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答一:赔偿归各女分得楼层所有------意思是谁分得几层楼就拿几层楼的赔偿款吗?
恩,对,法律法规定,必须等价赔偿,可能多,可能楼房价值平等
相关解答二:拆迁房的赔偿价格分楼层吗?
拆迁时,拆迁人和被拆贰人要共同选择拆迁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价。一般我们这里没有具体到楼层。现在赔偿很多暗规则也没法说清,反正会哭的娃儿奶吃得多,大家都知道,要不然上次我们这的最强的钉子户也不会受到那么多人的关注。
相关解答三:我买的楼房 住几年成危楼 怎么赔偿
一般都是70年楼龄..
相关解答四:关于楼层之间暖气管漏水修理及赔偿问题
你可以要求维修方修复你这样处理是对的,已经说明没有证据显示一定是你家漏水造成楼下渗透,“暖气管在两个楼层之间出现漏点”。如果维修造成你家的装修损坏
相关解答五:我想问下,楼房挡光赔偿价格是怎么得来的,等级是怎么区分?谢谢
1。你说的采光权问题,目前国家对采光权规定的比较笼统,除国家法律外各个地方有的对大城市采光权也作了一些规定,基本不涉及农村采光权;
2。 采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纳入到相邻权的范畴里的。《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目前,采光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确定民事赔偿与经济补偿的界限。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低于《规范》规定的标准的,由侵权人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虽被遮挡,但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高于上述标准的,仍要由侵权方对被侵权方进行适当经济补偿。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以《规范》规定的标准,有两种计算公式:
一种是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
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另一种方式是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规范》的规定,将遮挡采光的时间,以不同时间段确定一个赔偿单位,通常低于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大于高出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高于国家标准的作一次性补偿;低于国家标准的计算赔偿数额:
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厅面积(平方米)
3,以上是对城市采光权的部分规定,对农村没有涉及,因此建议你同对方协商解决;并考虑如果对方有违反审批计划,超过政府审批标准超高度建房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拆除。
相关解答六:楼房的确门市挡光能否得到赔偿,相关规定是什么 ?、
看你是否被判定采光权利益受侵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一般采光权属于相邻权的一种.同是对开发商也是一个强制性规定.但是你现在有选择购买的权利.你可以放弃购买.如果开发商在买房前没有和你说房屋的采光问题,你可以要求退款或者要求购买时约定对方补偿.补偿标准是你们协商的事情.一般对采光权的赔偿包括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
相关解答七:有房产证的楼房,能按照棚户区改造赔偿吗
第一,这个是按户口来分房子的 。
第二,跟父母在一起没关系的,按户口内人头,每人多少平方,所以变两个户口没有用。第三,如果你跟你老婆户口已经在村里了,就不需要担心,每人都有的。
相关解答八:工地施工引起附近楼房损害,怎么赔偿?
一是找开发商索赔,二是需要鉴定你们房屋损坏程度。三是协商不成就起诉。四是如自己办不了我帮你们。五是如认为不起诉也可,可以先找政府建设部门或规划信访部门。
相关解答九:农村拆迁赔偿楼房,父母如何给子女分配的问题 10分
其实这些是父母的决定,法律也不会强制执行的
女儿毕竟嫁出去了,如果父母一贫如洗需要赡养,你会要求跟哥哥平摊吗?
我们家也是刚刚动迁,公公直供就把赡养费要去了,我们先签的字,当时就给了,至于他哥哥给不给,爸爸要不要,我们不去争。爱人直接就跟他爸爸说:您将来的房子、财产爱给谁我不争。
我也给爸爸妈妈打电话:他说不争他爸爸的房子、财产,我也不要你们的,将来给弟弟妹妹分好就行,不要考虑我。
其实人生不过几十年,放平心态,不去算计别人的日子最好过,最轻松
相关解答十:我家被前面的楼房严重挡光,他们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1。你说的采光权问题,目前国家对采光权规定的比较笼统,除国家法律外各个地方有的对大城市采光权也作了一些规定,基本不涉及农村采光权;
2。 采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纳入到相邻权的范畴里的。《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目前,采光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确定民事赔偿与经济补偿的界限。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低于《规范》规定的标准的,由侵权人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虽被遮挡,但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高于上述标准的,仍要由侵权方对被侵权方进行适当经济补偿。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以《规范》规定的标准,有两种计算公式:
一种是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
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另一种方式是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规范》的规定,将遮挡采光的时间,以不同时间段确定一个赔偿单位,通常低于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大于高出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高于国家标准的作一次性补偿;低于国家标准的计算赔偿数额:
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厅面积(平方米)
3,以上是对城市采光权的部分规定,对农村没有涉及,因此建议你同对方协商解决;并考虑如果对方有违反审批计划,超过政府审批标准超高度建房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拆除。
百度搜索“爱华网”,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爱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