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动
很多人都喜欢郭大路,喜欢他的乐观、豁达、真实和快乐。
也有很多人喜欢王动,喜欢他的外冷内热,喜欢他的隐忍也喜欢他的迸发,喜欢他的不动则已、一动惊人,喜欢他特有的黑色幽默,喜欢他用那种匪夷所思却又是无一不在情理之中的方式,来处理他的生活。
郭大路叫郭大路,王动却应该叫王不动。当郭大路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失败的做贼经历在“富贵山庄”上演,作为主人,他不但眼睁睁看着陌生的闯入者前前后后跑遍了他的整个家,临了还要问上一句:“你找到什么了吗?”郭大路反而被他问住了,一时竟哭笑不得。而我们也不由自主被吸引了,天下竟然还有这样古怪的人吗?
我想,我应该就是从王动出身世家、不可能不读过一点诗书,却偏偏要给自己的庄园起名叫“有竹无肉居”那一刻开始,喜欢上这个不一样的男人的。他简直老实的要命,也仿佛懒得要命(不然想当然的“富贵山庄”怎么会就剩下了一张大床,估计如果不是人有睡觉和吃饭两重基本需要,这张床也早就保不住了);他有时候看上去比谁都严肃认真,有时候歪理却比最不讲道理的女人还要多。更要命的是,他的那些歪理往往是谁也反驳不了的,连郭大路都不行。
谁也不是生来就长成现在的样子,人之初,性本无。王动的故事看上去要比郭大路神秘得多,也曲折的多。而当有了怎样的人生经历,也就注定了你要被造就成什么样的人。
当一个出身武林世家、从小就调皮好动的孩子,怀揣着万丈雄心与梦想,自以为长大要去闯荡江湖的时候,他遇见的人,也许对他的一生都会产生很重要的影响'而他所做的事,也许有很大一部分也是不能代表他的真正本性的。王动自己也许都没有想过要成为赫赫有名的“一飞冲天鹰中王”,只是一个那么迷人的女子用动听的声音对他说:男子汉就是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那时的他还年轻,年轻到还无法准确判断究竟谁才是真正对你好的人。然而当他终于厌倦并开始质疑起这种生活的意义,他还是选择了放弃。要逃离千百年来已经设定不变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法则,谈何容易?但他毕竟是做到了。并且毫不留恋,这样的魄力并不是人人都能有的,看那些一直在归隐和复出间挣扎的人,就知道了。
只是,当他终于回到当年千方百计想要离开的家门,却恍然发现,人事俱非。自欲养而亲不在的锥心痛苦,让王动再也不动了。他给自己做了一个壳子,然后躲在里面,不知今夕何夕。
郭大路的误打误撞,居然鬼使神差有意无意又一次开启了他冰冷的心扉。朋友,一个多么神奇而温暖的词语,他们让他惊奇的发现,自己还有热血,而面对这个想要逃避的世界,那里究竟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值得他去热爱。如果说郭大路是一粒火种,那么,他也不是融化这冰雪的唯一理由,而是因为王动冰雪一样的外表下,本来就是燃烧的火焰,那种希望,是不能轻易被扑灭的。王动,郭大路,还有燕七和林太平,这样四个人的故事,从此开始多姿多彩起来。
王动不动,但是一旦他动的时候,那就谁也拦不住他了。他虽然可以放弃昔日的名声与财富,甘心选择做一个快乐的穷光蛋,但他永远无法忘记的,是那段最初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因为无法忘记,反而更加冷漠,也是恨她爱自己不如自己爱她那么多吧?这种“深爱却要伤害”的老问题,似乎是注定无解的方程。但是,当她有了危险时,不管“红娘子”是怎样臭名昭著的恶女人,他还是甘愿以肉身为她涉险,那一刻的男儿本色,真是看得人豪情万丈。王动,始终是一个真实的人,他为自己造了壳子来逃避他不愿面对的一切,而当他发现一切都必须面对的时候,他也能亲手打破这壳子。单凭这份勇气,已经足够让人叫他一声“王老大”了。
王动是“富贵山庄”的老大,有人说他是那种注定要做老大的人。他的沉着、机警,他的细心而不动声色,郭大路对燕七说:“王老大实在很解我,天下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能这么了解我的。”燕七回答他::“他的确最能了解别人,不但是你,所有的人他都了解。”
是的,了解,却不居功,也不戳破,王动告诉我们:尊重和理解朋友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就像为了保护他们不受伤害自己宁可板起脸来先伤害他们,而为了相信他们,也愿意让他们留下来陪自己面对危险,不管怎样,这都是一种美好而高尚的品质。
可是这样的好老大也有捉弄人的时候,郭大路巴巴的跑去向他求教问他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明知各种端倪是出在什么问题上了,他却偏偏故意做出万分惊恐状,刺激郭大路“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据说黑色幽默的最高境界就是忘我投入,而等到他人投入时又能入能出。看来王动着实是个中高手,不比他的武功差。而他也有孩子气的时候,明明自己输了旗,还非要赖在别人捣乱的名义下,虽然他和郭大路是看似不同的人,但是在对待生活和朋友上,他们有同一个名字——“赤子”。
当故事的最终,红娘子终于明白:“真正的情感是不用任何手段的,你若要得到别人的真情,只有用自己的真情去换取,绝没有第二种法子。”此时,王动温柔地对她说:“只要你真的能明白这道理,永远都不会太迟。所以现在我们也应该去喝杯甜酒,我们的苦酒也已喝得太多了。”
那一刻,我们看到,春天原来是无所不在的,王动的眼睛里,也有春天。
沈浪
总觉得,沈浪是古龙笔下一个太过完美的人。写《武林外史》时候的古龙,正面临着他与笔下人物共同面对的一次艰难突破,从传统武侠的循规蹈矩,突破到印有鲜明古龙印记的创作高峰。这样的举动在当时看来无异于冒险,因为一旦失败,也许欲求退回原地亦不可能。而古龙毕竟还是毅然向前迈出了这坚定的一步。
尽管已经开始带着古氏浪子独有的微笑,至情至性的胸怀,而沈浪依旧是完美,也许太过完美了。所以,在看过古龙成熟期后来的太多作品后,回头再看沈浪时,总觉得他的笑容虽然迷人而温暖,却始终是太过模糊了。那种带着些许遗憾的距离,似乎于我,是无论如何再也跨越不过去的了。他也许会是我崇拜的英雄,偶像,我却不会想拉着他的手,一叙长短。只想远远看着,看着他在众人的目光中闪耀独一无二的光芒。
古龙写了很多的英雄,很多的浪子,李寻欢的飞刀出神入化,却因为嗜酒如命,时常咳嗽到脸色苍白;楚留香风流倜傥,可是鼻子不灵光,虽然常常可以因祸得福,但这小小的缺陷总是不争的事实;陆小凤最大的毛病是多情,常见他一个人苦笑着喃喃自语:要命的女人,而虽然有“灵犀一指”和“双飞彩翼”这样的功夫,可还是动不动以胡子为条件去求人来帮忙,只怕也不见得十分光彩吧?傅红雪身患病疾,至于郭大路,他的毛病可更是不只十七八点。
似乎也只有沈浪。能让一向眼高于顶、目下无尘的怜花公子一面恨得咬牙切齿,一面又佩服到无话可说。硬是这样的出众,这样的优秀,这样的卓然不群,傲视天下。沈浪,仿佛是横空出世的神仙一般的人物,简直已经无懈可击。
追求完美,是人类的天性使然,而武侠世界中的大英雄、大侠士,也往往是以完美的化身自居。纵然也曾历尽艰险,却始终“三千宠爱在一身”,从相貌,武功,到机缘造化,乃至众女儿的芳心,无一不是情之所钟,不离不弃。这里面寄托的,只怕已经是太多人美好的梦想与追求。
然而,我却总是对过分完美的事物有着不能释怀的狐疑,总觉得那是镜花水月,美得失真,多半也就不是真的。而时间真实的遗憾,反倒让人踏实了,虽然要叹一声,终是美中不足,到底没有真正的完美。这样的矛盾,似乎是注定无法解决的。
让七七爱上沈浪,并不难,让很多女孩子爱上沈浪都不会太难。他是那么优异,出众,而她又是那样的真诚热烈。虽然她可以伏在金无望的怀中哭泣,马上又会为了熊猫儿的安然无恙而破涕为笑,但是,她心中,只有沈浪才是真正放不下的,偏偏这放不下的理由,却又似乎和沈浪的优秀并无关系。也许,就是一个女孩爱上她要爱的人,那种固执而无道理的坚定吧?也正是为此,我才一直觉得,如果七七爱上的不是这个太过完美的沈浪,那该多好。哪怕像金灵芝般知错也不悔,那样,说不定我会更爱七七。
许多人一定不会同意我说沈浪爱飞飞。他们的心中,沈浪的完美不仅在于他的狭义,也在于他对七七的深爱与专一,甚至哪怕是用对天下人俱任慈而对七七独残忍的方式。这确是我对沈浪最大的敬佩和怜惜,又是一个身负家国的大好男子,面对真爱,却不得不忍痛放下的千般纠结。但,那个叫王怜花的才子和我一样,还是愿意宁可自以为是也要咬定,沈浪也爱飞飞。或许,于王怜花,那是男人之间才有的默契,而在我,是对飞飞的痛惜,也似乎唯有这样犹豫徘徊哪怕只有一瞬间的沈浪,在我看来,才是有世上男儿应有的真实与不足。他固然可以不视染香的媚惑,他可以沿着王夫人的戏码故意顺水推舟,而对飞飞,这个究竟是该可恨还是可怜的爱着他的女子,还有她腹中带走的他们的孩子,一个真正完美的男人,能无一丝牵挂与心伤?纵使她爱他的方式如此残忍,也只是因为仇恨已经让她不知道该怎么正常的去爱了。沈浪,七七,飞飞,三个人的故事也许只是人生的一个缩影。
而飞飞爱上的,究竟是完美的沈浪,还是她对人间真爱的渴求?我竟一时也不能分辨。我只知道,爱上沈浪的女子都太苦了,无论七七还是飞飞。七七在终于牵到沈浪手的那一刻,开心的忘记了她所承受的一切苦难,哪怕和他一起去死也是开心的。她要求的真的很少,那么一点点的快乐就足以弥补她的一切付出,她不关心沈浪的爱还有多少给了天下苍生,只要有这属于她的一部分,她已经真的很知足了。可是,贪心如我者,反而不会希求一个所谓完美的男人来相伴一生。只有当残翼的天使相拥抱,才能够并肩飞翔。如果不是甘愿做皓月旁边不起眼的星星,为点缀皓月的明亮甘愿牺牲自己的光芒,那么,两颗耀眼的太阳就注定不能同时存在。我虽然不是太阳,却有我的唯一,因此飞飞的离开,也许也正是为了她真的不能如七七那样为爱甘愿放弃一切,财富,尊严,甚至生命。这两个女人是不同的,究竟谁更幸福,谁更不幸,太难说了。而我想说的却是:一见终身误的,又岂止是杨过一人呢?
沈浪的轮廓无论如何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一个那样淡淡的影子,反而不如熊猫儿、王怜花那般深刻、分明。他被古龙和世人赋予太多光环了,以至于这光环都耀花了我的眼,反而看不清他的面容,更看不清他的心事。
我当然不是不爱这样的男子,可是,对那种不能不深觉遗憾的完美,我想,只怕沈浪自己也是难免疲倦的。可是,他注定无法停下来。有一种人,他注定是众星捧出的皓月,注定为太多人而生活,但却不知,清冷如是,深夜悠长,这高处不胜寒的宿命,究竟是一切的结束,还是一切的开始呢?
卜鹰
记得初看《大地飞鹰》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才刚刚上小学不久。古龙的书那时还没看过几本,却一下子被这故事诡异的开头深深吸引住了,无法自拔。那些操着古老神秘异族语言的“猫盗”究竟是什么人;几个女人,到底谁才是真正无孔不入的“水银”;要命的小方是不是真的不要命,而那个喜欢玩虫子的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那时虽然吸引我的地方很多,想要一探究竟的问题也很多,可那时候的我并不是非常喜欢卜鹰。他有冰冷如刀锋的目光,不帅,有着秃鹰似的阴沉。然而,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其实是一个很酷的男人,他也许没有小方或者古龙笔下很多其他男人那样讨女孩子的喜欢,但是,他的冷傲,依然有着摄人的威力。
鹰,是天空的帝王,卜鹰,也仿佛是一个天生的王者。这是在我看到他名字的第一刻开始觉得的,尽管那是时他还只是一个沙漠中神秘的行者,可是有一种人,他的高傲似乎是永远掩盖不住的。古龙也许不是最喜欢卜鹰,他应该更喜欢那种有着脉脉温情但是却比谁都更懂得坚毅的男子,可是他还是写了卜鹰,好像并不受自己的控制。卜鹰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浪子,卜鹰更多像一个传奇。
卜鹰说,他从来没有朋友,卜鹰身上每根血管里流着的好象都不是血,是冰水。卜鹰可以像一只骄傲的苍鹰,独来独往,但是却有无数人可以为他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样的人,究竟是让人亲近不得,也舍不得远离。这个名字多年后重新提起,是因为在我开始写古龙笔下男人的时候,有一个人,他对我说:写写卜鹰。
这只孤独的鹰,终于找到他的知音了么?
大漠,无边无际的大漠,没有水,没有食物,仿佛也没有生命。兀鹰在高空盘旋,四周是一片死寂,却又仿佛充满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好似随时都可能奔涌而出。大漠历来是武侠小说作家们喜爱的背景,他们让笔下的人物在茫茫大漠演绎别样的爱恨情仇,只因为在这里,一切都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而一切又都是那么的凸显,不可调和。
《新龙门客栈》,那是一个关于大漠、侠客、情感纠葛的故事,而这个关于大漠与卜鹰,还有三十万两黄金的故事,又是怎样?
卜鹰像是从天而降的神,又像是来自地狱的幽灵,他冰冷好像不带有一丝人类应有的感情。他像一只巨大的鹰,在他的笼罩下,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仿佛喘不过气来的压抑。
而这只孤傲、冷漠的鹰,他居然也有家!不但有家,还有一个像阳光一样明媚美丽的女孩子在等着他。当他看到她那和他一样微微弯曲、鹰一样的鼻子,他笑了,笑得很开心。看见她,卜鹰的眼里,仿佛也有了阳光。
卜鹰不是鹰,卜鹰是个人。武侠世界里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物,有的故弄玄虚,有的看似冷酷,可是,不管多么奇怪的人,总是会笑的。那笑容即使再短暂,也至少意味着他们还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有时候,武侠世界里的价值观是颠覆的,都说血液是人的生命,可是这里的泪水和微笑,有时候都反而更珍贵。卜鹰眼中的阳光,简直仿佛可以让百花盛开。
卜鹰,也许注定是一个传奇,他神秘的武功,他庞大的商队,他手下看似平平无奇却个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死士。他不是没有朋友,小方是他的朋友,他还有一个情人,那阳光一样的女孩子,让人只要看了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
可是,这个传奇却偏偏在最辉煌最关键的时候,戛然而止。卜鹰最后的结局是什么?那个在《猎鹰?赌局》中豪赌慷慨的卜鹰,是不是就是大漠中复活的苍鹰?然而,他们一个喝的是烧刀子烈酒,一个却懂得欣赏波斯的葡萄美酒,一个穿的是宽大的白袍,一个却永远是一袭鹰羽似的黑衣。
古龙的很多作品,都仿佛匆匆结尾,让人感觉仿佛并没有真正结束,而对着一个让你欲罢不能的人时,这种感觉尤其明显。即使是《天龙八部》中,阿朱身中萧峰一掌,情知回天乏术,但是我当年还是痴痴的盼着她没有死,就像小龙女一样,总有一天还会回来。卜鹰呢,他还会回来吗?带着他的冷酷,带着他的烈酒,重新回到大漠,回到他的家园。
《大地飞鹰》不是古龙最优秀的作品,但是当我在红极一时的郭敬明《幻城》一书中,看待他对阳光送别小方那一段描写不自觉的模仿,我还是欣慰而感动的。毕竟有人也曾那么用心的看过这个别样的故事,并且念念不忘。
古龙不是金庸那样的文化高手,他也许不会像金庸一样,把中国文化的种种精髓运用到炉火纯青,那一曲“笑傲江湖”的广陵曲谱,那一局改写乾坤的“珍珑棋局”,真是令人拍案,不由佩服“从何处想来”的高妙。然而,古龙笔下,也有三首曲调,令人久久难忘,荡气回肠。一首是唱尽萧十一郎一生悲歌的《饲狼曲》,古朴苍劲,大气悲凉;一首是《英雄无泪》里的“浪子歌”:“浪子三唱,只唱英雄;浪子无根,英雄无泪。浪子三唱,不唱悲歌;红尘间,悲伤事,已太多。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那是浪子的悲哀,也是太多世人的悲哀。还有就是卜鹰一直反复吟唱的这一首:“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诉,是心言。”反反复复,只有这寥寥几句,但是却隐含了多少豪情,又是多少惆怅。配着让人忍不住呛到咳嗽的烈酒,几个热血男儿,彼此应和,曲调单纯而高扬。那样的场景,即使想想,也足以让人胸中涌起万丈豪情。 而小方却说,我想江南了。卜鹰黯然,你,究竟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人。
但是,为了卜鹰,小方依然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这,不正是因为他们都是一样的人吗?一样重情重义,却要故意装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为的只是不想别人陪他们一起伤心。卜鹰,你究竟是怎样的传奇?
想要一探究竟的心,终于还是随风而逝,但是,只要有蓝天的地方,就是苍鹰的国土,这一点,却永远不会改变。
金无望
“快活王”座下财使金无望,一代枭雄的左右手。他有莫测高深的武功,喜怒不形于色的冷酷外表。金无望也许确不是一个会令女子轻易动心的男子,但他却是一个会令男子动容的汉子,就连沈浪也不例外。这与他的外表无关,却与他的个性有关。一个外冷内热的真男儿,总是注定要赢得敬重与理解的。
记得以前一群因为喜欢武侠而意气相投的人在“谈古论金”的时候讨论:古金笔下,各自最爱的男人是谁,还要附上理由。于是一时间,众口纷纭,莫衷一是。那时候的我已经独独钟情花满楼的平和无争,而其他大多女孩子,或爱萧峰大义,或怜杨过痴狂,讨论者中也不乏男子,一位以诗结交、堪称知音的朋友就大声喝道:“大好男儿——向问天!”一句“大好男儿”,使得人顿觉热血沸腾,武侠世界的伪君子太多,真正当起“大好男儿”四个字的人,却恐怕寥寥无几,更何况向问天竟是日月神教中人!想到他,心中始终是那个忠心不二、永远陪伴在任我行身畔的义仆良友,那与令狐冲结拜的有情有义、血气方刚。情知奈何,却依然秉承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是,一句“大好男儿”,倒也当之无愧。而那独爱他的男子,天性中的壮烈使然,亦是可见无余。
作为武侠世界两颗遥相呼应的明星,金庸和古龙笔下太多人物之间,似乎都隐隐有着某种仿佛神秘的联系。而如果说一定要在古龙的书中也找出一个向问天式的“大好男儿”,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金无望。一样的忠肝义胆,一样的豪迈气概。看金无望与沈浪的惺惺相惜,肝胆相照,甚至不惜用断臂的代价以回报知己。这样的男子,胸中究竟蕴藏着多大的勇气与惊人的胆识!这样的男儿在女子看来似乎是呆到可以,但是,唯有同样心意相通的兄弟朋友,才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值得尊敬。
只不过,向问天追随任我行,终是无悔,为救教主,牺牲兄弟也属应当,纵然这一切为的是一番抱负,并不是出于个人野心,然而,有人就要发问:为了良善的目标、崇高的理想,是不是可以使用卑鄙的手段?金无望是为了快活王的知遇而为其心腹的,那也是自古良马酬伯乐的使然吧?而终于因为手残被快活王弃如敝履,那一刻的金无望反而没有悲愤,因为他已经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于是,幡然回首的金无望选择了冷静的复仇。也许向问天心中,有的是对主人的忠贞,也有对朋友的敬重,而除了这一切,在金无望的心中,则还有着一份对心爱女子也许永远无法诉说的深情。
自古道“无情未必真豪杰”,怎奈何,此情今生却只能暗藏。在似乎永远是不动声色的面容下,心潮纵是已经起伏如海,也只能空余惆怅,叹一句今生无缘。那个深爱着的女子心中的人,竟然是他一生中最敬重的知己,这样的遭遇是幸,是孽,却总是无从回避。
朱七七也许尚不知道这仿佛钢打铁铸的汉子为她忍受了怎样的煎熬。她不是不爱他,虽然他相貌丑陋,可他却也许是这世上最了解她的人;虽然他外表总是那么冷漠,他的心有时候却软的像豆腐。朱七七在最痛苦的时候,对他说:“你是对我最好的人,我要和你在一起。”说这话的时候,她故意很大声,好像这样,就真的可以忘记沈浪似的。
而面对这连死也宁愿死在沈浪手里的傻女子,她自以为骗过了自己,可是,她没有骗过任何人。
金无望如果是龙啸云,他可以用尽一切办法,伤害沈浪,龙啸云岂非也是李寻欢最好的朋友么?金无望如果是连城璧,他可以利用他断臂的种种可怜,让七七心软、落泪,那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女孩。都是些为情所困的男子呵,谁也不能指责说,他们这样做错了,爱,是从来没有对错的一件事。
可是金无望不是别人,他就是他。堂堂的男子汉,拿得起,就要放得下,尽管有时候,放下要比拿起不知艰难多少倍。
就在沈浪说出那句:“在下从不愿失礼于天下豪杰,金兄既是英雄,在下自当以礼相待!” 这个如岩石般倔强、冷漠的男人竟也抑制不住眼中的感激之情。理解与尊重,是这世上最奢侈的情感,而这样的情感却是从一个对手的口中说出,有那般真诚与恳切,此时,言语已经是多余的。金无望得遇沈浪,也许是他一生的幸运,而沈浪得遇金无望,难道不亦人生幸事?众人皆慨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这知己,又往往是可遇不可求的。古龙常说,有时候最大的对手也是最尊贵的朋友,只是可惜,却难免一战,偏要拼个你死我活后,白白叹息。
所以金无望才是常人不可及的真汉子,他毅然放下了遇见沈浪之前属于他的一切,也毅然放下了遇见沈浪后注定属于沈浪的一切,之身飘然远离,何等潇洒。
而再一次重逢,金无望这样的大好男儿居然流泪了,就为了这久别重逢,为了这难得的知己。
高尚流水的余韵,竟是永不断绝的。
朱停
一次聊天中,一个因为同样喜欢古龙,也因而喜欢我所写的那些古龙笔下女子的朋友问我:古龙笔下有那么多的女孩,个性千秋,玲珑可爱,如果你是一个男子,那么,你会选择哪一个?
我想了想,然后告诉她:如果我是一个男子,我会选风四娘来做我的异性兄弟,她有男儿的豪爽,也有女儿的柔肠,可以和你推心置腹,把酒言欢,却不会纠缠你,干净利落。记得一位师兄对我说:把一个可以在她面前无所顾忌而又是那么大方细心的好女子变成一个在婚姻中只关心身边的柴米油盐,整日里不住唠叨抱怨的平凡妇人,那是一种浪费,甚至犯罪,所以,我不会让她成为我的妻子。也许,风四娘的优异,也正是她注定不能拥有一种普通人幸福的致命伤。
而我会选苏蓉蓉、宋红袖,还有青青身边的侍女小香来做我的红颜知己,她们像静静的清泉流过心田,像黑夜里一盏温暖却不刺眼的油灯,让疲惫的心灵得到宁谧与抚慰。她们不需要太多语言,有时候就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而连这样的沉默,都是令人感激的。
朱七七、丁灵琳,甚至石秀云,这样勇敢为爱、执着不悔的女子,可爱,甚至可敬。可是,她们也许是我的情人,却也很难成为我的妻子。那爱的洪流实在过于凶悍,以至于让人有仿佛喘不过气来的隐忧。慕容秋荻,丁白云,她们何尝不是曾经深爱着的?而那至情至性的女子们,她们的爱与恨着实太难分辨了。如果说被这样的情网捕获也许是心甘情愿的,而过紧的束缚却可以令太多男人很快感到想要逃避。男子,毕竟也是爱自由的。
双双是个好妻子,大婉其实又聪明,又善良,可是如果我是男子,我不禁自问:是否就真的能够免俗,忽略一切外在的皮相?亦舒在《二十一世纪浮华对女性本能影响》一文的结尾,给出的依旧是一个看上去模棱两可的答案,两个女孩子用故意扮美扮丑来测试男人内心的实验,究竟结论如何,不得而知。《西凉闲话》中说,送给林妹妹的情书永远不会落到梅超风的手里,这个看似荒唐的悲哀,依然是神圣不可撼动的。
青青太优秀,仿佛不是人间的人物;水灵光竟让人几乎不忍轻慢,让人自惭形秽;三位可爱的老太太,如果多和她们聊聊天,说不定你会很快学到更多的东西……然而,终身伴侣,那是一辈子幸福的指望和依靠,一时间,竟也迷失了方向,不知如何取舍。
就在这时,仿佛灵光一闪,我告诉她,我有答案了,我的妻子,应该是“老板娘”。
写了那么多古龙笔下的女子,几乎没有看到谁过多的关注起这个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的女人,而她的幸福,其实却足以让我羡慕不已。这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丽,她的迷人,而是因为她有一个好老公。有人说,女人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爱上一个男人,并得到他的爱。是不是成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却可能是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
老板娘的老公,当然就是老板。
在《陆小凤传奇》里,在陆小凤、西门吹雪、花满楼的风采照耀下,却有一个人,出场虽只寥寥数笔,但已经足以吸引我的眼球与关注。古龙在《陆小凤传奇》里写了他笔下公认最有趣的几个人,比如老实和尚、龟孙子大老爷,而我最喜欢的,却还是朱停。
朱停这个老板其实竟从未开过一间店,也从没做过一样生意,但这不影响他过最舒适的生活。朱停名字的意思就是:凡事都停下来想一想。
而当你停下来想一想之后,这世上就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类似的话在很多年前一部叫做《十七岁不哭》的青春偶像剧中也听到过。那时候我还年轻,记得看到高三的学长对着刚进高一的一批不谙世事的孩子们说:“当你们想哭的时候,忍三天;三天后,你就不会再想哭了。”有人就开玩笑说听你这话我们现在就想哭。那正是一个草长莺飞、年少轻狂不知愁滋味的年代,而当蓦然回首,才恍然发现,一路行色匆匆,不知不觉中,竟也走过了这样多的万水千山。而如果真的可以停下来,嗅一嗅花香,听一听鸟语,人生乐事,莫过于此。
懂得停下来的人,通常都是一个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自己要的不多,所以才不会“身后有余忘缩手”,知足者永远是常乐的。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样的男人,是不是有些窝囊?
老婆和天下最有名的大混蛋陆小凤喝酒去了,面对“青龙会”的高手,他却淡淡的说:“老婆要和别人喝酒,我坐不住又能怎么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爬?”难怪老板娘恨得牙痒。她故意惹他生气,吃醋,想看看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可朱停就像是个聋子,呆子,偏偏好像根本听不懂她的意思。
都说对付不讲理的女人,男人只有闭上嘴才是上上策,朱停不闭嘴,反而可以更加把女人气得半死。这个貌不惊人的男人手段之高明,只怕还要远在号称对付女人很有“办法”的陆小凤之上呢。
他不是窝囊,更不是真的又呆又笨,他的大智慧是不计较细节与琐事的洒脱。凡事停一停,笑一笑,这样的生活,只怕是比神仙还要优哉游哉。老婆美丽,朋友赤胆,至于他们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你好,照单全收就是,又何必非要要求千人一面,那这个世界岂不是闷也要闷死了?
何况——老板娘也笑了,他的手很巧,可以做出别人想也想不到的事。虽然气他不解风情,可是,她显然也很为自己的丈夫感到骄傲,谁想抢走他,她还不答应呢。她气他是她的事,而他却绝对不可以做对不起她的事。此时,朱停才缓缓抬起头,一副的胸有成竹,俨然意料之中。
凭借自己不起眼的相貌,居然能让一个女人吃醋,这样的男人,绝对是聪明的。他知道一个女人只有吃醋吃得越凶,才表示她越在乎你。想起《此间的少年》里一句,用在这里恰到好处:朱停若不是长得太胖,外貌实在不敢恭维,对他的人生态度与大智慧、小心机,我都简直忍不住要以“妙人儿”呼之了。
是的,我怜惜傅红雪,也欣赏叶开,为李寻欢的爱情扼腕,想陪花满楼等月落、听花开,或者斗胆和胡铁花拼拼酒,于我,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老公,我还是选朱停,不用很帅,也无需很富有,会享受生活,会偶尔装装傻,还有,懂得怎么让我放不下他。
就让我也做一个快乐而骄傲的“老板娘”吧。
卓东来
想到卓东来,就无法不想到紫色。
这是一个对紫色有着近乎绝望的狂恋的男人:他坐的是紫檀木的椅子,穿的是紫貂皮做成的大氅,他用紫铜的火钳拨了拨火,然后优雅地举起紫水晶的酒杯,浅浅啜了一口微微紫色的上好波斯葡萄酒,如果此时酒杯中映出他瞳孔的颜色,我想,也一定是紫色的,闪烁着邪异而夺目的光辉,令人眩晕。
他的绰号就叫做“紫气东来”。
但是紫色,究竟是怎样的一种颜色呢?
红象征火热与激情,绿代表生命和希望,黑的庄严肃穆,白的圣洁无暇,还有蓝,忧郁而广阔的蓝,而紫,那背后的寓意是什么?有天鹅一般的高贵,又有无以言说的神秘。
关于紫色,曾经看过的两句评说,最是恰当,也最是经典:一位很喜欢的女子在她的文章中写到,她说紫是七彩中的殿后之色,有大音若稀之力,因此固执的相信,“开到荼蘼花事了”,这荼蘼花竟一定是紫色的;还有一句,是很多年前在看“新概念”大赛获奖作品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那句话叫做“沉溺的紫色,不安的紫色”。这样的言语几乎禅机,让人摸不透真谛,却也无从反驳起。
卓东来是一个沉浸在紫色世界中的男人,他一面是冷静到残酷,而另一面,他却有他的执着与坚守。这样的紫色,大约也是用世上太多精华的色彩都难以调和出来的吧?
这个讲述卓东来的故事叫做《英雄无泪》。是的,英雄,武侠世界是一个属于英雄的世界,这个故事里,有太多的英雄,大英雄司马超群,豪侠朱猛,那个渐渐要飞起来、飞得很高的高渐飞,甚至钉鞋,甚至阿根,甚至蛮牛。这些热血男儿无疑都是英雄,他们有常人所难以望其项背的肝胆精魂,可以为了江湖的道义与至高的尊严,牺牲大好头颅,一腔热血。这个故事里的卓东来似乎是和每个人都不一样的,他那么温文尔雅着,仿佛最谦逊的和蔼君子,让人一时分不清,他究竟在这个充满江湖豪迈的故事里,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也许,唯一能用来形容卓东来的词,正和千百年前人们用来形容风光一时无二的曹孟德的那个词一样:枭雄。浪子无根,英雄无泪,而枭雄无情。
也许,作为一个注定要在乱世江湖风起云涌之际横空出世,凭借善舞长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乱世枭雄,卓东来简直可以堪称完美:他的武功惊人不露,他的手段天下无双,他有绝对冷静阴沉的心理素质,残忍狠辣的决断作风。他肯定不是一个人人景仰的大英雄,然而,他却成为了一个让人难忘的江湖怪杰,以惊人的智慧和永远仿佛在俯瞰嘲弄终生的姿态,游走于世俗的边缘。他,无疑是值得为自己骄傲的。
可是,骄傲与自卑,就如同互相仇恨却又无法割裂的双生子,当自卑到达极致的时候,骄傲反而成了保护自己最好的外壳。甚至有时候,只怕连自己也会恍惚,那个不可一世、意气风发的,和那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自己?
卓东来一直认为,自己是生来有罪的。在母亲的子宫里,虽然他也被自己的兄弟挤压成畸形,但他的母亲与兄弟却因此而死去。先天的畸形与害死至亲的痛苦,造成了潜意识中自己是被上天惩罚的产物这样难以言说的负罪。所以卓东来深深渴望,渴望找到一个替代品,替代他不曾存在的兄弟,而那也正是他想象中完美的自我。他在这样强烈的愿望支配下苦苦寻觅,精心经营。却不料,不知不觉中,我们更加记住的反倒是他那充满矛盾的异样人格。魔鬼本来是天使长,而邪恶的力量反而有加倍的诱惑。《暮光之城》中,爱德华无比忧伤的在阳光下袒露出他钻石一般的吸血鬼皮肤,他诅咒自己罪恶的杀手皮囊,而那时,我们却只会和女主角一起惊呼:美极了!上帝还是公平的,他也不忍心让一切美的东西消亡,哪怕这美是有毒的,含着颓败的芬芳。
卓东来为自己找到的完美影像是司马超群,他要把司马超群打造成人人景仰的英雄,而那个时候,他就如同自己得到了这一切的荣耀,又仿佛一位大师,因为自己的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肯定而沾沾自喜。卓东来与司马超群,这样的两个男子之间,着实是被古龙写出了太多微妙的意味,他们如兄弟,如父子,休戚相关;甚至如同恋人,千丝万缕,不可割舍;但有时又是仇敌,势不两立,水火难容。在这样复杂而疯狂的游戏中,司马超群不是卓东来的对手,没有人是卓东来的对手。一切规则由他制定,是他在冥冥中操纵着太多人的喜怒哀乐。
机关算尽,而这样奇异的人物,却为何偏偏没有洞悉自己丧身在“泪痕剑”下的命运呢?
有人说:“这也是一种寓意,宝剑上的缺憾伴随着宿命的实现而消失,卓东来一直渴望摆脱的畸形也许通过死亡才能得到矫正。”他活在自己为自己设定的魔咒里,也许,死亡才是唯一的解脱。
于是又想起了他最爱的紫色。我也喜欢紫色,尤其紫色的水晶。在水晶的含义与用途中,紫水晶的寓意是:灵性、精神、自我探索,还有,可以帮助转运。所以很多人在低谷中,总是会希望借助紫水晶的力量,让自己莫名的心安。
渴望转变命运,其实,在爱上紫色的那一刻也许就已经决定了:这是一个悲剧而不自知的男人。
龙啸云
龙啸云,是一个被情伤得至深的男子。在那一场没有硝烟也无关对错的爱情纠葛里,也许,人人都注定是输家。
如果一切还可以重新来过,龙啸云,他还会不会一个人,一杆枪,从江湖的血雨腥风中救出李寻欢。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本应该与他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兄弟,回报给他的,竟然是一生永远无法弥合的心伤。
如果可以选择擦肩而过,也许,他就会错过一生最爱的女子。而这错过中,又究竟是遗憾居多,还是庆幸反而居多呢?他苦笑,有些事,可能是注定的,躲也躲不开,逃也逃不掉。情的魔咒,偏偏选中了他,也选中了他们。
林诗音——这个被两个男人默默咀嚼一生的名字,就是情的蛊种,早在初见的一霎,已然深深根植,任凭千般挣扎,再也磨灭不得。
恩怨分明的江湖,恩怨分明的男儿,割舍心头挚爱,或者,这是李寻欢所能想到报答救命之恩唯一的办法。一直记得电视剧中,当探花郎惊异的发现:意气风发的少年英雄,竟然为情所困,一夜白头,变得憔悴而愁苦,那一刻,他已经下决心,做出最大最难的牺牲。
没有人比他更懂得:还有什么比情更能消磨人的性情和意志,关外十年,他的心亦是一日不痛,锥心刻骨。
何况,英雄气短,儿女情长,龙啸云,并非不是一个英雄的,大概,他应该可以比一个浪子给于心爱的女人更多的幸福吧?
然而,幸福,究竟是什么呢?
有人说:林诗音既然不爱,又何必要嫁呢?或许,是无奈;或许,是伤心。无论如何,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总要胜过选一个自己爱的人吧?这本来就是世上太多女子最后的一种选择,林诗音,也终究不过只是一个世间的平凡女子。
而龙啸云呢?接受这样慷慨的大礼,有无人问过:他的心中,是感激,还是愤怒呢?这样仿佛高高在上而故意放低姿态的施舍,就真的是对一个大好男儿最好的回报吗?
龙啸云还是接受了这一切,他心中的苦,竟是无人诉说的;而这样曲折的委屈,亦肯承受,也只不过因为,他是委实太爱这个女人了吧?不惜为她自欺,天真而乐观的把一切托付给时间,希望岁月能终于抚平过往。他不要做什么英雄,他只要和爱人,守着一方不被人打扰的乐土,过着平淡而幸福的日子。
即使她心中有的始终是另外一个人的身影,而那一切,终于会在日升日落、花谢花开中,渐渐淡到只剩下一个模糊地影子吧?
可是,连梦也要被打碎,那个人,那个让人原本恨不得的人,他为什么还要回来?人们俱看见他的仁爱与伟大,而龙啸云,也只有龙啸云,独看见他的残忍。他的牺牲,他的奉献,究竟是为了成全,还是为了不肯成全?
龙啸云在那一刻开始变了,或者,在遇见李寻欢、爱上林诗音的那一刻,已经变了。一个男人,在家庭的安稳与爱情的唯一受到至大威胁的时候,都一定会变的。他握紧了拳头:不,不能因为给于他一切,就可以随时打碎这一切,更不能夺走这一切,不管有心,还是无意。
世上最大的痛苦,也许没有什么比得到后再失去更令人难以忍受。
而龙啸云,他究竟有没有得到过林诗音呢?他娶她为妻,她为他生子,可是,他究竟有没有得到过她的心,她的爱?
这个问题,他甚至不敢去想,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勇气听到这个问题真实的回答。所以,他只有想尽一切办法,让这个问题永远不要摆在他和她的面前。
无论龙啸云做什么,李寻欢始终微笑着,不责怪,不辩驳。是不屑,是不忍,还是不能?而他越是淡泊,龙啸云的恨就越深,心也越痛。
为什么上天注定他要和这样一个男子爱上同一个女人?
如果,如果当年的李寻欢肯残忍一些,也许,那才是三个人解脱苦海的唯一出路。至少,瞬间几乎撕心裂肺的痛苦过后,他可以涅槃重生。爱上一个人,是没有办法选择的,而唯一可以选择的人,却偏偏选择了放弃。
留下一个不堪的残局,和一个女子破碎的心,倩谁收拾?
龙啸云在我心中,绝不是一个卑鄙的小人,葬送一段真爱,绝不是他的本心,他那原本圣洁而坚贞的爱,何尝不亦是千疮百孔、伤痕累累?有人得到安慰,有人得到同情,而他,却仿佛永远是两手空空。李园多少财富,也无法填补这样的虚无与空白。
孙小红对他说:“爱,不一定是占有,懂得放手与成全,未必不是真爱。”
然而,放弃真爱,真的那么容易?连探花郎也许都无法真正做到,龙啸云,我们凭什么要求他做圣人才能做到的事?他的固守,谁能说一定就是错的?
龙啸云死在金钱帮,死人,往往就会被世上很多人淡忘。无论他生前做过多少在人们看来对不起李寻欢的事,但是,在他临行前的最后一刻,林诗音、龙小云的话,都已经足以做他最大的补偿了。尽管,这一切都来得太晚,太晚了。
龙啸云,一个一生也许没有真正快乐过的男子,永远生活在患得患失的不自信中。他永远不会知道,林诗音在他死后的命运是怎样的,然而,如果人死后还能爱,那么,他又会选择继续坚守,还是潇洒的一笑而过呢?
谢晓峰
传说中,有一个人,他似乎注定为剑而生,为剑而荣耀。人们可以忘记他的名字,但却绝不会忘记他手中的一柄剑,和他所代表的三个字——三少爷。
有种人也许生来就是注定要叫一个名字的,一个只能属于他一个人的名字。只不过,他的名字也许不是谢晓峰,而是三少爷。
翠云峰下,绿水湖前,神剑山庄的三少爷,也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三少爷。三少爷,以及三少爷的剑,在江湖上,都永远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
能见到三少爷的一剑,是多少江湖人今生的梦想;而如果能与三少爷一战,纵使身死,也是一种光荣,这更是多少江湖人梦寐以求的骄傲。
然而,当燕十三带着他的“夺命十三剑”来到神剑山庄,他看见的,却只是一座冰冷的灵堂。
三少爷是人,不是神,人总会死。没有人能够战胜他,而他,战胜不了命运。
于是,三少爷仿佛就这样从世上消失了,带着他流星一样短暂却耀人眼目的光华。而这世上从此多了一个人,人们都叫他“没用的阿吉”。在三少爷没有消失之前,我们也许都曾经见过太多像阿吉一样浪迹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默默无名,忍受着生命的屈辱和磨难,但是阿吉,即使是没用的阿吉,似乎也是独一无二的。
他可以默默忍受几个小混混的刀刺,却一拳就打碎了“铁手”的拳头;他和老苗子兄妹分享那少得可怜的一点肥肉时,好像那就是世上最珍贵的美味,而当他随随便便说出一句话,却仿佛是早已习惯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至贵至尊。那样的矛盾,那样的对立,却又那样的真实,真实得无可回避。
有时,连他自己恐怕也会分不清,三少爷,阿吉,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呢?做独一无二的三少爷,或者本应该默默无闻的阿吉,究竟哪个更痛苦,哪个更快乐?
有人不明白:为什么已经是人人景仰敬畏的三少爷了,却还要偏偏放弃一切名望、地位、财富,而甘心去做一个没用的阿吉?是因为为情所伤的痛苦,还是因为高处不胜寒的寂寞?那么,当为了老苗子兄妹终于出手,到了连阿吉也做不下去的那一天,他,到底还能不能重新成为从前显赫闻名的三少爷?
他姓谢,他是谢家的子孙,所以他本来就应该是一个注定为剑而生的人。更何况,“三少爷”这三个字,仿佛带着上天诸神至大的恩宠,他的剑法,在他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已经名动江湖。三少爷,他让“神剑山庄”几百年来已经渐渐蒙尘的声望仿佛又重新焕发了神奇的光彩。
而“三少爷”,这个名字也带来了地狱诸魔最恶毒最黑暗的诅咒:一旦握住手中的剑,那他就是三少爷,必须是三少爷,也只能是三少爷。三少爷可以死,但是却不可以败。
他痛苦的嘶喊:“为什么,我要是三少爷,我为什么不能是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呢?”
平凡,那是要经历多少“不平凡”才能抵达的一种境界!
《三少爷的剑》讲的不是三少爷一个人的故事,也不只是一个关于剑的故事;这是一个江湖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人生道路的故事,因此,古龙才把它定义做“江湖人”系列的第一部。想到江湖,有人一定会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有人会说:“一入江湖岁月催。”据说有人心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它给了我们最大的自由和梦想,但也给了我们也许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的束缚与无奈。踏上江湖路,便是江湖人,无论多么厌倦,多么疲惫,你都只能走下去,走到路的尽头。
更何况,他是三少爷,他肩负的是比别人更多的光彩也是负担,他实在是一个人走得太累、太累了。于是,他“死”了,三少爷死了,而从此,世上多了一个没用的阿吉。
这是一种逃避,一种解脱,还是一条艰辛的自我救赎之路?他在这样的自我放逐中,得到了什么?是放弃,是失去,还是对所放弃所失去的一切反而多了一种更深的领悟与体会?
世上只有一个三少爷,所以,做三少爷,做世人心中唯一的三少爷,这就是他无法摆脱的宿命,无论他是生,是死,也无论他手中是否有剑。他迟疑,他痛苦,却还是拿起了手中的剑。与燕十三的“夺命十五剑”一绝高下,即使以身殒剑,那也是他作为上天选定的试验者,无法改写的命运。
十五剑一出,天地惊心,风云变色,而他的心中和眼中却一片澄明,那是大彻大悟后的空灵与淡定。死亡并不可怕,死于剑,本就是剑客永恒的终结。他也不例外,不该例外。
可是,燕十三没有杀他,燕十三杀死了自己,而把世上最难解的谜题,还是留给了三少爷去解答。
手中的剑,心中的剑,放,还是不放?胜负,生死,江湖,还有年迈的至亲,与那段曾经苦涩但又甜蜜的昔日情感,他苦苦思索,这一切的答案,究竟是什么?
幸好,“藏剑庐”终于被打破,一个平凡的老人走出来,带着一种如释重负般的超脱,微笑着,飘然远去。他的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
三少爷,终究不是神明,却也不是剑的奴隶。我就是我,真实而平凡的生活中,三少爷虽然抹杀了他的夺目光华,但是,他的心中,也许才是真正温暖、踏实的。
人,真的不能战胜命运么?
燕十三
其实在很多年以前,初看《三少爷的剑》一书时,差点儿以为开篇那个孤独、疲倦,但却能使出高妙剑法的剑客燕十三,就是书中的主角——三少爷。因为一直记得看《胭脂扣》的时候,梅艳芳饰演的红阿姑如花,似无意偏多情的、嘴角噙了吟吟的笑意,问那一见之下就再也无法忘怀她的痴心公子:“十二少,是兄弟真有十二人,还是排行第二?”那真正是一个雅致而无比奢靡的年代,与荒唐的风花雪月最是相宜。后来,已经成为鬼魂的如花却依然执着不悔,她回到现代社会,欲借助外力找寻当年的爱人。只见她款款向新风气下的年轻编辑解释:“子孙稀薄时,排行前可故意加个十,是求人丁兴旺的意思。”故,即使只有兄弟一人,也可以叫做“十一少”,那样的旧黄历翻起来,真是怪趣的紧。
而对于“十三”这个历来被西方视为禁忌,纵使在东方古老中华,也往往带有些许鄙夷意味的数字,不知为何,却仿佛被古龙所偏爱着。正如同三毛在《我的宝贝》一书中写及的那个女子,她视死亡为生命中最庄严的礼节、最隆重的仪式,酗酒无度,终于求仁得仁。她的手腕上亦戴着一串刻有数字“13”的金链子,在西方,也许这也算得惊世骇俗。这样的人们,骨子里往往有不欲向世俗妥协的倔强,之于古龙,也似乎就并不那么难以理解了。
比起树林中那个叫做“小讨厌”的孩子对于燕十三这个名字由来的一番解析,我却始终是更喜欢古龙在《碧血洗银枪》中,对“无十三”这个名字的诠释;不是口天吴,而是没有的那个无。无十三,因为他自己说他是个无名、无姓、无父、无母、无兄、无弟、无姊、无妹、无子、无女、无妻、无友的人。还有一无,便是无敌。
想要无敌,先要无情。可是,无论如何,号称无敌的无十三还是死了,终于化作一摊枯骨。他死在他最亲近的人手中。想来如果真是无情,又怎么会因为无法忍受寂寞,而最渴求一盏光明的灯,与一床可以带来一点温暖的棉被呢?无敌,也还是敌不过世间真情的召唤吧?
而今天的燕十三,又是不是真能无情?夺命十三剑的第十四种变化,是不是也真的已经天下无敌?
虽然我很快就知道,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燕十三,而是那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三少爷,但是,在这个属于剑,也属于江湖的故事里,燕十三不是配角,绝对不是,甚至有时候,我们对他简直寄予了比对三少爷还要多的关注和期望?谢掌柜捞起他的剑,年年等他再回神剑山庄;我们也想知道,在三少爷和燕十三之间的那场较量中,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第一高手?
独孤求败一生最大的悲剧是欲求一败而不能,终于因为寂寞入骨,郁郁而终。慕容秋荻也许确是伤害三少爷至深的人,但那不是一种较量,即使伤害,也是因为求之不得、辗转难平的深爱吧?如果高高在上的三少爷,没有了真正的对手,他是不是也会因为寂寞而永远沉沦?谁说过,有时候好的对手比好朋友还要难得,也因此更加之值得尊敬和珍惜。
燕十三用剑,三少爷也用剑,但是,他们竟不约而同的放下了手中的剑。一个是为了找寻自己除了剑以外的人生意义,在两种极端的生活中苦苦挣扎;另一个则是为了证明自己为剑而付出的一生心血究竟是否值得,反而选择放下了剑,默默等待,等待重新再拿起剑的辉煌与骄傲。
江湖上少了一个三少爷,多了一个没用的阿吉;江湖上也少了一个燕十三,却多了一个段十三。阿吉过的是社会最下层的生活,挨打了也不还手;而段十三的十三把刀,不会杀人,只会救人。傅红雪曾经用他从不放下刀的手为孩子接生,同样沾满鲜血,但却不是为了死,而是为了生。
究竟什么才是一个剑客一生追求的最高境界?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又是怎样?不是只有三少爷才思考这个问题,燕十三,他何尝不是也在苦苦思索,艰难追寻。
简传学说,我知道这个世上有一个人可以救你,他是对着三少爷谢晓峰说的,那个时候,三少爷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三天,武林的神话随时可能终结,烟消云散。但是,他继续说,如果他救了你,他就一定会死在你的剑下,这是你们的宿命,冥冥中早已安排好,谁也改写不得。
我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与无奈?我们更不明白,既然知道这样悲剧的宿命无法改变,那么,为什么还要救下这个注定杀死自己的人?
因为,段十三,或者燕十三,他一定会这样回答你:没有了对手的我,也很寂寞。教授铁开城武功却拒绝铁开诚的亲近,这样隐忍的痛苦,只因为他时刻忠于自己的剑,既然是剑客,就永远是剑客。生死决战,也不过因为一句:你是谢晓峰,而我是燕十三。
也许,这就是我们永远无法真正明白的江湖,但是,信仰的力量,却永远是最伟大的。
燕十三救活了三少爷,但他却没有死在三少爷的剑下,要命的第十五剑发动的时候,他反而挥手杀死了自己。谢晓峰说:“如果你救过一个人的命,就很难再下手杀他,因为你跟这个人已经有了感情。”燕十三,终究不是无情的人。而一个剑客一旦有了情,是他的幸,还是不幸?
惊天地泣鬼神的十五剑是燕十三一生心血的精粹,他看到了它的可怕,因为它所带来的只有毁灭和死亡,于是,燕十三不惜用结束生命的牺牲来毁掉这一剑。他终于还是完成了一个剑客的使命,殒身于剑,而且是登峰造极、天下无双的一剑,他应该是死而无憾的。只是,这,又是幸,还是不幸呢?
王怜花说:人生,就是一个道路的问题,而上坡和下坡其实是一条路。这句话用在这里,是否合适,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生的难题,无解的太多,我却不愿做这样执着的人。
胡铁花
用来形容一个江湖男子的优秀,我们会用“君子”,“英雄”,“侠客”,“豪杰”,甚至“枭雄”的桀骜不驯,甚至“浪子”的多情总还是无情。头戴这样光环的男子,影像是真实中却总带着似乎不可逾越的距离。
而如果让你选择一个男子,无论是与他成为知己,还是与他携手人生,不离不弃,你,又会选择谁?你是否会选择一个君子,在平静无波中,渐渐遗忘了本来拥有的真实性请;抑或是一个英雄,在他为天下奔走、赢得生前身后名的风光与荣耀下,消磨一个女子一生的大好时光?而一个无根的浪子,当他把漂泊的厌倦与宿命也带进你的年华,你是会无悔,还是难免有恨?
白蛇说:“我只要一个携了手,低低细语、婉转画眉的美少年,在最真实琐碎的生活中,过尽医生岁月。”柳三变一句“针线闲拈伴伊坐”,更是道尽了多少“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少妇们今生也许无法出口的心愿。然,这样的生活,未免委实太过清淡,又似乎少了些甘冽的火热与芬芳吧?
于是,有人说,武侠的世界里,我大爱的还是那个无比真实鲜活的胡铁花。他不是什么正襟危坐的君子,也不是大大有名的英雄好汉,和郭大路一样,他的毛病多多,简直数不胜数。可是,是他,偏偏就是他,让人有说不出的亲切,想与他一起,并肩闯荡江湖,看遍日出日落,花谢花开。做情侣也好,做兄弟也好,都从此不担心无聊,也不怕悲伤。
就算是爱吧,也爱的那么简单而纯粹,一如他的人。楚留香是优雅的波斯美酒,胡铁花就是一碗大曲,一碗白干,爽辣无余,一口干尽,让人直呼过瘾。我最喜欢用来形容一个男子的词语,也是在我看来一个武侠世界中的男子所能承载的最大殊荣,就是“大好男儿”。胡铁花,这四个字是当之无愧的。心目中,与嘴角噙笑、眉梢含情的翩翩佳公子大不相同,他的眉毛是浓的,胡须张成不羁的一种自然潇洒,眼睛亮的四像寒星,楚留香用手摸鼻子,是一下一下的,而他,却一定是全不顾的胡乱一通,像顽皮的孩童用力搓去脸上不存在的尘土,可爱得让人忍不住伸出手,想抚摸他那一头肯定蓬松的乱发。
胡铁花,当“月下留香”注定了香帅一生跌宕的传奇,那么,如铁的铮铮与其实隐藏在铁骨下春花一般细腻的隐隐情怀,也写尽了他一世的喜怒哀乐。大哭大笑、大醉大跳的一生,何其自在洒脱!而最寻常不过的三餐无忧、三两好友,却仿佛成了我们生平似乎最大的奢求。一直记得《此间的少年》中,已经成熟的令狐冲坐在星级的酒店里,一面彬彬有礼叉起三文鱼、面带微笑听客户讲话,一面在心里直骂娘,说这还不如老子上大学那会儿在小饭店里吃豆腐来得自在呢。我永远不能想象出一个穿上西服打了领带的胡铁花是什么样子,正如想象不出一个几天不洗澡的无花,那也许是比杀了他还让他觉得难受的事。这个简单的例子,绝不是为了说明胡铁花是一个不爱卫生的落拓汉子,相反,当看到有些故作轻狂的孩子们为了彰显个性故意把鸭舌帽反戴的一丝不苟,我就会忍不住想起一个真正做到了率性、任意、无拘无束、表里如一的胡铁花。外表于他,就是内心最真实的样子,没有面具,亦不需要外壳。简单的纯真,永远比贫乏的复杂要难以企及的多了。
胡铁花与楚留香,一个豪爽,一个深细,彼此南辕北辙的性格,却偏偏成为了舍生忘死的好兄弟。也许,就是因为一种男儿共同的热血和对生活无比的珍爱;也许,是江湖男儿之间独有的默契与投合。我有两个好兄弟,他们也是一样,一个内敛,一个外向,即使在一起,也从不见他们正经说过话,要不就是互相打击,要不就是嬉戏如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可是,他们却十分肯定,即使多少年不再相见,他们依然永远是哥们儿。我与他们相识已经将近二十年,但至今仍不能领悟这种男人之间才能有的感应。在江湖的世界里,这样的感情,想必也会更加强烈吧?无论是慷慨赴往沙漠的毅然决然,还是坚信一方不会置兄弟于不顾而苟且偷生,哪怕是不伤大雅的损上两句,真真假假中,谱写的都是男儿独有的热血华章。
那么,胡铁花究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好伴侣呢?他如避大敌似的逃避着高亚男的“逼婚”,却痴痴守着一个不肯理睬他的老板娘;而面对金灵芝时,他一面故意捉弄却也会一个人躲起来偷偷的叹气。有时候,我忍不住想说:“古龙,快配给胡铁花一个好姑娘吧,就像给郭大路一个那么可爱的燕七。你怎么忍心让自己笔下如此可爱的人儿这么寂寞呢?”我能想象出一个可爱的小姑娘红着脸说:“你其实一点也不脏。”一会儿又咬牙切齿的说:“你真是个大混蛋。”此时,胡铁花是会故意板起脸来装作不理不睬,还是会呵呵傻笑成一个合不拢嘴的大呆瓜呢?
我当然也无比钟爱这样真实性情的大好男儿,只不过,我倒不会想到用绕指柔化解了这热血中的刚性。如果真能穿越了时空,我会选择与胡铁花大醉一场,尽兴而归。我是一个北方的女子,兼爱武侠成癖成痴,酒,对我来说绝不是陌生的事物。而酒逢知己的境界,却终于是可欲而不可求的。一直觉得,现代的都市生活中,因为没有了出生入死的考验,对真朋友的判断标准早已随着世俗而变得苍白模糊。每每这个时候,就会怀念期江湖岁月,恩怨分明,那样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万丈豪情。
听说一项调查,《西游记》师徒四人中,女孩子选择最多来做爱人的竟然是猪八戒!因为他有缺点,最真实,又懂得生活的乐趣。在此向大家热情推荐一个更理想的人选:有些小坏,不拘小节,却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虽然不会花言巧语,但和他一起,不怕寂寞。不过,只怕这样一来,胡铁花又要开始逃命生涯了,“最难消受美人恩”嘛,哈哈。
熊猫儿 古龙起名学,当真值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好好研究一下。比如,他是如何想来,让《武林外史》中那个豪迈无畏、光明磊落的人儿,唤作“熊猫儿”的呢?
老公一直问我,李寻欢、花满楼、叶开,这些也倒都还罢了,熊猫儿此名,古龙究竟何意?这个题目简直就像当年语文考试的时候,试卷上问我鲁迅在写及老家故宅时,为什么要说“门口两棵树,一棵是枣树,一棵还是枣树”,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一样。所幸,鲁迅是文豪大师,因此不敢妄加揣测,而古龙则因为他的真实率性,在我心中就熟悉亲切如同邻家没大没小的“老顽童”,所以,倒不妨只揪住这一个名字,便也可以谈个一二出来。
熊猫,这是一种可爱的动物,性情纯良,毛色亦黑白分明,乃中华国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动作看似笨拙,憨态可掬,实则大智若愚,有大家风范。此上形容,用于那个身材魁梧、笑声爽朗、看似鲁莽而又心细如发的男子身上,竟有着惊人的契合。心中的熊猫儿,是要反穿着皮袄的,赤裸着宽阔的胸膛,但又不似朱猛一般霸气生猛,而是有孩童一般故意的倔强,把一段性情,尽写在脸上,是非恩怨,绝不混淆。
熊猫儿最爱喝酒。酒,是江湖男儿的爱物,也是古龙一生无法割舍的情结。他写了多少视酒如命的男子,那些男儿,有“天生刘伶,以酒为名”的固执高蹈,亦有“天子来唤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孤高傲朗。古龙本姓熊,而不知为什么,人们总是喜欢把那些醉酒尽欢的人叫做“醉猫”,莫非万物有灵,而又以通灵的猫为最懂得品鉴酒中的真味;还是猫那总似满不在乎的神态,像极了酒醉后的无所顾忌?故,慷慨赐予己姓,名猫儿,恰恰可巧,竟也成了天成的佳名。
另备一说:熊猫贵为国宝,皆因数量稀罕。是否放眼昔日武林乃至当下,真爱情恨如此鲜活如熊猫儿者,已属凤毛麟角,让人不禁慨叹:大好男儿,何其难求?
《武林外史》是古龙笔下极为多彩的武林世界也许最全面的一个缩影,在这里,我们几乎可以找到他后来作品中每一个类型的人物,传奇浪子——如沈浪;乱世枭雄——如快活王;恶灵魁首——如王怜花;亦有那可爱潇洒、敢爱敢恨的好女子朱七七;那双面人格教人爱也爱煞恨也恨煞的白飞飞。而在熊猫儿的身上,我们似乎已经可以看到郭大路、胡铁花的影子:一样的豪迈,一样的自在,一样的赤诚,不加掩饰,一样的真实可爱,笑容灿如三月春光。我从来不认为只有沈浪或者楚留香才是故事中独一无二的主角,只有他们的江湖也许美得失真,但难免终嫌单调与平板;没有了熊猫儿、胡铁花的交相映衬,我们的英雄只怕也唯有寂寞了。他们也许永远不能成为江湖中最亮色的一笔,但少了他们的江湖,却文不成章,曲不成调。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除暴安良,行侠仗义,这是每个江湖男儿足以为之热血沸腾的追求和梦想;“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不问过去只看今朝的惺惺相惜,这是每个江湖男儿今生最大的满足与荣耀。沈浪是熊猫的朋友,兄弟,那是一种混合了敬佩、了解,以及用语言也无法表述的深厚情谊。
而同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不是只有文人墨客才会吟咏的篇章,红袖添香,佳人长伴,想来也可以让这些江湖男儿的武侠行程平添几分浪漫温暖,削减几分羁旅的落寞吧?朱七七最大的可爱,在于她的真实与那其他女孩所不具备的爽辣干脆不扭捏。她能让一向精于易容、工于心计的怜花公子和外冷内热、深含不露的金无望都无法不为她所激起的每个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悸动而动容,那么,一样真实可爱、落落大方的熊猫儿会爱上这样的好女子,是否也是顺理成章,孰能非议?奈何,君却来迟,心已有属,徒呼荷荷,只道惘然。从此,熊猫儿那一向爽朗的大笑中,想必也有了一抹不易察觉然而挥之不去的愁云吧?
当红拂盈盈下拜,对着虬髯客唤出“兄长”二字,面对这样风尘中唯一属意却注定属于别人的奇女子,是否,已经注定了一代英豪远赴海外另辟国土的命运?纵有轰轰烈烈,千古流芳,心中,只怕依然有一处,是深深寂寞的。
而熊猫儿,面对自己心爱的女子爱上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他却慷慨一笑,送上自己最真心的祝福。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的人,竟然是程灵素!胡斐就是对她千万般好,心中牵挂的,却依然是别人。于是,有人说:程灵素一生完成了两件宿命,一件是种成了七心海棠,另一件是爱上了胡斐。而导致她一生悲剧的是另外两件事:一件是她不美,还有一件是胡斐不爱她。熊猫的一生中,最大的幸运也许莫过于结识了沈浪这样的知己,且得遇了七七这样的女孩;而作为注定的旁观者,这未尝不是他一生最大的不应该。如果一切回到未见,这样的好男儿,或许同样不会寂寞,然而,我记得我在高考后,阴差阳错进入当时未填报的大学,毕业经年,和老公重新提起当时的事,说如果怎样怎样,他一语惊醒多年的旧梦:一切如果都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只是那样的话,你将遇见另外一群人,开始另外一种生活,一个人,即使可以选择,是否就真的愿意从头再来?既然命运是冥冥中注定无可摆脱的咒语,熊猫儿在一瞬间已经释然了,他用豁达与微笑面对一切的幸或是不幸,而这个时候,人生中便没有怨怼,只余感激。
人常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只有熊猫儿这样的好男儿,才有担当说一句:早知今日,亦无悔当初吧。一杯酒,一句话,一个伟岸背景,一个华丽转身。我渴望自己有这样的勇气,因此,渴望见到熊猫儿这样的男子,在我的生命里,哪怕只有寥寥缘分,也值得激赏。
此曲只应天上有,烟涛微茫信难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