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宣布将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新政,意欲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降低虚高价格,构建公开透明的药品购销体系,政府统一药品招标模式将被改变。
“阳光采购”能否降低药价尚是未知数
根据方案,未来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将全部在该平台实行网上采购,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等都将公开,保证阳光运行。
“北京市政府放开统一药品招标,搭建一个阳光采购平台,这是一件好事情,使得采购信息让老百姓都能看得到。”降药价网的创始人卫柏兴表示。
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必须参加医药产品阳光采购,所有医院在用药品全部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实行网上采购。价格方面,将以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为重要参考价格指标,并实行多方谈判等。
北京市的阳光采购平台将为购销双方提供及时全面的市场信息服务。一方面把行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情况、生产规模、创新能力、市场占有情况、销售额、市场信誉等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审,公布各产品经济技术标书客观指标和分数排名;另一方面统一发布公立医疗机构(或医院集团)药品采购公告、采购规则、遴选结果,公示各医疗机构(或医院集团)药品采购目录,以及目录调整变化情况,定期公布医疗机构年度药品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和配送企业名单。
同时建立《药品价格数据库》,收集和公布全国各省药品中标价格并动态联动,实时显示北京各医疗机构药品成交价格和价格变化情况,开通对具体产品采购成交价格水平的实时预警功能,帮助购销双方理性选择,引导形成市场合理价格。
“在这个平台上,不仅反映北京地区药品招标结果,还要反映出全国药品价格随时随地变化,使市场规则可以更好实现。”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
但是通过这样的一个平台,在发改委放开药价管制之后,能否使得虚高的药价降下来,还是一个未知数。
《实施方案》中指出,医疗机构(或医院集团)应遵循分类采购原则,与企业确认已包含配送费用的成交价格。《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内的产品,企业报价须承诺不高于北京主流药品零售市场价格;竞价谈判确定的成交价格应符合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且原则上不得高于北京原有中标价、本采购单位原有成交价格、本采购单位现行同类同品规价格;购销双方应以采购平台提供的全国最低价格和北京各医疗机构最低成交价格作为重要谈判依据。
“目前药品招标价格要高于企业的药品招商价格3倍到100倍之间。”一位长期从事药品销售领域人士表示。
例如一款用量较大的山东罗欣药业兰索拉唑注射液用粉末,在降药价网上的供应价格是6元一支,但是湖南省的招标价格是70元一支,市场销售价格为80.9元一支。
齐鲁制药的20mg*2ml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降药价网供货价为21元,湖南省中标价为98.13,差价4倍多。
广州白云山一款2g的注射用头孢硫脒,降药价网上的供货价为9.8,湖南省的招标价为82.484。
“虽然药价都在降,但是招标价格仍远远高于企业的招商价格。北京市搭建这样一个阳光平台,使得医疗结构、医联体直接与企业谈采购价格,实际上是可以把药价降下来,但是这个政策表明不能高于全国的招标最低价格,事实上全国最低的招标价格也是远高于招商价格,这样会导致最终的招标价格会走高不走低。”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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