我的秘密生活》等。
女性情色小说的发展
20世纪中叶,欧洲社会风气巨变,性解放的呼声此起彼落,文学与色情之争被搬上法庭。历经法官、律师于法理上的认证,以及众多专家学者从历史、社会学、语言学、艺术创作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达成共识,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米勒的《北回归线》等作品,最终也有幸被解禁。这个时期,也是女性情色小说的发展期。当中最着名的女作家要数波莉娜雷•阿吉,她的代表作是1954年在巴黎出版的小说《O娘》。
情色小说不是色情小说
德国可拉出版社已连续多年出版以描写为主的情色小说。该出版社编辑部主任布吕尔女士认为,情色小说不是色情小说,应该解释为“带有性感浪漫情调的爱情小说”。在这里,核心词汇是“爱情”,读者在读过一个热恋情节后仍觉得,故事的主人公们会白头偕老,相伴终身。
情色小说如何鉴定
对此,欧洲文学研究所约翰逊教授指出,在判断一个作品、一段文字的时候,我们不应该仅仅看它的细节程度;不应该仅仅看它美不美、自然不自然;也需要看看它是把性行为描写成纯粹生物现象,还是描写成社会行为。如果把性行为按照社会行为来描写,那么细节再多,也仍然是在情色文学的范围内。
德国爱情小说作家协会主席科尔曼女士认为,实际上,作家们在性爱的描写上,其场景经常被有意无意地加上了一层面纱,出版社不愿过分大胆暴露。同时,书的标题也很讲究,不能过分直露,否则人们不好意思买。但有评论家对情色小说嗤之以鼻,给它的拥护者们“泼冷水”,他们认为,虽说小说里爱情的写法不断翻新,但总体上看,仍旧大同小异,能够出奇制胜的只是凤毛麟角而已。
以上是用户分享关于欧洲情色小说发展史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感谢您对爱华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